新技术带来文创产业新风口

金融界

4年前

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进一步普及应用,传统文化产业在积极对接的同时,也将迎来新一轮的产业发展风口。

  微评 ■童彤

  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5.6万家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超过4万亿元,同比增长7.9%。2019年上半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增多、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复杂局面,文化及相关产业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高级统计师殷国俊这样解读2019年上半年文化产业发展“成绩单”:文化产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今年以来保持在8%左右的增速;文化产业结构继续优化,文化服务业的占比继续提高,文化核心领域的占比继续提高,中西部地区增长同比加快;文化新业态发展势头强劲,拓展和创新了文化发展领域,引领和推动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其中,大力发展新技术增强文化发展新动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深刻改变着人们获取知识、传递信息、鉴赏文化的渠道和方式,推动文化创作生产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革。数字内容、动漫游戏、视频直播等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文化业态,已经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动能和增长点。如,2018年全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超过4.3亿,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超过6.1亿。

  优质“成绩单”的背后,实际上正是文创企业积极对接数字技术等新科技带来的必然结果。尽管文创企业对接互联网资源似乎是在近几年才蔚然成风,但事实上,早在多年以前,文化领域的专家就已经对此作出预判:文化产业向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势头早已显现。

  近年来,国家层面的政策也对此不断部署,文化产业基于数字化特征延伸出的数字创意产业,以及数字创意产业在文化领域具体体现的数字文化产业正蓄势待发。笔者以为,大可对政策脉络作简要梳理。

  2014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就明确提出加快数字内容产业发展。2016年5月,四部委印发《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数字文化、文化信息资源库建设,用好各类已有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平台,面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许可服务,促进文化资源社会共享和深度发掘利用。

  2017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再度提出大力发展数字创意产业,并透露将制定相关政策,促进数字创意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作为与文化创意产业逐渐融合而产生的一种新经济形态,数字创意产业在文化领域已然进一步衍生为数字文化产业,不仅具有创意性、引领性、低消耗、可持续的鲜明特点,对转方式、调结构、促消费、扩就业的独特作用也将逐步凸显。

  可见,政策的铺垫早已为文创产业带来的政策风口,而数字技术等新科技的加持,则让这一风口势头更盛。近年来,数字文化产业呈现内容短、视频化、更新快的“短频快”特征。而随着政策对投资的刺激作用,文化企业也将出现两极分化。原因在于,发展好的企业拥有政策扶持,通过不断并购吞并小企业,以形成一条“小企业蓬勃发展后被大企业并购”的产业发展道路。

  当然,随着法治建设和制度环境的日趋成熟,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正与用户付费获取文化产品的习惯同时进步,数字文化产品的消费潜力十分巨大。展望未来,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进一步普及应用,传统文化产业在积极对接的同时,也将迎来新一轮的产业发展风口。同时,伴随数字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文创产业的新模式新业态仍将不断演进,继而为未来的发展势头奠定坚实基础。

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进一步普及应用,传统文化产业在积极对接的同时,也将迎来新一轮的产业发展风口。

  微评 ■童彤

  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5.6万家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超过4万亿元,同比增长7.9%。2019年上半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增多、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复杂局面,文化及相关产业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高级统计师殷国俊这样解读2019年上半年文化产业发展“成绩单”:文化产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今年以来保持在8%左右的增速;文化产业结构继续优化,文化服务业的占比继续提高,文化核心领域的占比继续提高,中西部地区增长同比加快;文化新业态发展势头强劲,拓展和创新了文化发展领域,引领和推动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其中,大力发展新技术增强文化发展新动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深刻改变着人们获取知识、传递信息、鉴赏文化的渠道和方式,推动文化创作生产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革。数字内容、动漫游戏、视频直播等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文化业态,已经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动能和增长点。如,2018年全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超过4.3亿,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超过6.1亿。

  优质“成绩单”的背后,实际上正是文创企业积极对接数字技术等新科技带来的必然结果。尽管文创企业对接互联网资源似乎是在近几年才蔚然成风,但事实上,早在多年以前,文化领域的专家就已经对此作出预判:文化产业向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势头早已显现。

  近年来,国家层面的政策也对此不断部署,文化产业基于数字化特征延伸出的数字创意产业,以及数字创意产业在文化领域具体体现的数字文化产业正蓄势待发。笔者以为,大可对政策脉络作简要梳理。

  2014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就明确提出加快数字内容产业发展。2016年5月,四部委印发《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数字文化、文化信息资源库建设,用好各类已有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平台,面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许可服务,促进文化资源社会共享和深度发掘利用。

  2017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再度提出大力发展数字创意产业,并透露将制定相关政策,促进数字创意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作为与文化创意产业逐渐融合而产生的一种新经济形态,数字创意产业在文化领域已然进一步衍生为数字文化产业,不仅具有创意性、引领性、低消耗、可持续的鲜明特点,对转方式、调结构、促消费、扩就业的独特作用也将逐步凸显。

  可见,政策的铺垫早已为文创产业带来的政策风口,而数字技术等新科技的加持,则让这一风口势头更盛。近年来,数字文化产业呈现内容短、视频化、更新快的“短频快”特征。而随着政策对投资的刺激作用,文化企业也将出现两极分化。原因在于,发展好的企业拥有政策扶持,通过不断并购吞并小企业,以形成一条“小企业蓬勃发展后被大企业并购”的产业发展道路。

  当然,随着法治建设和制度环境的日趋成熟,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正与用户付费获取文化产品的习惯同时进步,数字文化产品的消费潜力十分巨大。展望未来,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进一步普及应用,传统文化产业在积极对接的同时,也将迎来新一轮的产业发展风口。同时,伴随数字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文创产业的新模式新业态仍将不断演进,继而为未来的发展势头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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