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申请条件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周前

(八)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房屋性质为商服用房的,公积金中心不予批准其贷款;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房屋性质为公寓的,只有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同时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的房屋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凡在国内城市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

申请异地贷款的缴存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申请异地贷款时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新转入本行政区域内的缴存人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连续计算);

(三)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异地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并能提供2年以内符合法律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和增值税发票;

(五)对已使用过两套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无论贷款是否已结清,公积金中心不予批准其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以公积金贷款次数为准;

(六)已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再次申请异地贷款时,必须先将原贷款全部结清;

(七)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近3年内连续3期或累计6期(含)以上,信用卡近3年内连续逾期6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12期(含)以上,且每期逾期金额≥300元的逾期,公积金中心不予办理异地贷款;

(八)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房屋性质为商服用房的,公积金中心不予批准其贷款;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房屋性质为公寓的,只有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同时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的房屋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九)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有2笔(含)以上贷款或正在为他人提供2笔(含)以上担保的,公积金中心不予批准异地贷款;

(十)同一户籍内的父母、子女(包括有迁出记录的)具有异地购房行为,可申请异地贷款,且只可抵押一套房产。

来源: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八)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房屋性质为商服用房的,公积金中心不予批准其贷款;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房屋性质为公寓的,只有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同时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的房屋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凡在国内城市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

申请异地贷款的缴存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申请异地贷款时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新转入本行政区域内的缴存人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连续计算);

(三)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异地购买自住住房行为,并能提供2年以内符合法律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和增值税发票;

(五)对已使用过两套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无论贷款是否已结清,公积金中心不予批准其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以公积金贷款次数为准;

(六)已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再次申请异地贷款时,必须先将原贷款全部结清;

(七)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近3年内连续3期或累计6期(含)以上,信用卡近3年内连续逾期6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12期(含)以上,且每期逾期金额≥300元的逾期,公积金中心不予办理异地贷款;

(八)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房屋性质为商服用房的,公积金中心不予批准其贷款;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房屋性质为公寓的,只有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同时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的房屋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九)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有2笔(含)以上贷款或正在为他人提供2笔(含)以上担保的,公积金中心不予批准异地贷款;

(十)同一户籍内的父母、子女(包括有迁出记录的)具有异地购房行为,可申请异地贷款,且只可抵押一套房产。

来源: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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