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启动2026—2027年度“领航计划”专项试点

纺织网

1周前

7月30日,郑州商品交易所正式下发《关于开展2026—2027年度“领航计划”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郑商函〔2026〕711号),以政策激励引导海内外产业主体在跨境购销中采用郑商所期货价格作为合同定价基准,进一步夯实聚酯、油脂油料品类全球定价话语权。

7月30日,郑州商品交易所正式下发《关于开展2026—2027年度“领航计划”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郑商函〔2026〕711号),以政策激励引导海内外产业主体在跨境购销中采用郑商所期货价格作为合同定价基准,进一步夯实聚酯、油脂油料品类全球定价话语权。

本次试点首期聚焦两大优势产业链共5个对外开放成熟品种,分别为聚酯产业链PTA、PX期货,以及油脂油料板块菜油、菜粕、花生期货,精准锚定我国全球最大化纤原料消费国、植物油进口大国的产业主场优势。项目明确时间安排:期货公司会员单位联合产业企业备案窗口期截至2027年1月31日,跨境贸易合同实际执行量考核周期至2027年8月31日,参与主体需在外贸合同中明确标注以郑商所对应品种期货盘面价格作为点价依据。

在申报与考核规则上,试点以期货公司总部为备案申请主体,可联动多家实体企业、同一企业可多品种同时申报;交易所将根据考核期内符合要求的跨境贸易实际执行规模排名给予专项配套支持,倒逼贸易端落地“郑州价格”点价模式,替代长期依赖境外报价机构定价的传统惯例。

本次“领航计划”与同日发布的境外市场服务扶持项目形成政策组合拳:前者从贸易定价端推动国内期货价格成为国际贸易结算依据,后者从交易持仓端补贴境外客户入市套保成本,双向打通大宗商品期货国际化落地堵点。对化纤纺织行业而言,将直接利好PTA、PX外贸点价推广,帮助国内化纤、纺企在与东南亚、欧美下游客户议价中掌握主动权,降低进口原料定价被动风险,也是期货市场以制度型开放服务纺织、粮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落地举措。

7月30日,郑州商品交易所正式下发《关于开展2026—2027年度“领航计划”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郑商函〔2026〕711号),以政策激励引导海内外产业主体在跨境购销中采用郑商所期货价格作为合同定价基准,进一步夯实聚酯、油脂油料品类全球定价话语权。

7月30日,郑州商品交易所正式下发《关于开展2026—2027年度“领航计划”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郑商函〔2026〕711号),以政策激励引导海内外产业主体在跨境购销中采用郑商所期货价格作为合同定价基准,进一步夯实聚酯、油脂油料品类全球定价话语权。

本次试点首期聚焦两大优势产业链共5个对外开放成熟品种,分别为聚酯产业链PTA、PX期货,以及油脂油料板块菜油、菜粕、花生期货,精准锚定我国全球最大化纤原料消费国、植物油进口大国的产业主场优势。项目明确时间安排:期货公司会员单位联合产业企业备案窗口期截至2027年1月31日,跨境贸易合同实际执行量考核周期至2027年8月31日,参与主体需在外贸合同中明确标注以郑商所对应品种期货盘面价格作为点价依据。

在申报与考核规则上,试点以期货公司总部为备案申请主体,可联动多家实体企业、同一企业可多品种同时申报;交易所将根据考核期内符合要求的跨境贸易实际执行规模排名给予专项配套支持,倒逼贸易端落地“郑州价格”点价模式,替代长期依赖境外报价机构定价的传统惯例。

本次“领航计划”与同日发布的境外市场服务扶持项目形成政策组合拳:前者从贸易定价端推动国内期货价格成为国际贸易结算依据,后者从交易持仓端补贴境外客户入市套保成本,双向打通大宗商品期货国际化落地堵点。对化纤纺织行业而言,将直接利好PTA、PX外贸点价推广,帮助国内化纤、纺企在与东南亚、欧美下游客户议价中掌握主动权,降低进口原料定价被动风险,也是期货市场以制度型开放服务纺织、粮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落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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