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机制优化完善 助力壮大“耐心资本”

中国证券报

2个月前

新华财经北京9月5日电(记者 昝秀丽)近一段时间,湖北、广东、上海等多地纷纷出台相关规定,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给予国资创投容错率和更长回收期限,支持引导国资成为真正的“耐心资本”。

新华财经北京9月5日电(记者 昝秀丽) 近一段时间,湖北、广东、上海等多地纷纷出台相关规定,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给予国资创投容错率和更长回收期限,支持引导国资成为真正的“耐心资本”。

在业内人士看来,保值增值一直是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国资创投基金不可逾越的一条投资红线。随着政策的引导和机制的完善,有理由相信政府引导基金和国资将逐渐成长为更加成熟和稳定的“耐心资本”。

完善投资容错免责机制

今年以来,各地政府在完善投资容错免责机制方面明显提速。

多地开始探索设置较高的亏损容忍率。8月发布的《湖北省科技金融质效提升行动方案》提出,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对省内科创天使类投资根据政策目标完成情况给予最高100%收益让渡,科创天使投资损失容忍率提高至50%。此外,深圳的天使母基金、安徽的政府引导基金、成都高新区各类投资基金等,也均提出了不同程度的容错率。

越来越多地区给予创投机构投资风险补贴。7月发布的《山东省创业投资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提出,对满足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省财政按实际投资损失金额的20%给予风险补贴。武汉、合肥、西安、深圳等多地也都出台了类似的政策条款。

同时,对基金管理人本身的尽职免责容错机制也在持续完善。7月施行的《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管理办法》,将尽职免责明确写在管理办法中,并列出四大免责情况。北京市东城区5月发布的《东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新增了尽职免责的具体情形,明确引导基金不再将正常投资风险作为追责依据。

对于国资LP近期进行的容错机制探索,业内给出了较为积极的反馈。LP智库创始人国立波对记者表示,股权投资本来就是一个高风险行业,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意味着风险等级进一步提高。如果没有容亏、免责机制,市场将产生风险厌恶,政策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容错机制的提出恰逢其时,将提高国有投资基金的风险容忍度。

加强协调 形成合力

多地探索建立国资创投容错机制,受到业界热议和欢迎,而如何将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则是业内最关心的问题。

某国资LP人士直言,地方国资创投主管部门只是“运动员”,“裁判员”则是财税、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只有多部门达成共识、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容错机制才能有效发挥作用。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原副理事长王忠民此前表示,哪怕不是投资失败,而是项目稍微有点财务记录的瑕疵,国资管理机构都需要承担责任,这导致国资管理机构在做股权投资时容易出现风险厌恶行为。

探索容错机制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也要避免容错免责标准和情形过于宽泛。

招商启航总经理王金晶认为,不可能完全不考核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但会在满足特定条件后放宽对该方面的考核。对国资创投考核标准的变革,最关键的是要厘清不同类型基金的功能定位和目标,在此基础上才能制定差异化的考核标准。有的基金是用于产业培育的,有的基金则用于招商引资、促进就业,那就应该将这些目标作为考核的第一依据,尤其是早期投资基金,应首先考核社会效益指标而非财务指标。

国立波认为,容错免责不可一概而论。如果是风险较大项目,需要配置投资组合,降低损失风险概率;投早投小的项目也需要加强决策流程的合规性、强化风控和投后管理。此外,可探讨国资与市场化机构合作,让渡风险,真正让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进一步优化创投生态。

探索差异化考核标准

6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针对创业投资特点实施差异化监管”“处理好政府性基金和市场化基金关系”;“创投17条”提出“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健全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明确国资创投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容错机制。在此背景下,探索既适应创投行业市场化属性,又能满足国有资本诉求的运作、考核模式已成为解决行业发展矛盾的当务之急。

专家认为,可尝试探索差异化的考核标准,针对不同产业类别设置不同的标准。创投机构人士建议,针对早期投资和创新型项目,应更注重技术潜力、市场前景和社会影响力,设定较为包容、适宜的考核周期和指标,为国资“投早、投小、投科技”创造更好基础,而非注重短期财务回报;对较为成熟产业,特别是商业化模式比较成熟的产业,不宜简单摒弃“保值增值”目标,应探索更有针对性的、更为细化的考核指标,促进国有资本利用效率和安全的平衡。

注重激励机制建设也至关重要,要在清晰界定规则范围的基础上,增强投资动力。某地方政府人士对记者表示,在建立容错机制的同时,需更加注重激励机制的建设。对于表现优异的基金管理团队和投资项目,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以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并提高吸引和留住人才的能力。

此外,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建议,探索实行项目“打包”考核,更好适应创业投资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更好激活政府引导基金参与创投的效能。“考核时,可将投资项目进行打包考核。以市场化基金为例,投10个项目,可能9个是亏的,或者投100个项目,可能99个是亏的,但只要1个能够赚几十倍上百倍的回报,就完全可能覆盖损失,即可认定为成功的投资。”田轩说。

