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陈潘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房东未收到“包租公司”合同约定应支付的房租,能否要求解除与租客签订的合同并要求其腾退?近日,天府新区法院审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认定案涉《房屋租赁合同》属合法有效,约束房东和租客,遂判决驳回房东张女士全部诉讼请求。
张女士与某公司签订《房屋委托管理合同》,约定张女士委托该公司全权代理房屋出租事宜。合同中,双方约定该公司支付张女士定金2000元,无论公司盈亏,该公司保底支付张女士月租金2600元,若出租价格高于保底租金价格,由双方按五五比例分配。合同约定租金按照季付的方式,期限为5年,张女士给予该公司6个月免租期优惠。签订合同后,公司依合同约定向张女士支付了定金。
随后,通过该公司,张女士将案涉房屋出租给案外人。第一份合同到期后,该公司又将案涉房屋出租给小李。张女士、公司、小李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半年,月租金2300元,由公司代收,租期为6个月。小李按照合同约定账户,转入押金1000元和6个月租金。张女士与公司约定的免租期到期后,公司未按照双方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待张女士欲向公司催款时,发现之前联系自己的人员失联。随后,张女士向小李主张租金被拒,双方发生争议。张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小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小李腾退房屋。
庭审中,张女士表示:“公司说合同可以签1年,也可签5年长租。但如果签5年,就要求我给六个月免租期。我考虑长租稳定,又是旱涝保收,这样省事……我是一分钱租金都没拿到,小李住的是我的房子,租金就应该支付给我,要不然就搬走”。
小李则表示:“当时公司也拿了你们的代理合同给我看,你也在场,租房合同你本人也签了字。我是按照合同约定转的账,你凭什么要求我给两次钱?”
法院经审理,认定三方共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属合法有效,对张女士具有约束力。小李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支付押金、租金的义务,遂判决驳回张女士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小李腾退房屋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承办该案的法官指出,通过“包租”公司将房屋转租,如果“包租”公司欠付租金甚至“跑路”,房东是否有权要求租客腾退房屋不能一概而论,重点还是看双方是代理关系还是转租关系以及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
就本案而言,张女士与某公司签订的《房屋委托管理合同》,名为委托管理,但实际同时约定了“代理”和“转租”。三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该公司已经向小李披露了与张女士的代理关系。不仅如此,在签订合同时,张女士也在场并在该合同上签字确认,该合同对张女士具有约束力。张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知晓该合同内容及在该合同上签字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所以,张女士以未收到公司租金为由,要求解除与小李签订的合同并腾退房屋没有法律依据。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夏陈潘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房东未收到“包租公司”合同约定应支付的房租,能否要求解除与租客签订的合同并要求其腾退?近日,天府新区法院审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认定案涉《房屋租赁合同》属合法有效,约束房东和租客,遂判决驳回房东张女士全部诉讼请求。
张女士与某公司签订《房屋委托管理合同》,约定张女士委托该公司全权代理房屋出租事宜。合同中,双方约定该公司支付张女士定金2000元,无论公司盈亏,该公司保底支付张女士月租金2600元,若出租价格高于保底租金价格,由双方按五五比例分配。合同约定租金按照季付的方式,期限为5年,张女士给予该公司6个月免租期优惠。签订合同后,公司依合同约定向张女士支付了定金。
随后,通过该公司,张女士将案涉房屋出租给案外人。第一份合同到期后,该公司又将案涉房屋出租给小李。张女士、公司、小李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半年,月租金2300元,由公司代收,租期为6个月。小李按照合同约定账户,转入押金1000元和6个月租金。张女士与公司约定的免租期到期后,公司未按照双方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待张女士欲向公司催款时,发现之前联系自己的人员失联。随后,张女士向小李主张租金被拒,双方发生争议。张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小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小李腾退房屋。
庭审中,张女士表示:“公司说合同可以签1年,也可签5年长租。但如果签5年,就要求我给六个月免租期。我考虑长租稳定,又是旱涝保收,这样省事……我是一分钱租金都没拿到,小李住的是我的房子,租金就应该支付给我,要不然就搬走”。
小李则表示:“当时公司也拿了你们的代理合同给我看,你也在场,租房合同你本人也签了字。我是按照合同约定转的账,你凭什么要求我给两次钱?”
法院经审理,认定三方共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属合法有效,对张女士具有约束力。小李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支付押金、租金的义务,遂判决驳回张女士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小李腾退房屋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承办该案的法官指出,通过“包租”公司将房屋转租,如果“包租”公司欠付租金甚至“跑路”,房东是否有权要求租客腾退房屋不能一概而论,重点还是看双方是代理关系还是转租关系以及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
就本案而言,张女士与某公司签订的《房屋委托管理合同》,名为委托管理,但实际同时约定了“代理”和“转租”。三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该公司已经向小李披露了与张女士的代理关系。不仅如此,在签订合同时,张女士也在场并在该合同上签字确认,该合同对张女士具有约束力。张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知晓该合同内容及在该合同上签字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所以,张女士以未收到公司租金为由,要求解除与小李签订的合同并腾退房屋没有法律依据。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