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有哪些大事要闻?
发布了哪些重要政策、通知?
一起来快速回顾一下吧!
聚焦两会
1.今年将制定国有资产法、金融法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围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将制定金融法、金融稳定法,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 上海代表团共提交3件议案142件建议紧扣国之大者回应民之所盼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向大会提交议案3件、建议142件。上海代表团提出的142件建议中,代表团建议有5件,内容分别涉及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一步支持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国家层面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护航企业出海行稳致远,推进航贸数字化赋能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升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
3. 解冬: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3月7日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委员进行大会发言。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委主委,上海市副市长解冬代表民建中央发言。她在发言中表示,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建议要强化金融支撑作用,加大对初创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
4.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主任兼上海市分行行长金鹏辉:立足上海实际用足用好货币政策工具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主任兼上海市分行行长金鹏辉近日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2026年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立足上海实际,把握好政策实施的力度、节奏和时机,用足用好各项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充裕和社会融资条件相对宽松,引导金融总量合理增长、信贷均衡投放;牢牢把握增强竞争力和影响力要求,加强上下统筹和部门协同,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的集成效应,奋力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5. 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总经理蔡建春:支持科技创新类及转型升级类企业融资并购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蔡建春在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经济界别小组会议上表示,支持科技创新类、转型升级类企业的融资并购,特别是在科创板落实好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常态化上市、融资和并购,落实好有关“绿色通道”的工作要求。
6.“两高”报告释放严惩资本市场违法犯罪信号
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今年的“两高”报告再次释放严惩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强烈信号,聚焦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以司法之力重拳整治市场乱象,切实筑牢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防线。
机关动态
7. 《关于开展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通知》出台
近日,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通知》(沪委金融办〔2026〕1号)。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对于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企业治理升级与发展以及社会财富分配与传承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金融系统信息
8. 上交所未来产业沙龙划重点6G产业化迎来产学研资协同新契机
3月9日,以“6G:连接空天地的数字底座”为主题的未来产业沙龙在上交所举办。本次沙龙汇聚近30家上市公司和产业链相关企业,同时吸引多家科研院所、投资机构、商业银行及律所等代表参会。与会人士围绕6G技术演进、空天地一体化网络建设、产业协同与投融资生态等议题展开深度交流,共促6G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
9. 科创板成长层迎首批“退层”公司
截至3月11日,科创板公司均以业绩快报或预告形式完成了对2025年经营情况的披露,预计将实现营业收入1.59万亿元,同比增长10.3%;净利润591亿元,同比增长28.2%。其中,科创板成长层39家公司预计营收同比增长36.7%,净利润同比减亏56.9%,展现出强劲的技术转换和跨越周期的实力。随着业绩的集中披露,百济神州、寒武纪、奥比中光、精进电动、诺诚健华、北芯生命等6家公司预计成为科创板成长层首批“退层”企业。
10.渣打中国成为首家托管公募QDII基金的外资银行
3月12日,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宣布,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国泰海通港股优势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渣打中国由此成为首家托管公募QDII基金和发起式基金的外资银行。
11.金融润童心,消保护成长——农行上海市分行开展“3·15”“小小银行家”专题金融宣教活动
为深入落实监管部门关于“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部署,紧扣“清朗金融网络,守护安心消费”主题,农行上海市分行聚焦青少年重点群体,以“小小银行家”系列活动为载体,将金融启蒙、风险防范与民俗文化、校园课堂深度融合,以“小手拉大手”构建全场景、立体化宣教格局,用金融温度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以实际行动践行金融为民初心。
12.上海银行落地首批“远期共赢利息”业务以产品与机制创新精准滴灌“早小硬”科技企业
近日,上海银行首批“远期共赢利息”业务成功落地。与传统信贷业务不同,“远期共赢利息”产品是上海银行针对科技企业“轻资产、高成长、高风险”特点定制的专属金融服务方案。
13.行业首家!国泰海通君弘灵犀大模型获信通院大模型应用能力评估最高等级
近日,国泰海通君弘灵犀大模型完成中国信通院面向金融典型业务场景的大模型应用能力评估(FLMM),在“业务价值提升能力”“服务可靠性”两大能力域均获得5级。国泰海通成为证券行业首家获得该能力域评估最高等级的机构,充分展现了公司在金融大模型应用领域的成熟能力与领先优势。
14.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助力远景能源落地大额跨境可持续发展挂钩银团贷款
