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日动力煤)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批复文件,晋能控股集团大同矿区潘家窑矿井及选煤厂新建项目环评报告书正式获批,标志这座千万吨级新建煤矿项目核心环评手续落地。该项目已于2026年2月5日取得国家发改委项目核准批复(发改能源〔2026〕210号),项目建设筹备工作全面提速。
项目坐落于山西大同左云县大同煤田西北部,东邻塔山煤矿、南接马道头煤矿,属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大同矿区总体规划新建矿井。矿井设计总产能1000万吨/年,由常规产能800万吨/年、储备产能200万吨/年共同构成,开采煤种为长焰动力煤,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矿区面积约90.14平方公里,环评批复口径设计可采储量5.31亿吨,矿井服务年限37.9年,为大同矿区总体规划确定的新建大型煤矿项目。
项目开采石炭系上统太原组3号、5号、7号煤层,属于低瓦斯矿井。全井田划分为1个开采水平8个盘区,因地制宜采用综采放顶煤、综采一次采全高、分层综采等多种采煤工艺,部分盘区实施矸石充填开采。项目同步配套同等规模选煤厂,建设主副立井、井下矸石充填系统、矿井水处理站等主体与环保工程,产品煤主要依托铁路专用线实现外运,相关配套工程需另行履行环评审批手续。
批复指出,项目地处风沙控制与林牧业生态功能区,区域分布永久基本农田、公益林、水源地、河流、文物保护单位等重要保护目标。项目建设运行将对区域生态系统、地下水、大气、土壤等带来一定不利影响,只有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举措,环境影响才能够得到有效管控。
批复强调,晋能控股集团要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编制环保措施清单,将环保要求纳入工程设计、招投标与施工合同,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必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完工后依法开展竣工环保验收,正式投运后适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首采区开采结束后,后续采区开采需要重新开展环评。
批复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承担事中事后主要监管职责,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做好监督指导,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依职责开展监管。
(来源:今日动力煤)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批复文件,晋能控股集团大同矿区潘家窑矿井及选煤厂新建项目环评报告书正式获批,标志这座千万吨级新建煤矿项目核心环评手续落地。该项目已于2026年2月5日取得国家发改委项目核准批复(发改能源〔2026〕210号),项目建设筹备工作全面提速。
项目坐落于山西大同左云县大同煤田西北部,东邻塔山煤矿、南接马道头煤矿,属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大同矿区总体规划新建矿井。矿井设计总产能1000万吨/年,由常规产能800万吨/年、储备产能200万吨/年共同构成,开采煤种为长焰动力煤,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矿区面积约90.14平方公里,环评批复口径设计可采储量5.31亿吨,矿井服务年限37.9年,为大同矿区总体规划确定的新建大型煤矿项目。
项目开采石炭系上统太原组3号、5号、7号煤层,属于低瓦斯矿井。全井田划分为1个开采水平8个盘区,因地制宜采用综采放顶煤、综采一次采全高、分层综采等多种采煤工艺,部分盘区实施矸石充填开采。项目同步配套同等规模选煤厂,建设主副立井、井下矸石充填系统、矿井水处理站等主体与环保工程,产品煤主要依托铁路专用线实现外运,相关配套工程需另行履行环评审批手续。
批复指出,项目地处风沙控制与林牧业生态功能区,区域分布永久基本农田、公益林、水源地、河流、文物保护单位等重要保护目标。项目建设运行将对区域生态系统、地下水、大气、土壤等带来一定不利影响,只有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举措,环境影响才能够得到有效管控。
批复强调,晋能控股集团要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编制环保措施清单,将环保要求纳入工程设计、招投标与施工合同,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必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完工后依法开展竣工环保验收,正式投运后适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首采区开采结束后,后续采区开采需要重新开展环评。
批复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承担事中事后主要监管职责,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做好监督指导,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依职责开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