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院驳回“特朗普关税”后的波折与推演

华泰睿思

22小时前

核心观点

继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先后裁定“特朗普关税”违法后(参见《法院裁决能阻止特朗普加征关税吗?》,2025/5/30),当地时间2026年2月20日(周五),美国最高法院判定特朗普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的“对等关税”和“芬太尼关税”违法。如我们此前预测,最高法院判决后,特朗普政府当日提出替代性关税政策,表示将依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在常规关税基础上对全球商品加征10%的关税,并很快次日在社交媒体Truth Social上表示将对部分国家关税上调至15%,但未公布具体国家列表(参见《最高法院挑战“特朗普关税”后续如何?》,2025/11/12)然而,我们认为特朗普关税风波并不会由此平息,不仅后续关税政策仍有变数,围绕已征收的大量关税返还的机制和体量也仍悬而未决。IEEPA关税被驳回彰显了美国“三权分立”体制对特朗普经贸政策一定程度上的制衡,然而,这一裁决后,政策的法律程序的进一步推进、演绎也将对美国贸易及更广义地宏观经济走势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更新相关分析。

1. 随着美国最高法院判定对等关税及芬太尼关税违法,法理上,这两项关税将会即刻取消,且此前征收的税款应予退还、但具体程序和退还比例、对象仍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审中,美国最高法院6位保守派法官中的3位支持驳回“特朗普关税”,最终投票比例6:3,导致特朗普政府败诉。最终判决中,美国最高法院明确表示征税权属于国会,总统征税需要国会的明确授权,显示美国司法系统对特朗普总统权力边界的制约,加征关税权力有望更多地转移回议会。然而,最高法院的判决只认定关税违法,并未规定退款细节,预计最高法院可能下发到下级法院执行。目前,已有上千家进口商提起诉讼要求退款,案件或将恢复审理(见后文)。
2. 然而,如我们此前分析,IEEPA关税被取消仅仅是开始,特朗普政府将出台一系列的后续政策。特朗普政府在判决当天即基于122条款提出替代性关税政策,有效期至7月24日。税率初定为10%,但一天后又将部分国家的关税上调至15%(具体国家待定),同时,豁免了部分关系国家安全和民生的商品。如我们在《最高法院挑战“特朗普关税”后续如何?》(2025/11/12)中分析,特朗普政府可能会很快、甚至裁决当天通过援引其他法案(如122、338等条款)来暂时维持目前对全球15%左右的加权平均关税税率。122条款是美国贸易工具箱中的“紧急制动”机制,通常用于解决国际收支逆差或防止美元大幅贬值等经济紧急状态。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总统有权对一个或多个国家实施最高达15%的关税,并可设立进口配额,有效期最长150天。此次最高法院裁决后,特朗普政府随即表示从2月24日开始将依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在常规关税基础上对全球商品加征10%的关税至7月24日,并在次日即表示将对部分国家关税进一步上调至15%。
3. 美国加权平均关税税率如何变化?据我们大体估算,当前美国加权平均关税水平约 17-19%,取消芬太尼和对等关税后,再考虑特朗普政府临时加征的10%关税,预计美国加权平均关税水平可能降至9-14%,但如果假设美国将对前10大逆差来源国暂时加征的关税水平上调至15%,美国总关税水平将升到11-18%——具体分国别和品类的影响方面:
  • 最高法院的判决结果主要涉及芬太尼关税和对等关税对国别关税影响较大,其中加拿大、墨西哥、中国内地、巴西、东南亚等国家及地区目前关税下调幅度较大。此前芬太尼关税征收对象为中国内地、加拿大和墨西哥,税率分别为10%、35%和25%(其中对符合《美墨加协定》优惠条件的加拿大和墨西哥商品豁免加征关税),取消芬太尼关税预计将使得美国平均进口关税税率下降4.5-5.0个百分点(图表1)。此前对等关税的征收对象为全球主要国家及地区,但对不同国家及地区实施分层关税,其中欧盟、日本、韩国等盟友国、以及与美国贸易体量和对美顺差均较小、对美国重要性较低的国家,以非洲和南美洲国家为主,通常面临10-15%的对等关税税率,而依赖美国市场的国家,如拉美、东盟等国家,通常面临约20%或以上的税率。理论上,此次特朗普政府基于122条款加征的10%关税暂时取代芬太尼关税和对等关税,中国内地、部分拉美国家、东盟等地面临的国别关税的下降幅度较大,其中中国内地面临的国别关税将下调34个百分点;如果美国进一步上调前10大逆差来源国的临时加征关税水平至15%,中国内地面临的国别关税将下降29个百分点(图表2和3)。往前看,美国关税政策仍有不确定性——不排除特朗普政府利用338条款、或通过301、201等调查进一步加征关税的可能性,对华关税方面,预计如果特朗普3月底-4月初访华后、对华关税可能会进一步清晰。此外,今年美墨加协定或将重新谈判,美国对墨、加关税亦存在不确定性。