近期,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充分发挥离岸金融和可持续金融特色服务优势,以全球联席牵头安排行、簿记行及可持续发展代理行多重身份,协助绿色能源企业——远景能源成功筹组6亿美元跨境可持续发展挂钩银团贷款。此次合作,不仅是交通银行在跨境银团贷款中首次担任可持续发展代理行角色,更是交行在绿色金融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创新的有力实践。
15.金融赋能上海首艘纯电动智能船舶启航
近日,农行上海新片区分行成功为国峡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投放首笔300万元项目贷款,及时填补企业资金缺口,确保新能源船舶项目“国峡001号”建造进度稳步推进。
16.绿色租赁促民生,上海主场焕新颜:交银金租落地上海市首单户用光伏经营租赁业务
近日,交银金租成功落地上海市首单户用光伏经营租赁业务,为上海地区能源结构清洁化转型、普惠金融落地注入金融新活力,有力服务国家“双碳”战略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融合。
17.化解股权质押潜在风险,上海登记中心“质押确权快速通”服务上线
针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股权质押时面临的“确权难”痛点,上海股交中心全资子公司登记中心创新推出“质押确权快速通”服务。该服务为需办理质押的特定公司股东提供登记确权服务,为出质人和质权人打通质押登记前权益确认的“最后一公里”。
18.关于延长外汇交易双边集中清算业务相关费用免收期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降低市场参与者成本,推动银行间外汇市场稳步发展,上海清算所决定自2026年二季度起继续免收外汇交易双边集中清算业务双边净额清算费、双边全额清算费和清算退出费,免收期暂定为1年,期满后另行通知。
19.上海自贸离岸债再迎创新实践多币种发行拓展跨境融资空间
近日,中国建设银行境外分支机构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连续落地两笔离岸债业务,分别是3月5日建行新西兰发行的全球首单港币计价上海自贸区离岸债券和3月11日建行新加坡分行作为安排人协助境外客户发行的首笔人民币计价上海自贸区离岸债券。
20.一起追“锋”——建行上海市分行开展学雷锋主题月活动
近日,建行上海市分行团委联合“心联馨”志愿服务总队宝钢宝山支行分队,携“金融知识移动课堂”亮相上海青年志愿者“3·5”学雷锋纪念日主题活动,并同步发布《续雷锋薪火践金融初心》志愿服务倡议书,激起建行全行团员青年的志愿服务热忱。
21.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清算业务指南(2026年1.0版)》的通知
为更好服务市场发展,持续优化业务流程,近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修订发布了《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清算业务指南(2026年1.0版)》,原《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清算业务指南(2025年9月版)》同时废止。
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资讯
22.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6年科技工作会议
3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6年科技工作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邹澜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树牢底线思维,持续健全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韧性。深化业技融合,积极稳妥、安全有序推进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应用,释放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动能。深化国内国际金融标准双向赋能,持续提升标准服务支撑能力。
23.中国人民银行召开经济金融专家座谈会
3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主持召开经济金融专家座谈会,与专家学者座谈,分析研究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并就货币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货币政策框架改革完善、金融市场平稳发展等相关议题,听取专家意见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邹澜,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斌出席会议。
24.中国证监会党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
3月13日,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研究部署证监会系统抓好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证监会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25.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为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提升行业透明度,中国证监会对《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了整合修订,并更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
统计数据
26.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6年2月末外汇储备规模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4278亿美元,较1月末上升287亿美元,升幅为0.85%。
27.2026年2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
2026年2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451.4万亿元,同比增长8.2%。2026年前两个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9.6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3162亿元。
2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349.22万亿元,同比增长9%。狭义货币(M1)余额115.93万亿元,同比增长5.9%。流通中货币(M0)余额15.14万亿元,同比增长14.1%。前两个月净投放现金1.05万亿元。
2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345.72万亿元,同比增长8.8%。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337.94万亿元,同比增长8.7%。前两个月人民币存款增加9.26万亿元。
2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281.52万亿元,同比增长6%。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277.52万亿元,同比增长6%。前两个月人民币贷款增加5.61万亿元。
2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1.4%,质押式债券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为1.44%
