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阶段性加大高品质住房贷款支持力度 得房率申报工作启动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天前

即日起,得房率在95%(含)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由各开发企业向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主申报,公积金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验。

自2026年5月3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阶段性加大高品质住房贷款支持力度。

缴存人家庭(含异地缴存)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具有高品质住房属性,或得房率在95%(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

即日起,得房率在95%(含)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由各开发企业向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主申报,公积金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验。申报所需统一模板《公积金贷款合作项目得房率申报单》已上传至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中心,请各开发企业自行下载、据实规范填报,确保所有申报资料和数据真实准确。

已签订公积金合作协议的存量项目,请于2026年5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扫描件报送至指定邮箱,为确保购房职工及时享受本次政策红利,请各开发企业认真梳理所有项目,对符合得房率条件的房源,及时申报,同时确保此次申报准确、全面、无遗漏,如因疏忽大意漏报或超过规定时限未报影响职工贷款的,由各涉及开发企业负责解释工作并承担相应后果;后续新申请签订公积金合作协议的项目,在协议申请时将申报单一并上传电子档案,申请审批通过后即可享受对应额度上浮政策。

请各开发企业严格诚信申报,确保所有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申报材料归档留存并不定期开展核查核验工作,对存在虚假申报、瞒报错报的,将取消对应项目楼盘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格。

报送邮箱:zfgjjglzx2021@163.com

咨询电话:024-23944881

来源: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即日起,得房率在95%(含)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由各开发企业向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主申报,公积金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验。

自2026年5月3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阶段性加大高品质住房贷款支持力度。

缴存人家庭(含异地缴存)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具有高品质住房属性,或得房率在95%(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

即日起,得房率在95%(含)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由各开发企业向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主申报,公积金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验。申报所需统一模板《公积金贷款合作项目得房率申报单》已上传至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下载中心,请各开发企业自行下载、据实规范填报,确保所有申报资料和数据真实准确。

已签订公积金合作协议的存量项目,请于2026年5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扫描件报送至指定邮箱,为确保购房职工及时享受本次政策红利,请各开发企业认真梳理所有项目,对符合得房率条件的房源,及时申报,同时确保此次申报准确、全面、无遗漏,如因疏忽大意漏报或超过规定时限未报影响职工贷款的,由各涉及开发企业负责解释工作并承担相应后果;后续新申请签订公积金合作协议的项目,在协议申请时将申报单一并上传电子档案,申请审批通过后即可享受对应额度上浮政策。

请各开发企业严格诚信申报,确保所有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申报材料归档留存并不定期开展核查核验工作,对存在虚假申报、瞒报错报的,将取消对应项目楼盘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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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4-23944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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