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强化行业自律职能,健全自律规约体系,规范自律规约制定工作,中保协于8月正式发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自律规约制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六章三十条,包含总则、立项、起草、审议与发布、存续管理、附则六大章节及两个附件,内容覆盖自律规约立项、起草、合规审查、审议发布、解释、修订、废止全流程。
《办法》主要从四个维度建立健全自律管理制度。一是建立自律规约分类体系。按照约束力强弱和功能定位,清晰划分各类规约的属性、功能与适用边界,解决以往规约命名随意、功能重叠、边界不清的问题,使自律规约体系更具逻辑性与条理性。二是开展自律规约全流程管理。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与工作要求,解决流程不清晰、协会内设部门职责不明确问题。三是建立自律规约动态评估与清理机制。实现规约定期评估与清理、及时修订废止,解决规约滞后行业发展问题。四是强化自律规约合规审查。从源头防范超越职权、条款冲突等合规风险。
《办法》是中保协锚定“服务行业好、辅助监管好、贡献社会好”的“三好协会”建设目标,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和自律约束机制,完善自律自治综合治理体系的重要制度成果,对于充分发挥自律规约作用,引导行业规范经营、防范化解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中保协将持续以“三好协会”建设为核心引领,督促全体会员单位严格落实各项自律规约要求,推动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贡献保险力量。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的意见》,强化行业自律职能,健全自律规约体系,规范自律规约制定工作,中保协于8月正式发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自律规约制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六章三十条,包含总则、立项、起草、审议与发布、存续管理、附则六大章节及两个附件,内容覆盖自律规约立项、起草、合规审查、审议发布、解释、修订、废止全流程。
《办法》主要从四个维度建立健全自律管理制度。一是建立自律规约分类体系。按照约束力强弱和功能定位,清晰划分各类规约的属性、功能与适用边界,解决以往规约命名随意、功能重叠、边界不清的问题,使自律规约体系更具逻辑性与条理性。二是开展自律规约全流程管理。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与工作要求,解决流程不清晰、协会内设部门职责不明确问题。三是建立自律规约动态评估与清理机制。实现规约定期评估与清理、及时修订废止,解决规约滞后行业发展问题。四是强化自律规约合规审查。从源头防范超越职权、条款冲突等合规风险。
《办法》是中保协锚定“服务行业好、辅助监管好、贡献社会好”的“三好协会”建设目标,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和自律约束机制,完善自律自治综合治理体系的重要制度成果,对于充分发挥自律规约作用,引导行业规范经营、防范化解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中保协将持续以“三好协会”建设为核心引领,督促全体会员单位严格落实各项自律规约要求,推动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贡献保险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