2月份,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为1.22万亿元,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为0.5万亿元。
28.2025年4季度末金融业机构总资产538.9万亿元
初步统计,2025年4季度末,我国金融业机构总资产为538.86万亿元,同比增长8.7%,其中,银行业机构总资产为480.01万亿元,同比增长8.0%;证券业机构总资产为17.54万亿元,同比增长16.1%;保险业机构总资产为41.31万亿元,同比增长15.1%。
金融业机构负债为492.82万亿元,同比增长9.0%,其中,银行业机构负债为441.50万亿元,同比增长8.2%;证券业机构负债为13.66万亿元,同比增长19.1%;保险业机构负债为37.65万亿元,同比增长15.6%。
29.上海金融监管局发布2026年1月辖内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
2026年1月末,上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总资产余额30.17万亿元,同比增长14.90%。商业银行本外币总资产余额26.65万亿元,同比增长15.90%,其中大型商业银行本外币资产余额11.60万亿元,同比增长21.62%;股份制商业银行本外币资产余额7.23万亿元,同比增长17.34%。
2026年1月末,上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总负债余额28.92万亿元,同比增长15.22%。商业银行本外币总负债余额25.92万亿元,同比增长16.23%,其中大型商业银行本外币负债余额11.51万亿元,同比增长21.72%;股份制商业银行本外币负债余额7.21万亿元,同比增长17.27%。
2026年1月末,上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不良贷款余额1215.41亿元,不良贷款率0.95%。其中,商业银行本外币不良贷款余额1014.27亿元,不良贷款率0.93%。
2026年1月,上海辖内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累计566.58亿元,其中财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12.41亿元,人身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454.17亿元。
2026年1月,上海辖内保险公司原保险赔付支出累计153.14亿元,其中财产险公司原保险赔付支出34.86亿元,人身险公司原保险赔付支出118.28亿元。
风险提示
30.理性分期避套路不增负债不添忧
近期,一些网络商城以购物分期、回收等为名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引发较多消费纠纷。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投诉调解中心、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诱导付费和高融资成本陷阱,增强辨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31.识破非法金融套路!《陷阱与防线——快递物流从业者金融安全警示》上线
本舞台剧紧扣快递物流行业工作场景,以“黄金邮寄”“黄金托管”等真实非法金融案例为蓝本,生动揭露了不法分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设套诈骗的手段。
32.《金融消保八段锦,强身健体护权益》——2025年度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优秀宣传作品系列展播
本期推出: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消保八段锦,强身健体护权益》。作品将八段锦和消费者“八项权利”以及金融机构的有关责任有效结合,向金融消费者提供了有关消保“锦囊”,帮助消费者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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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
1.今年将制定国有资产法、金融法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围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将制定金融法、金融稳定法,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 上海代表团共提交3件议案142件建议紧扣国之大者回应民之所盼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向大会提交议案3件、建议142件。上海代表团提出的142件建议中,代表团建议有5件,内容分别涉及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一步支持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国家层面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护航企业出海行稳致远,推进航贸数字化赋能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升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
3. 解冬: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3月7日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委员进行大会发言。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委主委,上海市副市长解冬代表民建中央发言。她在发言中表示,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建议要强化金融支撑作用,加大对初创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
4.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主任兼上海市分行行长金鹏辉:立足上海实际用足用好货币政策工具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主任兼上海市分行行长金鹏辉近日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2026年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立足上海实际,把握好政策实施的力度、节奏和时机,用足用好各项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充裕和社会融资条件相对宽松,引导金融总量合理增长、信贷均衡投放;牢牢把握增强竞争力和影响力要求,加强上下统筹和部门协同,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的集成效应,奋力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5. 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总经理蔡建春:支持科技创新类及转型升级类企业融资并购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蔡建春在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经济界别小组会议上表示,支持科技创新类、转型升级类企业的融资并购,特别是在科创板落实好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常态化上市、融资和并购,落实好有关“绿色通道”的工作要求。
6.“两高”报告释放严惩资本市场违法犯罪信号
