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金融消保新格局

经济日报

1个月前

记者了解到,鼎和保险在“金融教育宣传月”期间开展“消保县域行”活动,通过“金融知识赶大集”等形式,把金融知识送到田间地头,帮助村民更好理解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并重点宣讲反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风险防范知识。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直以来都是金融监管工作的重点议题。今年9月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启动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专家指出,随着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日益丰富,金融消费者的需求不断增长,保护其合法权益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通过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我国正加速构建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核心的“大消保”格局。

“大消保”格局初步成型

今年被业界称为“消保大年”。在法律法规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迎来了实施30周年,作为与之配套的首部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在金融领域,今年6月份,金融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标志着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正式进入“大消保”时代。

回顾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迎来了重大变革。伴随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金融监管职能进行了重要调整,原先分散在多个部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能进行了重新整合,形成了统一的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保护框架体系。这一改革推动“大消保”格局加速成型,并显著提升了我国金融消保工作的整体效能。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室主任尹振涛表示,“大消保”格局的构建标志着监管机构在顶层设计中逐步形成统一协调的保护体系,从而有效解决了以往规则不一致、跨部门监管力度分散的问题。这一机制的建立能够有效保护不同类型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数字金融时代进一步提升信息和资金安全的保障水平。

在政策推动下,各家金融机构积极响应,纷纷推出创新举措。记者了解到,鼎和保险在“金融教育宣传月”期间开展“消保县域行”活动,通过“金融知识赶大集”等形式,把金融知识送到田间地头,帮助村民更好理解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并重点宣讲反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风险防范知识。腾讯微保在“金融教育宣传月”期间采取“线上+线下”模式。在线下,腾讯微保聚焦大学生群体,在深圳大学开展了“反诈拒赌校园行”活动,通过线下讲座和互动答题等形式普及金融风险防范知识;在线上,腾讯微保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推广防骗技巧和典型案例分析,进一步扩大了金融知识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

自律与他律相结合

随着“大消保”格局的逐步完善,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也得到进一步强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周亮表示,金融消保工作的提升不能仅依靠监管部门的推动,更需要金融机构的自律与主动参与。在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的基础上,应逐步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确保消费者保护成为金融机构整体业务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主办的《保险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发布会不久前在北京召开。《自律公约》提到,保险机构应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与工作机制,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保险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等基本权利,在业务经营全过程公平、公正、诚信地对待消费者。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于华表示,《自律公约》鼓励和倡导保险机构主动承担起经营主体应尽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保险长期稳健的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共同致力于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自律公约》的发布,必将为保险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添砖加瓦,注入新的活力。

在保险行业内,阳光人寿和阳光财险早在今年7月就举办了“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阳光人寿通过“保险五进入”活动,将金融保险知识送进校园、乡村、社区、机关和企业,提升了消费者的满意度与获得感。阳光财险还通过短视频展播、直播访谈等形式扩大金融知识的传播范围,并积极推动风险减量服务,帮助消费者理解保险的重要性及其风险防控价值。太平人寿通过全国网点服务提升计划,将适老化服务与智能化网点相结合,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在太平人寿昆明城东支公司,工作人员为老年客户群体专门设立了“绿色服务窗口”。

除了保险行业,银行业也在积极探索金融消保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中国工商银行通过线上线下融合、行内行外联动,工行北京分行协同其他机构,普及防范金融诈骗和保护自身权益的知识,帮助市民提升金融安全意识,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中国邮储银行着眼于下沉金融教育重心,在全行开展“担当新使命 消保县域行”“金融知识进乡村—邮你乡伴”“行长讲消保—邮我来讲”等系列活动。

提升消费者获得感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消费者在资金安全、信息保护和合约利益保障等方面的维权意识显著提升。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在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上表示,金融教育的普及有助于人民群众“学金融、懂金融、信金融”,并在此基础上更好地“用金融”,让金融政策真正走进千家万户,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服务于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此外,金融教育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意识,提升识别和远离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从而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采访了解到,针对金融服务的薄弱地区,金融机构也探索了一些创新办法。中国太保寿险在“金融教育宣传月”中,组织了“百人百场消保先锋队进乡村”活动,深入乡村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宣传。活动通过生动案例宣讲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和反诈骗知识,帮助村民提升金融防范意识,有助于解决乡村金融消费者在获取金融知识和理解复杂金融产品时面临的困难。泰康人寿依托全国各地的健财中心挂牌“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教育基地”,推出了一系列面向乡村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认为,金融消保工作不仅仅是单向的保护,只有提升消费者在金融活动中的体验,才能真正增强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和对金融市场的信心。

尹振涛表示,随着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朝着高效、规范和透明的方向发展,通过完善立法、强化监管、提升机构责任和畅通维权渠道,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将更加成熟和完善。