  • 分品类看,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农产品、药品、家具家居等商品目前关税下调幅度较大。一方面,加拿大、墨西哥、中国内地、巴西、东南亚等目前关税下调幅度较大的国家及地区,对美出口以农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家具家居等品类为主。另一方面,特朗普政府本次加征临时关税,还对部分关键矿物、自然资源和化肥、农产品、药品、特定电子产品、车辆及零部件、航空航天产品等进行豁免。同时,此前基于232条款加征关税的钢铝、汽车、医药等关键商品、以及符合美墨加协定等产品亦不在此次加征临时关税之列(图表4和5)。
4. 122关税也不是终点——由于基于122条款加征关税是过渡性政策,预计特朗普政府将平行推进301和232等关税调查,且不排除对个别国家征收338条款相关关税作为“筹码”——未来美国关税政策仍存在不确定性。在宣布援引122条款对全球加征10%关税后,2月21日特朗普表示将对部分国家的122关税税率由10%提高至15%的上限,关注后续是否提高对美贸易逆差较大经济体的临时加征关税税率。由于基于122条款加征关税存在时效和税率上的限制,预计特朗普政府用来作为过渡性措施的可能性较大,后续可能使用338、232、301条款来进一步加征关税,或将保持总关税水平不变。其中,1930年《关税法》第338条赋予了总统极大的自主裁量权,一旦认定某个外国国家对美国的商业实施了“不合理”或“歧视性”的限制,即可对该国商品加征最高 50% 的额外关税(参见《最高法院挑战“特朗普关税”后续如何?》,2025/11/12)。多项关税条款或平行推进,如232关税、301关税等,意味着部分经济体和产品可能面临多重关税,从而加剧关税政策的不均衡性。此外,最高法院裁决在制度层面强化了“关税权力归属国会”的边界。特朗普政府在短期以122条款托底的同时,亦可能顺势在国会推动更具持续性的关税授权安排,从而为贸易保护政策争取更稳固的法律基础与政治合法性
5. 此前IEEPA关税的退税规模和覆盖面如何评估?——本次裁决或涉及1500-1700亿美元的潜在退税规模(2025年GDP的0.5%-0.6%),但最终退税规模估计在一半左右,带来实质意义上的财政宽松。此外,退税流程可能存在较大时滞和不确定性,且“受益者”分配不均,其中小企业和消费者可能因获取退税成本较高而“望而生畏”。截至2026年1月,美国政府或已累计征收约1,500-1,700亿美元的IEEPA关税(图表6;约相当于2025年名义GDP的0.5%-0.6%)。在最高法院宣布IEEPA关税违法后,这些被征收关税的退还并不会自动完成,退税的执行权或将按照惯例下放至下级法院,进口商亦可能需要逐笔提出申领、接受核验并承担相应法律与合规成本。受法律成本等约束,部分中小企业可能较难获得退税,预计最终的退税规模或约为征收规模的一半左右。如果约一半的退税在未来两个季度完成返还,相当于额外增加年化占2025年GDP 0.5-0.6%的财政刺激。税收返还有望与“大而美法案”落地形成共振,短期内推升美国名义经济增长。
6. 关税风波再起,对美国体制、美元、美国财政和宏观经济的影响几何?——美国高院驳回IEEPA关税显示,制度层面对总统权力仍存在一定制衡。然而,美国关税和经贸政策相关风险未必因此下降,鉴于前述各种替代性政策可能带来新的不确定性。同时,2026年财政宽松的基础上执行相当规模的退税,将进一步推高美国财政赤字。综合看,我们维持对美元中长期贬值的预测。此次裁决有望将关税政策的主导权从白宫转移回国会,或将强化对总统行政权的约束,并增强美国关税政策的程序合规性。但另一方面,未来特朗普政府大概率将推出新的替代性关税,可能会给市场带来新的不确定性。同时,大规模关税返还可能加大美国政府融资缺口,推升美国在“大而美法案”执行元年本来就将高企的财政赤字,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加剧美债利率上移的压力(参见《美国“大而美”法案的近忧与远虑》,2025/7/7)。虽然从汇率平价的框架分析,特朗普关税被驳回后美元理应贬值,但市场并未这样交易、正如对等关税宣布伊始美元不升反贬一样。根本上,对美元体系公信力和美国财政可持续性的担忧、叠加地缘变局下各国资产回流本国的趋势,美元中长期贬值趋势不变(参见《金价近五千、银价破一百的启示》,2026/1/25)

