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责险制度迎来调整

中国化工报

3周前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共6章48条,修订注重落实安全生产法的新要求,突出强调和规范事故预防服务,强化安责险制度的事故预防功能。

将强化其事故预防的首要功能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近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9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安责险在八大高危行业中被赋予法定强制险“身份”。应急管理部表示,为适应安责险法定强制实施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需要尽快会同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完善配套政策文件,以确保安责险规范有序发展,强化事故预防的首要功能。

安责险制度亟待规范

所谓安责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保险险种。

据了解,安责险在服务安全生产,发挥经济补偿功能上发挥了很大作用。据统计,2020年至2023年四年间,全国安责险保单保费规模从64.34亿元增长到183亿元,年均增长率达61.48%,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

应急管理部表示,安责险制度自实施以来,各地区和各保险机构积极行动、主动探索,在组织推动和预防服务等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安责险费率厘定不合理、行业投保覆盖率发展不均衡、事故预防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对于上述问题,迫切需要健全完善安责险实施路径和细则,针对保险机构在承保、理赔特别是事故预防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明确惩戒约束措施。同时,指导督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安责险,尤其在制定组织实施方案、服务费用管理使用、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履行监管责任等方面规范操作,防止垄断安责险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共6章48条,修订注重落实安全生产法的新要求,突出强调和规范事故预防服务,强化安责险制度的事故预防功能。

完善产品开发和费率厘定

相较于现行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有六个方面的修改,包括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完善了产品开发和费率厘定机制、强化了事故预防服务规范要求、完善了监督约束机制、规范了依法行政行为以及细化明确了投保的具体范围。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针对目前安责险市场恶性价格竞争较为严重,且部分安责险产品保障范围不全、保险额度不够、不符合有关文件要求等问题,增加了产品和费率有关要求。

其中,针对产品开发,修订内容中明确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充分征求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发布安责险行业标准条款;针对费率厘定,考虑到各地区、各行业企业风险情况差异较大,赋予了地方灵活调整费率的自主权,明确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发布本地区各行业、领域安责险纯风险损失率,供保险机构参考使用,并指导保险机构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此外,明确了主要的费率调整因子,包括被保险人的事故记录和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配合整改事故隐患情况等。

为强化事故预防服务规范要求,《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机构为被保险人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保险机构可以投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同时,就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的机构人员管理、费用管理、服务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细化规范要求,要求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原则上不高于安责险实际收取保费的21%投入事故预防服务费用,并确保专款专用。

各地加快安责险推进速度

在今年9月国新办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副部长王道席透露,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同比下降25.7%,重特大事故下降45.5%。尽管我国安全生产事故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但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仍然不容忽视,安责险需要发挥更大功效。近年来,全国各地纷纷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加快安责险推进速度。例如,今年8月,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指南(试行)》提出,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项目企业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必须投保安责险。7月,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和第三方评估工作指引》,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制定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第三方评估规范等配套政策,进一步提高相关企业对安责险的获得感和认同感,更大范围内推广安责险。7月,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做好保险机构业务系统与市安责险信息管理系统对接,严格做好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保证事故预防服务费用投入,不得挤占、挪用,不得通过事故预防服务套取费用,切实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监管力度,加大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的监督检查。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共6章48条,修订注重落实安全生产法的新要求,突出强调和规范事故预防服务,强化安责险制度的事故预防功能。

将强化其事故预防的首要功能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近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9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安责险在八大高危行业中被赋予法定强制险“身份”。应急管理部表示,为适应安责险法定强制实施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需要尽快会同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完善配套政策文件,以确保安责险规范有序发展,强化事故预防的首要功能。

安责险制度亟待规范

所谓安责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保险险种。

据了解,安责险在服务安全生产,发挥经济补偿功能上发挥了很大作用。据统计,2020年至2023年四年间,全国安责险保单保费规模从64.34亿元增长到183亿元,年均增长率达61.48%,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

应急管理部表示,安责险制度自实施以来,各地区和各保险机构积极行动、主动探索,在组织推动和预防服务等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安责险费率厘定不合理、行业投保覆盖率发展不均衡、事故预防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对于上述问题,迫切需要健全完善安责险实施路径和细则,针对保险机构在承保、理赔特别是事故预防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明确惩戒约束措施。同时,指导督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安责险,尤其在制定组织实施方案、服务费用管理使用、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履行监管责任等方面规范操作,防止垄断安责险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共6章48条,修订注重落实安全生产法的新要求,突出强调和规范事故预防服务,强化安责险制度的事故预防功能。

完善产品开发和费率厘定

相较于现行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有六个方面的修改,包括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完善了产品开发和费率厘定机制、强化了事故预防服务规范要求、完善了监督约束机制、规范了依法行政行为以及细化明确了投保的具体范围。

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针对目前安责险市场恶性价格竞争较为严重,且部分安责险产品保障范围不全、保险额度不够、不符合有关文件要求等问题,增加了产品和费率有关要求。

其中,针对产品开发,修订内容中明确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充分征求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发布安责险行业标准条款;针对费率厘定,考虑到各地区、各行业企业风险情况差异较大,赋予了地方灵活调整费率的自主权,明确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发布本地区各行业、领域安责险纯风险损失率,供保险机构参考使用,并指导保险机构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此外,明确了主要的费率调整因子,包括被保险人的事故记录和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配合整改事故隐患情况等。

为强化事故预防服务规范要求,《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机构为被保险人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保险机构可以投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同时,就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的机构人员管理、费用管理、服务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细化规范要求,要求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原则上不高于安责险实际收取保费的21%投入事故预防服务费用,并确保专款专用。

各地加快安责险推进速度

在今年9月国新办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副部长王道席透露,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同比下降25.7%,重特大事故下降45.5%。尽管我国安全生产事故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但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仍然不容忽视,安责险需要发挥更大功效。近年来,全国各地纷纷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加快安责险推进速度。例如,今年8月,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发布《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指南(试行)》提出,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项目企业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必须投保安责险。7月,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和第三方评估工作指引》,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制定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第三方评估规范等配套政策,进一步提高相关企业对安责险的获得感和认同感,更大范围内推广安责险。7月,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做好保险机构业务系统与市安责险信息管理系统对接,严格做好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保证事故预防服务费用投入,不得挤占、挪用,不得通过事故预防服务套取费用,切实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监管力度,加大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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