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信托公司 又发打假公告!

东方财富网

1天前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保留依法追究相关机构、人员侵权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这家公司是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并由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控股,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四个月之内,西藏信托发了两次打假声明。

日前,西藏信托发布关于违法冒用公司名义开展业务的声明:

近期,西藏信托发现有诈骗分子冒充西藏信托工作人员,假借西藏信托名义拟开展上交所协议正回购业务,该种行为严重损害了西藏信托的声誉及合法权益,并可能对市场上其他机构资金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在此,西藏信托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并郑重声明如下:

一、广大客户及交易对手如遇到任何疑问,请通过官方联络途径(官网预留电话、Qtrade等),与西藏信托进行核实。西藏信托提示,如仅通过微信、QQ等未实名认证的通讯方式进行询价或锁定交易,可能存在重大风险。

二、凡冒充西藏信托名义开展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出,西藏信托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凡盗用西藏信托或其员工的名义开展业务引起的各种纠纷,均与西藏信托无关。

西藏信托表示,请广大客户及交易对手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下半年以来西藏信托第二次发布打假声明。

今年7月11日,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在官网发文称,近期,发现有不法分子通过某些网站和平台公开宣传公司的信托产品信息,并诱导投资者添加私人联系方式。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及公司合法权益,西藏信托声明称,西藏信托是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信托公司,严格依法合规开展金融业务。目前公司确认的官方信息发布和投资渠道包括官方网站、官方APP、官方微信公众号。

西藏信托还称,公司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公司信托产品信息。公司从未允许任何非金融机构或个人代理推介销售公司信托产品。公司不对任何未经公司授权制作或发布信托产品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使用上述资料所造成的纠纷及其他不良后果,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增强风险识别及防范意识,切勿相信非公司官方平台发布的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西藏信托还表示,存在上述不当行为的网站、机构或个人,请立即停止一切涉嫌违反金融行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规章制度的非法或违规行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保留依法追究相关机构、人员侵权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西藏信托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91年10月,当时成立时名为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这家公司是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并由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控股,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2002年3月,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批复进行了重新登记。到了2010年12月,公司名称变更为现在的“西藏信托有限公司”。2023年12月,公司经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藏监管局的批复,将注册资本增加到了52亿元人民币。增资后,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成为第一大股东,占股67.07%,而新增的股东西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则占股25.33%,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占股7.60%。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西藏拉萨市。

(文章来源:信托百佬汇)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保留依法追究相关机构、人员侵权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这家公司是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并由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控股,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四个月之内,西藏信托发了两次打假声明。

日前,西藏信托发布关于违法冒用公司名义开展业务的声明:

近期,西藏信托发现有诈骗分子冒充西藏信托工作人员,假借西藏信托名义拟开展上交所协议正回购业务,该种行为严重损害了西藏信托的声誉及合法权益,并可能对市场上其他机构资金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在此,西藏信托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并郑重声明如下:

一、广大客户及交易对手如遇到任何疑问,请通过官方联络途径(官网预留电话、Qtrade等),与西藏信托进行核实。西藏信托提示,如仅通过微信、QQ等未实名认证的通讯方式进行询价或锁定交易,可能存在重大风险。

二、凡冒充西藏信托名义开展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出,西藏信托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凡盗用西藏信托或其员工的名义开展业务引起的各种纠纷,均与西藏信托无关。

西藏信托表示,请广大客户及交易对手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下半年以来西藏信托第二次发布打假声明。

今年7月11日,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在官网发文称,近期,发现有不法分子通过某些网站和平台公开宣传公司的信托产品信息,并诱导投资者添加私人联系方式。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及公司合法权益,西藏信托声明称,西藏信托是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信托公司,严格依法合规开展金融业务。目前公司确认的官方信息发布和投资渠道包括官方网站、官方APP、官方微信公众号。

西藏信托还称,公司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公司信托产品信息。公司从未允许任何非金融机构或个人代理推介销售公司信托产品。公司不对任何未经公司授权制作或发布信托产品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使用上述资料所造成的纠纷及其他不良后果,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增强风险识别及防范意识,切勿相信非公司官方平台发布的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西藏信托还表示,存在上述不当行为的网站、机构或个人,请立即停止一切涉嫌违反金融行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规章制度的非法或违规行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保留依法追究相关机构、人员侵权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西藏信托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91年10月,当时成立时名为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这家公司是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并由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控股,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2002年3月,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批复进行了重新登记。到了2010年12月,公司名称变更为现在的“西藏信托有限公司”。2023年12月,公司经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西藏监管局的批复,将注册资本增加到了52亿元人民币。增资后,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成为第一大股东,占股67.07%,而新增的股东西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则占股25.33%,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占股7.60%。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西藏拉萨市。

(文章来源:信托百佬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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