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望通过税改扭转目前居民消费疲软的趋势,并不现实。
8月31日,全国人大正式发布了新一轮个税改革方案。大多数分析认为,个税起征点提高、加大税前抵扣等减税政策,将使居民消费实现触底反弹。然而,根据国内外历史经验,以“毕其功于一役”的心态,寄希望于减税逆转消费疲软的趋势,最后可能会大失所望。
前两次个税改革未明显刺激消费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诞生以来,我国个税共经历了6次修订。但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起到比较大的减税效果的个税改革是2008年和2011年两次起征点提高:
第一次是2008年个税改革,将免征额由每月1600元提高至2000元。从改革效果看,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月工资性收入为841.58元,免征额上调至2000元以后,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人数比重下降至30%左右,大部分职工收入都在起征点之下。
减税之后,2009年一季度全国财政收入中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出现了历史首次负增长(-0.3%),然而,当年的居民消费没有任何起色,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个人消费支出增幅仍出现了大幅回落,直到2010年之后才有所回升。
第二次是2011年个税改革,将免征额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纳税人群的比重也大幅降低到7.7%。减税之后的2012年,财政部门的个人所得税收入连续四个季度大幅负增长,但是,201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个人消费支出增速不但没有回升,反而继续下探走低(参见下图)。
减征个税为何没有提振消费?
为何个税改革无法直接提振消费,这需要从个税对居民消费的影响过程来进行分析。
具体来说,减征个人所得税无法直接影响消费,而是通过影响一些中间变量,进而对最终消费产生作用。从影响机制上看,个税一般是通过两条路径影响居民消费支出:
其一,个税可以直接改变可支配收入水平。
通过降低个税可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新增加的可支配收入,以一定的比例(边际消费倾向)用于增加居民消费。
其二,个税通过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来影响居民消费行为。
个税改革通过调整边际税率、免征额、税前抵扣等指标来调节收入差距。其中,边际税率合理提升将增进税收的累进性,以缩小收入差距。然而,过高的边际税率,却可能对高端人才激励和创新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同时还可能增加逃税动机,降低个税对收入再分配的影响。
更为重要的是,当前我国只是对工薪所得实行高额累进制:最高税率达45%,而经营所得最高税率为35%;财产所得(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的税率仅为20%;个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一年以上的,股息和红利所得免税;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股票转让的溢价所得免征所得税。
这一结果必然是:个税沦为“工薪税”,特别是工薪阶层中的中高阶层税负之高全球罕见,企业家和不依靠领取月工资生活的富人反而纳税更低。由此,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与缩小收入差距的方向完全相反,中等收入阶层苦不堪言。
现实的数据也表明了这种现象和趋势,个人所得税对缩小居民的收入分配和财富的差距效果甚微。我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自2000年首次超过警戒线0.4以来,总体呈现出先攀升后稳定的态势。2003年至今,基尼系数从未低于0.46,最近三年更是逐年上升,由2015年的0.462升至2017年的0.467(参见下图),财政部门的个税收入快速增长与收入分配差距趋势完全相反。
根据经济学有关理论,高收入者边际消费倾向要低于中低收入者,而当过多财富掌握在较少人手中的状况愈演愈烈时,便会抑制整体居民的消费增加。
虽说高收入者也在豪车、高端白酒等高层次消费领域有所贡献,但相比那些规模更加庞大的中低收入“长尾人群”,他们对于整体居民消费扩张的作用,不足以抵消收入差距过大带来的负面影响。
激活居民消费需要克服哪些障碍?
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降低个税对提振居民消费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当前,影响我国居民消费增长的,除了居民税负过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等原因之外,还有以下两个关键障碍:
一是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回落的趋势。
从历史来看,居民消费的增长主要依赖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快速提升,反映到数据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几乎是完全同步的(参见下图)。
然而,近年来在经济增速持续回落背景下,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速显著下滑,这使得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名义收入增速已回落到7.9%,实际收入更是降至5.8%,低于GDP的增速(6.7%)。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回落,将成为激活居民消费增长的主要障碍。
二是家庭债务负担过重对居民消费的挤出效应。
我们来观察中国居民杠杆率和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的变化,二者的反向变化关系较为明显,特别是在2010年-2017年,居民杠杆率翻了一番,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却回落到5.9%(参见下图)。
或许会有人质疑,我国居民部门还没有经历一个完整的去杠杆周期,也无法论证居民去杠杆之后消费必然会回升,但是从一般的常识和下文美国的经验来看,居民债务负担过高,无疑是居民消费持续疲软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居民杠杆率可能面临一个临界点,一旦超过该临界点,进一步加杠杆可能对刺激消费适得其反。
下面来看美国经验,2008年次贷危机前后,美国也呈现了这种居民杠杆率与个人消费支出的典型负相关关系。次贷危机发生后,美国以政府加杠杆、企业和居民去杠杆的方式,实现了经济强势复苏,其中居民部门杠杆率(居民债务/GDP)从历史高位90%下降到78%(见下图),这使得居民消费能够轻装上阵,近三年来美国个人消费支出同比增速长期保持在3%左右,为美国经济复苏和增长发挥了关键作用。可以说,美国居民部门去杠杆过程,也是居民消费强势反弹的过程。
综合来看,此次减税可能会对激活居民消费产生一定的作用,但是市场和投资者不应过分乐观,因为我国的个税制度并没有明显缓解居民收入分配和财富占有的差距过大的问题,再加上对消费增长负面影响较大的另外两大因素——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回落和居民部门杠杆率高企,指望此次税改扭转当前消费疲软的趋势是不现实的。(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封面图来源:摄图网
编辑:早餐君
指望通过税改扭转目前居民消费疲软的趋势,并不现实。
8月31日,全国人大正式发布了新一轮个税改革方案。大多数分析认为,个税起征点提高、加大税前抵扣等减税政策,将使居民消费实现触底反弹。然而,根据国内外历史经验,以“毕其功于一役”的心态,寄希望于减税逆转消费疲软的趋势,最后可能会大失所望。
前两次个税改革未明显刺激消费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诞生以来,我国个税共经历了6次修订。但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起到比较大的减税效果的个税改革是2008年和2011年两次起征点提高:
第一次是2008年个税改革,将免征额由每月1600元提高至2000元。从改革效果看,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月工资性收入为841.58元,免征额上调至2000元以后,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职工人数比重下降至30%左右,大部分职工收入都在起征点之下。
减税之后,2009年一季度全国财政收入中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出现了历史首次负增长(-0.3%),然而,当年的居民消费没有任何起色,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个人消费支出增幅仍出现了大幅回落,直到2010年之后才有所回升。
第二次是2011年个税改革,将免征额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纳税人群的比重也大幅降低到7.7%。减税之后的2012年,财政部门的个人所得税收入连续四个季度大幅负增长,但是,201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个人消费支出增速不但没有回升,反而继续下探走低(参见下图)。
减征个税为何没有提振消费?
