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通报央企在晋煤矿事故情况

山西经济日报

3周前

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精准分析、科学研判,对重点地区、重点煤矿靶向施策、盯紧看牢,把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纳入必检内容;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突击夜查、远程监管监察,对发现存在隐蔽工作面、“第二采场”、遮蔽监控探头和过滤监控数据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的安全隐患,依法将有关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通报了近期中央企业在晋煤矿事故情况。
9月以来,中央企业在晋煤矿事故起数和遇难人数较去年同比分别上升200%,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通报指出,事故暴露出一些中央企业在晋煤矿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视频反“三违”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
通报要求,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发挥中央企业标杆带头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灾害治理;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好“起底式”全员集中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煤矿井下“无监控不作业”,大力推进顶板管理“强装备”措施,加快推进辅助运输工艺升级改造和“电子围栏”建设,多措并举坚决防范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
通报强调,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精准分析、科学研判,对重点地区、重点煤矿靶向施策、盯紧看牢,把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纳入必检内容;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突击夜查、远程监管监察,对发现存在隐蔽工作面、“第二采场”、遮蔽监控探头和过滤监控数据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的安全隐患,依法将有关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精准分析、科学研判,对重点地区、重点煤矿靶向施策、盯紧看牢,把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纳入必检内容;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突击夜查、远程监管监察,对发现存在隐蔽工作面、“第二采场”、遮蔽监控探头和过滤监控数据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的安全隐患,依法将有关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通报了近期中央企业在晋煤矿事故情况。
9月以来,中央企业在晋煤矿事故起数和遇难人数较去年同比分别上升200%,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通报指出,事故暴露出一些中央企业在晋煤矿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视频反“三违”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
通报要求,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发挥中央企业标杆带头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强化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灾害治理;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好“起底式”全员集中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煤矿井下“无监控不作业”,大力推进顶板管理“强装备”措施,加快推进辅助运输工艺升级改造和“电子围栏”建设,多措并举坚决防范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
通报强调,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精准分析、科学研判,对重点地区、重点煤矿靶向施策、盯紧看牢,把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纳入必检内容;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突击夜查、远程监管监察,对发现存在隐蔽工作面、“第二采场”、遮蔽监控探头和过滤监控数据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的安全隐患,依法将有关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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