风险提示:美国关税政策超预期变动;退税执行滞后的风险。

主要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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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继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先后裁定“特朗普关税”违法后(参见《法院裁决能阻止特朗普加征关税吗?》,2025/5/30),当地时间2026年2月20日(周五),美国最高法院判定特朗普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的“对等关税”和“芬太尼关税”违法。如我们此前预测,最高法院判决后,特朗普政府当日提出替代性关税政策,表示将依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在常规关税基础上对全球商品加征10%的关税,并很快次日在社交媒体Truth Social上表示将对部分国家关税上调至15%,但未公布具体国家列表(参见《最高法院挑战“特朗普关税”后续如何?》,2025/11/12)然而,我们认为特朗普关税风波并不会由此平息,不仅后续关税政策仍有变数,围绕已征收的大量关税返还的机制和体量也仍悬而未决。IEEPA关税被驳回彰显了美国“三权分立”体制对特朗普经贸政策一定程度上的制衡,然而,这一裁决后,政策的法律程序的进一步推进、演绎也将对美国贸易及更广义地宏观经济走势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更新相关分析。

1. 随着美国最高法院判定对等关税及芬太尼关税违法,法理上,这两项关税将会即刻取消,且此前征收的税款应予退还、但具体程序和退还比例、对象仍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审中,美国最高法院6位保守派法官中的3位支持驳回“特朗普关税”,最终投票比例6:3,导致特朗普政府败诉。最终判决中,美国最高法院明确表示征税权属于国会,总统征税需要国会的明确授权,显示美国司法系统对特朗普总统权力边界的制约,加征关税权力有望更多地转移回议会。然而,最高法院的判决只认定关税违法,并未规定退款细节,预计最高法院可能下发到下级法院执行。目前,已有上千家进口商提起诉讼要求退款,案件或将恢复审理(见后文)。
2. 然而,如我们此前分析,IEEPA关税被取消仅仅是开始,特朗普政府将出台一系列的后续政策。特朗普政府在判决当天即基于122条款提出替代性关税政策,有效期至7月24日。税率初定为10%,但一天后又将部分国家的关税上调至15%(具体国家待定),同时,豁免了部分关系国家安全和民生的商品。如我们在《最高法院挑战“特朗普关税”后续如何?》(2025/11/12)中分析,特朗普政府可能会很快、甚至裁决当天通过援引其他法案(如122、338等条款)来暂时维持目前对全球15%左右的加权平均关税税率。122条款是美国贸易工具箱中的“紧急制动”机制,通常用于解决国际收支逆差或防止美元大幅贬值等经济紧急状态。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总统有权对一个或多个国家实施最高达15%的关税,并可设立进口配额,有效期最长150天。此次最高法院裁决后,特朗普政府随即表示从2月24日开始将依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在常规关税基础上对全球商品加征10%的关税至7月24日,并在次日即表示将对部分国家关税进一步上调至15%。
3. 美国加权平均关税税率如何变化?据我们大体估算,当前美国加权平均关税水平约 17-19%,取消芬太尼和对等关税后,再考虑特朗普政府临时加征的10%关税,预计美国加权平均关税水平可能降至9-14%,但如果假设美国将对前10大逆差来源国暂时加征的关税水平上调至15%,美国总关税水平将升到11-18%——具体分国别和品类的影响方面:
  • 最高法院的判决结果主要涉及芬太尼关税和对等关税对国别关税影响较大,其中加拿大、墨西哥、中国内地、巴西、东南亚等国家及地区目前关税下调幅度较大。此前芬太尼关税征收对象为中国内地、加拿大和墨西哥,税率分别为10%、35%和25%(其中对符合《美墨加协定》优惠条件的加拿大和墨西哥商品豁免加征关税),取消芬太尼关税预计将使得美国平均进口关税税率下降4.5-5.0个百分点(图表1)。此前对等关税的征收对象为全球主要国家及地区,但对不同国家及地区实施分层关税,其中欧盟、日本、韩国等盟友国、以及与美国贸易体量和对美顺差均较小、对美国重要性较低的国家,以非洲和南美洲国家为主,通常面临10-15%的对等关税税率,而依赖美国市场的国家,如拉美、东盟等国家,通常面临约20%或以上的税率。理论上,此次特朗普政府基于122条款加征的10%关税暂时取代芬太尼关税和对等关税,中国内地、部分拉美国家、东盟等地面临的国别关税的下降幅度较大,其中中国内地面临的国别关税将下调34个百分点;如果美国进一步上调前10大逆差来源国的临时加征关税水平至15%,中国内地面临的国别关税将下降29个百分点(图表2和3)。往前看,美国关税政策仍有不确定性——不排除特朗普政府利用338条款、或通过301、201等调查进一步加征关税的可能性,对华关税方面,预计如果特朗普3月底-4月初访华后、对华关税可能会进一步清晰。此外,今年美墨加协定或将重新谈判,美国对墨、加关税亦存在不确定性。
