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10月8日起,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政策。
调整前:
①经市(县、市)人社部门认定为D类(含)以上人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按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即150万元)确定。
②经市(县、市)人社部门认定为E、F类(含)以上人才、最高贷款额度可按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即100万元)确定。
③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最高贷款额度可按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即75万元)确定。
调整后:
①经市(县、市)人社部门认定为D类(含)以上人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按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上浮100%(即160万元)确定。
②经市(县、市)人社部门认定为E、F类(含)以上人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技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按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即120万元)确定。
③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最高贷款额度可按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即96万元)确定。
来源: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
自2026年10月8日起,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政策。
调整前:
①经市(县、市)人社部门认定为D类(含)以上人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按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即150万元)确定。
②经市(县、市)人社部门认定为E、F类(含)以上人才、最高贷款额度可按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即100万元)确定。
③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最高贷款额度可按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即75万元)确定。
调整后:
①经市(县、市)人社部门认定为D类(含)以上人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按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上浮100%(即160万元)确定。
②经市(县、市)人社部门认定为E、F类(含)以上人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技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按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即120万元)确定。
③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最高贷款额度可按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即96万元)确定。
来源: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