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今年的“两高”报告再次释放严惩资本市场违法犯罪的强烈信号,聚焦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以司法之力重拳整治市场乱象,切实筑牢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防线。
机关动态
7. 《关于开展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通知》出台
近日,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的通知》(沪委金融办〔2026〕1号)。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对于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企业治理升级与发展以及社会财富分配与传承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金融系统信息
8. 上交所未来产业沙龙划重点6G产业化迎来产学研资协同新契机
3月9日,以“6G:连接空天地的数字底座”为主题的未来产业沙龙在上交所举办。本次沙龙汇聚近30家上市公司和产业链相关企业,同时吸引多家科研院所、投资机构、商业银行及律所等代表参会。与会人士围绕6G技术演进、空天地一体化网络建设、产业协同与投融资生态等议题展开深度交流,共促6G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
9. 科创板成长层迎首批“退层”公司
截至3月11日,科创板公司均以业绩快报或预告形式完成了对2025年经营情况的披露,预计将实现营业收入1.59万亿元,同比增长10.3%;净利润591亿元,同比增长28.2%。其中,科创板成长层39家公司预计营收同比增长36.7%,净利润同比减亏56.9%,展现出强劲的技术转换和跨越周期的实力。随着业绩的集中披露,百济神州、寒武纪、奥比中光、精进电动、诺诚健华、北芯生命等6家公司预计成为科创板成长层首批“退层”企业。
10.渣打中国成为首家托管公募QDII基金的外资银行
3月12日,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宣布,为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国泰海通港股优势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渣打中国由此成为首家托管公募QDII基金和发起式基金的外资银行。
11.金融润童心,消保护成长——农行上海市分行开展“3·15”“小小银行家”专题金融宣教活动
为深入落实监管部门关于“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部署,紧扣“清朗金融网络,守护安心消费”主题,农行上海市分行聚焦青少年重点群体,以“小小银行家”系列活动为载体,将金融启蒙、风险防范与民俗文化、校园课堂深度融合,以“小手拉大手”构建全场景、立体化宣教格局,用金融温度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以实际行动践行金融为民初心。
12.上海银行落地首批“远期共赢利息”业务以产品与机制创新精准滴灌“早小硬”科技企业
近日,上海银行首批“远期共赢利息”业务成功落地。与传统信贷业务不同,“远期共赢利息”产品是上海银行针对科技企业“轻资产、高成长、高风险”特点定制的专属金融服务方案。
13.行业首家!国泰海通君弘灵犀大模型获信通院大模型应用能力评估最高等级
近日,国泰海通君弘灵犀大模型完成中国信通院面向金融典型业务场景的大模型应用能力评估(FLMM),在“业务价值提升能力”“服务可靠性”两大能力域均获得5级。国泰海通成为证券行业首家获得该能力域评估最高等级的机构,充分展现了公司在金融大模型应用领域的成熟能力与领先优势。
14.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助力远景能源落地大额跨境可持续发展挂钩银团贷款
近期,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充分发挥离岸金融和可持续金融特色服务优势,以全球联席牵头安排行、簿记行及可持续发展代理行多重身份,协助绿色能源企业——远景能源成功筹组6亿美元跨境可持续发展挂钩银团贷款。此次合作,不仅是交通银行在跨境银团贷款中首次担任可持续发展代理行角色,更是交行在绿色金融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创新的有力实践。
15.金融赋能上海首艘纯电动智能船舶启航
近日,农行上海新片区分行成功为国峡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投放首笔300万元项目贷款,及时填补企业资金缺口,确保新能源船舶项目“国峡001号”建造进度稳步推进。
16.绿色租赁促民生,上海主场焕新颜:交银金租落地上海市首单户用光伏经营租赁业务
近日,交银金租成功落地上海市首单户用光伏经营租赁业务,为上海地区能源结构清洁化转型、普惠金融落地注入金融新活力,有力服务国家“双碳”战略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融合。
17.化解股权质押潜在风险,上海登记中心“质押确权快速通”服务上线
针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股权质押时面临的“确权难”痛点,上海股交中心全资子公司登记中心创新推出“质押确权快速通”服务。该服务为需办理质押的特定公司股东提供登记确权服务,为出质人和质权人打通质押登记前权益确认的“最后一公里”。
18.关于延长外汇交易双边集中清算业务相关费用免收期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降低市场参与者成本,推动银行间外汇市场稳步发展,上海清算所决定自2026年二季度起继续免收外汇交易双边集中清算业务双边净额清算费、双边全额清算费和清算退出费,免收期暂定为1年,期满后另行通知。
19.上海自贸离岸债再迎创新实践多币种发行拓展跨境融资空间
近日,中国建设银行境外分支机构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连续落地两笔离岸债业务,分别是3月5日建行新西兰发行的全球首单港币计价上海自贸区离岸债券和3月11日建行新加坡分行作为安排人协助境外客户发行的首笔人民币计价上海自贸区离岸债券。
20.一起追“锋”——建行上海市分行开展学雷锋主题月活动
近日,建行上海市分行团委联合“心联馨”志愿服务总队宝钢宝山支行分队,携“金融知识移动课堂”亮相上海青年志愿者“3·5”学雷锋纪念日主题活动,并同步发布《续雷锋薪火践金融初心》志愿服务倡议书,激起建行全行团员青年的志愿服务热忱。
21.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清算业务指南(2026年1.0版)》的通知
为更好服务市场发展,持续优化业务流程,近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修订发布了《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清算业务指南(2026年1.0版)》,原《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清算业务指南(2025年9月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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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6年科技工作会议
3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6年科技工作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邹澜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树牢底线思维,持续健全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韧性。深化业技融合,积极稳妥、安全有序推进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应用,释放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动能。深化国内国际金融标准双向赋能,持续提升标准服务支撑能力。
