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5月15日至2027年6月30日,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阶段性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一)认定标准(包含商品房、二手房和“商转公”贷款)
1、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1)不予受理情形
①缴存人家庭在购房所在地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②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备注
①不限制缴存人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
②缴存人家庭本次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不计入套数认定。
2、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有两套住房的,再次购入的按二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1)不予受理情形
①多子女家庭在购房所在地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②多子女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备注
①不限制多子女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
②多子女家庭本次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不计入套数认定。
(二)住房套数查询
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根据购房所在地住房套数查询结果进行认定。购房所在地为市区(广阳区、安次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其住房套数以家庭在市区的住房总套数为依据界定。购房所在地为廊坊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县(市)的,其住房套数以家庭在该县(市)的住房套数为依据界定。
来源: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自2026年5月15日至2027年6月30日,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阶段性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一)认定标准(包含商品房、二手房和“商转公”贷款)
1、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1)不予受理情形
①缴存人家庭在购房所在地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②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备注
①不限制缴存人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
②缴存人家庭本次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不计入套数认定。
2、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有两套住房的,再次购入的按二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1)不予受理情形
①多子女家庭在购房所在地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②多子女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备注
①不限制多子女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
②多子女家庭本次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不计入套数认定。
(二)住房套数查询
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根据购房所在地住房套数查询结果进行认定。购房所在地为市区(广阳区、安次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其住房套数以家庭在市区的住房总套数为依据界定。购房所在地为廊坊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县(市)的,其住房套数以家庭在该县(市)的住房套数为依据界定。
来源: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