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布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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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前

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法》,自2024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 《福建省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法》,自2024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管理办法》共8章23条,分别从总则、房源管理、配租对象、租金管理、租赁合同、项目退出、监督管理、附则八个方面,明确保租房项目运营阶段的管理要求。

《管理办法》明确,面向社会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应当统一对外发布房源信息。房源信息包括:地址、户型、套数、面积、实景图、配租方式、产权人、运营主体、收费事项及标准等。保租房重点面向城区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其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保租房原则上不设收入门槛,具体准入条件由发展保租房市、县合理确定。运营主体单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单次收取押金不超过1个月,超过限额的应当按规定纳入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

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法》,自2024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 《福建省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法》,自2024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管理办法》共8章23条,分别从总则、房源管理、配租对象、租金管理、租赁合同、项目退出、监督管理、附则八个方面,明确保租房项目运营阶段的管理要求。

《管理办法》明确,面向社会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应当统一对外发布房源信息。房源信息包括:地址、户型、套数、面积、实景图、配租方式、产权人、运营主体、收费事项及标准等。保租房重点面向城区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其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保租房原则上不设收入门槛,具体准入条件由发展保租房市、县合理确定。运营主体单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单次收取押金不超过1个月,超过限额的应当按规定纳入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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