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对马来西亚和越南PET树脂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

纺织网

1周前

9月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6年第958号决议,对原产于马来西亚、越南的PET树脂(特性粘度0.78‑0.88dl/g,南共市税号3907.61.00)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正式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决议自发布当日生效。

9月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6年第958号决议,对原产于马来西亚、越南的PET树脂(特性粘度0.78‑0.88dl/g,南共市税号3907.61.00)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正式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决议自发布当日生效。

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2024年6月,产业损害调查期覆盖2019年7月至2024年。今年3月巴西外贸秘书处发布初裁公告,认定存在倾销与产业损害,当时未实施临时反倾销税,继续推进调查程序直至本次终裁落地。

根据终裁决议,分企业差异化关税如下:马来西亚Recron (Malaysia) Sdn Bhd税率**24.28美元/吨**,马来西亚其余生产商统一**116.50美元/吨**;越南Billion Industrial、Haosheng Vina、Stavian Chemical及越南全部其他出口企业统一执行**160.87美元/吨**的反倾销税。

PET树脂是聚酯产业链基础原料,广泛用于化纤涤纶切片、包装瓶、薄膜生产。马来西亚、越南是巴西PET树脂重要进口来源地,本次加税将直接抬升两国PET对巴出口成本,压缩其在巴西市场份额。供给格局变化之下,巴西本土PET生产企业竞争环境得到保护,巴西下游聚酯、纺织、包装行业则面临原料采购成本上行压力。

值得关注的是,巴西同期正在开展中国PET树脂情势变迁复审调查,后续结果值得国内聚酯产业链持续跟踪。贸易格局重构背景下,部分东南亚产能或将转向其他海外市场,全球PET贸易流向存在调整可能。国内聚酯、化纤外贸企业需要密切关注南美贸易政策变动,优化出口市场布局,做好原产地合规管理,规避贸易救济连锁传导风险。

9月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6年第958号决议,对原产于马来西亚、越南的PET树脂(特性粘度0.78‑0.88dl/g,南共市税号3907.61.00)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正式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决议自发布当日生效。

9月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6年第958号决议,对原产于马来西亚、越南的PET树脂(特性粘度0.78‑0.88dl/g,南共市税号3907.61.00)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正式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决议自发布当日生效。

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2024年6月,产业损害调查期覆盖2019年7月至2024年。今年3月巴西外贸秘书处发布初裁公告,认定存在倾销与产业损害,当时未实施临时反倾销税,继续推进调查程序直至本次终裁落地。

根据终裁决议,分企业差异化关税如下:马来西亚Recron (Malaysia) Sdn Bhd税率**24.28美元/吨**,马来西亚其余生产商统一**116.50美元/吨**;越南Billion Industrial、Haosheng Vina、Stavian Chemical及越南全部其他出口企业统一执行**160.87美元/吨**的反倾销税。

PET树脂是聚酯产业链基础原料,广泛用于化纤涤纶切片、包装瓶、薄膜生产。马来西亚、越南是巴西PET树脂重要进口来源地,本次加税将直接抬升两国PET对巴出口成本,压缩其在巴西市场份额。供给格局变化之下,巴西本土PET生产企业竞争环境得到保护,巴西下游聚酯、纺织、包装行业则面临原料采购成本上行压力。

值得关注的是,巴西同期正在开展中国PET树脂情势变迁复审调查,后续结果值得国内聚酯产业链持续跟踪。贸易格局重构背景下,部分东南亚产能或将转向其他海外市场,全球PET贸易流向存在调整可能。国内聚酯、化纤外贸企业需要密切关注南美贸易政策变动,优化出口市场布局,做好原产地合规管理,规避贸易救济连锁传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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