编辑:胡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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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9月5日电(记者 昝秀丽)近一段时间,湖北、广东、上海等多地纷纷出台相关规定,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给予国资创投容错率和更长回收期限,支持引导国资成为真正的“耐心资本”。

新华财经北京9月5日电(记者 昝秀丽) 近一段时间,湖北、广东、上海等多地纷纷出台相关规定,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给予国资创投容错率和更长回收期限,支持引导国资成为真正的“耐心资本”。

在业内人士看来,保值增值一直是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国资创投基金不可逾越的一条投资红线。随着政策的引导和机制的完善,有理由相信政府引导基金和国资将逐渐成长为更加成熟和稳定的“耐心资本”。

完善投资容错免责机制

今年以来,各地政府在完善投资容错免责机制方面明显提速。

多地开始探索设置较高的亏损容忍率。8月发布的《湖北省科技金融质效提升行动方案》提出,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对省内科创天使类投资根据政策目标完成情况给予最高100%收益让渡,科创天使投资损失容忍率提高至50%。此外,深圳的天使母基金、安徽的政府引导基金、成都高新区各类投资基金等,也均提出了不同程度的容错率。

越来越多地区给予创投机构投资风险补贴。7月发布的《山东省创业投资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提出,对满足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省财政按实际投资损失金额的20%给予风险补贴。武汉、合肥、西安、深圳等多地也都出台了类似的政策条款。

同时,对基金管理人本身的尽职免责容错机制也在持续完善。7月施行的《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管理办法》,将尽职免责明确写在管理办法中,并列出四大免责情况。北京市东城区5月发布的《东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新增了尽职免责的具体情形,明确引导基金不再将正常投资风险作为追责依据。

对于国资LP近期进行的容错机制探索,业内给出了较为积极的反馈。LP智库创始人国立波对记者表示,股权投资本来就是一个高风险行业,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意味着风险等级进一步提高。如果没有容亏、免责机制,市场将产生风险厌恶,政策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容错机制的提出恰逢其时,将提高国有投资基金的风险容忍度。

加强协调 形成合力

多地探索建立国资创投容错机制,受到业界热议和欢迎,而如何将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则是业内最关心的问题。

某国资LP人士直言,地方国资创投主管部门只是“运动员”,“裁判员”则是财税、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只有多部门达成共识、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容错机制才能有效发挥作用。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原副理事长王忠民此前表示,哪怕不是投资失败,而是项目稍微有点财务记录的瑕疵,国资管理机构都需要承担责任,这导致国资管理机构在做股权投资时容易出现风险厌恶行为。

探索容错机制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也要避免容错免责标准和情形过于宽泛。

招商启航总经理王金晶认为,不可能完全不考核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但会在满足特定条件后放宽对该方面的考核。对国资创投考核标准的变革,最关键的是要厘清不同类型基金的功能定位和目标,在此基础上才能制定差异化的考核标准。有的基金是用于产业培育的,有的基金则用于招商引资、促进就业,那就应该将这些目标作为考核的第一依据,尤其是早期投资基金,应首先考核社会效益指标而非财务指标。

国立波认为,容错免责不可一概而论。如果是风险较大项目,需要配置投资组合,降低损失风险概率;投早投小的项目也需要加强决策流程的合规性、强化风控和投后管理。此外,可探讨国资与市场化机构合作,让渡风险,真正让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进一步优化创投生态。

探索差异化考核标准

6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针对创业投资特点实施差异化监管”“处理好政府性基金和市场化基金关系”;“创投17条”提出“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健全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明确国资创投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容错机制。在此背景下,探索既适应创投行业市场化属性,又能满足国有资本诉求的运作、考核模式已成为解决行业发展矛盾的当务之急。

专家认为,可尝试探索差异化的考核标准,针对不同产业类别设置不同的标准。创投机构人士建议,针对早期投资和创新型项目,应更注重技术潜力、市场前景和社会影响力,设定较为包容、适宜的考核周期和指标,为国资“投早、投小、投科技”创造更好基础,而非注重短期财务回报;对较为成熟产业,特别是商业化模式比较成熟的产业,不宜简单摒弃“保值增值”目标,应探索更有针对性的、更为细化的考核指标,促进国有资本利用效率和安全的平衡。

注重激励机制建设也至关重要,要在清晰界定规则范围的基础上,增强投资动力。某地方政府人士对记者表示,在建立容错机制的同时,需更加注重激励机制的建设。对于表现优异的基金管理团队和投资项目,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以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并提高吸引和留住人才的能力。

此外,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建议,探索实行项目“打包”考核,更好适应创业投资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更好激活政府引导基金参与创投的效能。“考核时,可将投资项目进行打包考核。以市场化基金为例,投10个项目,可能9个是亏的,或者投100个项目,可能99个是亏的,但只要1个能够赚几十倍上百倍的回报,就完全可能覆盖损失,即可认定为成功的投资。”田轩说。

编辑:胡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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