  • 分品类看,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农产品、药品、家具家居等商品目前关税下调幅度较大。一方面,加拿大、墨西哥、中国内地、巴西、东南亚等目前关税下调幅度较大的国家及地区,对美出口以农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家具家居等品类为主。另一方面,特朗普政府本次加征临时关税,还对部分关键矿物、自然资源和化肥、农产品、药品、特定电子产品、车辆及零部件、航空航天产品等进行豁免。同时,此前基于232条款加征关税的钢铝、汽车、医药等关键商品、以及符合美墨加协定等产品亦不在此次加征临时关税之列(图表4和5)。
4. 122关税也不是终点——由于基于122条款加征关税是过渡性政策,预计特朗普政府将平行推进301和232等关税调查,且不排除对个别国家征收338条款相关关税作为“筹码”——未来美国关税政策仍存在不确定性。在宣布援引122条款对全球加征10%关税后,2月21日特朗普表示将对部分国家的122关税税率由10%提高至15%的上限,关注后续是否提高对美贸易逆差较大经济体的临时加征关税税率。由于基于122条款加征关税存在时效和税率上的限制,预计特朗普政府用来作为过渡性措施的可能性较大,后续可能使用338、232、301条款来进一步加征关税,或将保持总关税水平不变。其中,1930年《关税法》第338条赋予了总统极大的自主裁量权,一旦认定某个外国国家对美国的商业实施了“不合理”或“歧视性”的限制,即可对该国商品加征最高 50% 的额外关税(参见《最高法院挑战“特朗普关税”后续如何?》,2025/11/12)。多项关税条款或平行推进,如232关税、301关税等,意味着部分经济体和产品可能面临多重关税,从而加剧关税政策的不均衡性。此外,最高法院裁决在制度层面强化了“关税权力归属国会”的边界。特朗普政府在短期以122条款托底的同时,亦可能顺势在国会推动更具持续性的关税授权安排,从而为贸易保护政策争取更稳固的法律基础与政治合法性
5. 此前IEEPA关税的退税规模和覆盖面如何评估?——本次裁决或涉及1500-1700亿美元的潜在退税规模(2025年GDP的0.5%-0.6%),但最终退税规模估计在一半左右,带来实质意义上的财政宽松。此外,退税流程可能存在较大时滞和不确定性,且“受益者”分配不均,其中小企业和消费者可能因获取退税成本较高而“望而生畏”。截至2026年1月,美国政府或已累计征收约1,500-1,700亿美元的IEEPA关税(图表6;约相当于2025年名义GDP的0.5%-0.6%)。在最高法院宣布IEEPA关税违法后,这些被征收关税的退还并不会自动完成,退税的执行权或将按照惯例下放至下级法院,进口商亦可能需要逐笔提出申领、接受核验并承担相应法律与合规成本。受法律成本等约束,部分中小企业可能较难获得退税,预计最终的退税规模或约为征收规模的一半左右。如果约一半的退税在未来两个季度完成返还,相当于额外增加年化占2025年GDP 0.5-0.6%的财政刺激。税收返还有望与“大而美法案”落地形成共振,短期内推升美国名义经济增长。
6. 关税风波再起,对美国体制、美元、美国财政和宏观经济的影响几何?——美国高院驳回IEEPA关税显示,制度层面对总统权力仍存在一定制衡。然而,美国关税和经贸政策相关风险未必因此下降,鉴于前述各种替代性政策可能带来新的不确定性。同时,2026年财政宽松的基础上执行相当规模的退税,将进一步推高美国财政赤字。综合看,我们维持对美元中长期贬值的预测。此次裁决有望将关税政策的主导权从白宫转移回国会,或将强化对总统行政权的约束,并增强美国关税政策的程序合规性。但另一方面,未来特朗普政府大概率将推出新的替代性关税,可能会给市场带来新的不确定性。同时,大规模关税返还可能加大美国政府融资缺口,推升美国在“大而美法案”执行元年本来就将高企的财政赤字,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加剧美债利率上移的压力(参见《美国“大而美”法案的近忧与远虑》,2025/7/7)。虽然从汇率平价的框架分析,特朗普关税被驳回后美元理应贬值,但市场并未这样交易、正如对等关税宣布伊始美元不升反贬一样。根本上,对美元体系公信力和美国财政可持续性的担忧、叠加地缘变局下各国资产回流本国的趋势,美元中长期贬值趋势不变(参见《金价近五千、银价破一百的启示》,202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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