记者了解到,鼎和保险在“金融教育宣传月”期间开展“消保县域行”活动,通过“金融知识赶大集”等形式,把金融知识送到田间地头,帮助村民更好理解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并重点宣讲反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风险防范知识。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直以来都是金融监管工作的重点议题。今年9月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启动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专家指出,随着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日益丰富,金融消费者的需求不断增长,保护其合法权益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通过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我国正加速构建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核心的“大消保”格局。

“大消保”格局初步成型

今年被业界称为“消保大年”。在法律法规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迎来了实施30周年,作为与之配套的首部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在金融领域,今年6月份,金融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标志着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正式进入“大消保”时代。

回顾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迎来了重大变革。伴随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金融监管职能进行了重要调整,原先分散在多个部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能进行了重新整合,形成了统一的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保护框架体系。这一改革推动“大消保”格局加速成型,并显著提升了我国金融消保工作的整体效能。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室主任尹振涛表示,“大消保”格局的构建标志着监管机构在顶层设计中逐步形成统一协调的保护体系,从而有效解决了以往规则不一致、跨部门监管力度分散的问题。这一机制的建立能够有效保护不同类型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数字金融时代进一步提升信息和资金安全的保障水平。

在政策推动下,各家金融机构积极响应,纷纷推出创新举措。记者了解到,鼎和保险在“金融教育宣传月”期间开展“消保县域行”活动,通过“金融知识赶大集”等形式,把金融知识送到田间地头,帮助村民更好理解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并重点宣讲反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风险防范知识。腾讯微保在“金融教育宣传月”期间采取“线上+线下”模式。在线下,腾讯微保聚焦大学生群体,在深圳大学开展了“反诈拒赌校园行”活动,通过线下讲座和互动答题等形式普及金融风险防范知识;在线上,腾讯微保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推广防骗技巧和典型案例分析,进一步扩大了金融知识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

自律与他律相结合

随着“大消保”格局的逐步完善,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也得到进一步强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周亮表示,金融消保工作的提升不能仅依靠监管部门的推动,更需要金融机构的自律与主动参与。在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的基础上,应逐步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确保消费者保护成为金融机构整体业务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主办的《保险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发布会不久前在北京召开。《自律公约》提到,保险机构应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与工作机制,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保险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等基本权利,在业务经营全过程公平、公正、诚信地对待消费者。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于华表示,《自律公约》鼓励和倡导保险机构主动承担起经营主体应尽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保险长期稳健的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共同致力于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自律公约》的发布,必将为保险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添砖加瓦,注入新的活力。

在保险行业内,阳光人寿和阳光财险早在今年7月就举办了“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阳光人寿通过“保险五进入”活动,将金融保险知识送进校园、乡村、社区、机关和企业,提升了消费者的满意度与获得感。阳光财险还通过短视频展播、直播访谈等形式扩大金融知识的传播范围,并积极推动风险减量服务,帮助消费者理解保险的重要性及其风险防控价值。太平人寿通过全国网点服务提升计划,将适老化服务与智能化网点相结合,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在太平人寿昆明城东支公司,工作人员为老年客户群体专门设立了“绿色服务窗口”。

除了保险行业,银行业也在积极探索金融消保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中国工商银行通过线上线下融合、行内行外联动,工行北京分行协同其他机构,普及防范金融诈骗和保护自身权益的知识,帮助市民提升金融安全意识,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中国邮储银行着眼于下沉金融教育重心,在全行开展“担当新使命 消保县域行”“金融知识进乡村—邮你乡伴”“行长讲消保—邮我来讲”等系列活动。

提升消费者获得感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消费者在资金安全、信息保护和合约利益保障等方面的维权意识显著提升。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陶玲在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上表示,金融教育的普及有助于人民群众“学金融、懂金融、信金融”,并在此基础上更好地“用金融”,让金融政策真正走进千家万户,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服务于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此外,金融教育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意识,提升识别和远离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从而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采访了解到,针对金融服务的薄弱地区,金融机构也探索了一些创新办法。中国太保寿险在“金融教育宣传月”中,组织了“百人百场消保先锋队进乡村”活动,深入乡村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宣传。活动通过生动案例宣讲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和反诈骗知识,帮助村民提升金融防范意识,有助于解决乡村金融消费者在获取金融知识和理解复杂金融产品时面临的困难。泰康人寿依托全国各地的健财中心挂牌“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教育基地”,推出了一系列面向乡村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认为,金融消保工作不仅仅是单向的保护,只有提升消费者在金融活动中的体验,才能真正增强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和对金融市场的信心。

尹振涛表示,随着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朝着高效、规范和透明的方向发展,通过完善立法、强化监管、提升机构责任和畅通维权渠道,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将更加成熟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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