23.中国人民银行召开经济金融专家座谈会
3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主持召开经济金融专家座谈会,与专家学者座谈,分析研究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并就货币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货币政策框架改革完善、金融市场平稳发展等相关议题,听取专家意见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邹澜,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斌出席会议。
24.中国证监会党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
3月13日,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研究部署证监会系统抓好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证监会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25.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为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提升行业透明度,中国证监会对《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了整合修订,并更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
统计数据
26.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6年2月末外汇储备规模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4278亿美元,较1月末上升287亿美元,升幅为0.85%。
27.2026年2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
2026年2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451.4万亿元,同比增长8.2%。2026年前两个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9.6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3162亿元。
2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349.22万亿元,同比增长9%。狭义货币(M1)余额115.93万亿元,同比增长5.9%。流通中货币(M0)余额15.14万亿元,同比增长14.1%。前两个月净投放现金1.05万亿元。
2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345.72万亿元,同比增长8.8%。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337.94万亿元,同比增长8.7%。前两个月人民币存款增加9.26万亿元。
2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281.52万亿元,同比增长6%。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277.52万亿元,同比增长6%。前两个月人民币贷款增加5.61万亿元。
2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1.4%,质押式债券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为1.44%
2月份,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为1.22万亿元,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为0.5万亿元。
28.2025年4季度末金融业机构总资产538.9万亿元
初步统计,2025年4季度末,我国金融业机构总资产为538.86万亿元,同比增长8.7%,其中,银行业机构总资产为480.01万亿元,同比增长8.0%;证券业机构总资产为17.54万亿元,同比增长16.1%;保险业机构总资产为41.31万亿元,同比增长15.1%。
金融业机构负债为492.82万亿元,同比增长9.0%,其中,银行业机构负债为441.50万亿元,同比增长8.2%;证券业机构负债为13.66万亿元,同比增长19.1%;保险业机构负债为37.65万亿元,同比增长15.6%。
29.上海金融监管局发布2026年1月辖内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
2026年1月末,上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总资产余额30.17万亿元,同比增长14.90%。商业银行本外币总资产余额26.65万亿元,同比增长15.90%,其中大型商业银行本外币资产余额11.60万亿元,同比增长21.62%;股份制商业银行本外币资产余额7.23万亿元,同比增长17.34%。
2026年1月末,上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总负债余额28.92万亿元,同比增长15.22%。商业银行本外币总负债余额25.92万亿元,同比增长16.23%,其中大型商业银行本外币负债余额11.51万亿元,同比增长21.72%;股份制商业银行本外币负债余额7.21万亿元,同比增长17.27%。
2026年1月末,上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不良贷款余额1215.41亿元,不良贷款率0.95%。其中,商业银行本外币不良贷款余额1014.27亿元,不良贷款率0.93%。
2026年1月,上海辖内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累计566.58亿元,其中财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12.41亿元,人身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454.17亿元。
2026年1月,上海辖内保险公司原保险赔付支出累计153.14亿元,其中财产险公司原保险赔付支出34.86亿元,人身险公司原保险赔付支出118.28亿元。
风险提示
30.理性分期避套路不增负债不添忧
近期,一些网络商城以购物分期、回收等为名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引发较多消费纠纷。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投诉调解中心、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诱导付费和高融资成本陷阱,增强辨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31.识破非法金融套路!《陷阱与防线——快递物流从业者金融安全警示》上线
本舞台剧紧扣快递物流行业工作场景,以“黄金邮寄”“黄金托管”等真实非法金融案例为蓝本,生动揭露了不法分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设套诈骗的手段。
32.《金融消保八段锦,强身健体护权益》——2025年度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优秀宣传作品系列展播
本期推出: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消保八段锦,强身健体护权益》。作品将八段锦和消费者“八项权利”以及金融机构的有关责任有效结合,向金融消费者提供了有关消保“锦囊”,帮助消费者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