为何个税改革无法直接提振消费,这需要从个税对居民消费的影响过程来进行分析。
具体来说,减征个人所得税无法直接影响消费,而是通过影响一些中间变量,进而对最终消费产生作用。从影响机制上看,个税一般是通过两条路径影响居民消费支出:
其一,个税可以直接改变可支配收入水平。
通过降低个税可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新增加的可支配收入,以一定的比例(边际消费倾向)用于增加居民消费。
其二,个税通过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来影响居民消费行为。
个税改革通过调整边际税率、免征额、税前抵扣等指标来调节收入差距。其中,边际税率合理提升将增进税收的累进性,以缩小收入差距。然而,过高的边际税率,却可能对高端人才激励和创新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同时还可能增加逃税动机,降低个税对收入再分配的影响。
更为重要的是,当前我国只是对工薪所得实行高额累进制:最高税率达45%,而经营所得最高税率为35%;财产所得(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的税率仅为20%;个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一年以上的,股息和红利所得免税;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股票转让的溢价所得免征所得税。
这一结果必然是:个税沦为“工薪税”,特别是工薪阶层中的中高阶层税负之高全球罕见,企业家和不依靠领取月工资生活的富人反而纳税更低。由此,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与缩小收入差距的方向完全相反,中等收入阶层苦不堪言。
现实的数据也表明了这种现象和趋势,个人所得税对缩小居民的收入分配和财富的差距效果甚微。我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自2000年首次超过警戒线0.4以来,总体呈现出先攀升后稳定的态势。2003年至今,基尼系数从未低于0.46,最近三年更是逐年上升,由2015年的0.462升至2017年的0.467(参见下图),财政部门的个税收入快速增长与收入分配差距趋势完全相反。
根据经济学有关理论,高收入者边际消费倾向要低于中低收入者,而当过多财富掌握在较少人手中的状况愈演愈烈时,便会抑制整体居民的消费增加。
虽说高收入者也在豪车、高端白酒等高层次消费领域有所贡献,但相比那些规模更加庞大的中低收入“长尾人群”,他们对于整体居民消费扩张的作用,不足以抵消收入差距过大带来的负面影响。
激活居民消费需要克服哪些障碍?
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降低个税对提振居民消费会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当前,影响我国居民消费增长的,除了居民税负过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等原因之外,还有以下两个关键障碍:
一是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回落的趋势。
从历史来看,居民消费的增长主要依赖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快速提升,反映到数据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几乎是完全同步的(参见下图)。
然而,近年来在经济增速持续回落背景下,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速显著下滑,这使得今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名义收入增速已回落到7.9%,实际收入更是降至5.8%,低于GDP的增速(6.7%)。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回落,将成为激活居民消费增长的主要障碍。
二是家庭债务负担过重对居民消费的挤出效应。
我们来观察中国居民杠杆率和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的变化,二者的反向变化关系较为明显,特别是在2010年-2017年,居民杠杆率翻了一番,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却回落到5.9%(参见下图)。
或许会有人质疑,我国居民部门还没有经历一个完整的去杠杆周期,也无法论证居民去杠杆之后消费必然会回升,但是从一般的常识和下文美国的经验来看,居民债务负担过高,无疑是居民消费持续疲软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居民杠杆率可能面临一个临界点,一旦超过该临界点,进一步加杠杆可能对刺激消费适得其反。
下面来看美国经验,2008年次贷危机前后,美国也呈现了这种居民杠杆率与个人消费支出的典型负相关关系。次贷危机发生后,美国以政府加杠杆、企业和居民去杠杆的方式,实现了经济强势复苏,其中居民部门杠杆率(居民债务/GDP)从历史高位90%下降到78%(见下图),这使得居民消费能够轻装上阵,近三年来美国个人消费支出同比增速长期保持在3%左右,为美国经济复苏和增长发挥了关键作用。可以说,美国居民部门去杠杆过程,也是居民消费强势反弹的过程。
综合来看,此次减税可能会对激活居民消费产生一定的作用,但是市场和投资者不应过分乐观,因为我国的个税制度并没有明显缓解居民收入分配和财富占有的差距过大的问题,再加上对消费增长负面影响较大的另外两大因素——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回落和居民部门杠杆率高企,指望此次税改扭转当前消费疲软的趋势是不现实的。(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封面图来源:摄图网
编辑:早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