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分公司管道气公开市场交易的通知(2025年10月场次)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6天前

参与方均须为天然气销售公司所属省公司管道天然气年度合同用户,中长期协议客户可参与订单转让的买入,用户经各省公司审核后参与。

SHPGX导读为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稳步推进国家天然气市场化建设,建立健康的市场体系,保障上下游企业的合法权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分公司计划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开展全国范围内管道气公开市场交易(202510月场次),现将交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交易商会员:

为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稳步推进国家天然气市场化建设,建立健康的市场体系,保障上下游企业的合法权益,20259-10月(具体交易时间见“交易时间和场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销售公司”)计划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海交易中心”)开展全国范围内管道气公开市场交易(202510月场次),管道气公开市场交易包含管道气年度合同转让交易及管道气月度增量气交易,现将交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易相关规则

(一)交易规则

1管道气年度合同转让交易规则

管道气年度合同转让交易包括年度合同订单注册和订单转让。其中,年度合同订单注册由天然气销售公司发起,与天然气销售公司所属省公司签订了年度合同的管道气用户采用向各省公司报名的方式,经各省公司审核后参与,采用挂牌交易模式;订单转让在用户间展开,与天然气销售公司所属省公司签订了年度合同的管道气用户参与,采用竞价交易模式。

2)管道气月度增量气交易规则

管道气月度增量气交易包括增量气一次发售和增量气二次转让。其中,增量气一次发售由天然气销售公司发起,与天然气销售公司所属省公司签订了年度合同的管道气用户参与,采用竞价交易模式;增量气二次转让转让在用户间展开,与天然气销售公司所属省公司签订了年度合同的管道气用户参与,采用竞价交易模式。

(二)区域。全国所有区域在一个场次内进行交易,其中北方区域对应北京、辽宁、黑龙江、吉林、天津、河北、山西等省市;东部区域对应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安徽等省市;川渝区域对应四川省和重庆市;南方区域对应广东、湖北、湖南、江西、福建、云南、贵州和广西等省和自治区;西部区域对应新疆、青海、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等省和自治区。

(三)区域价差

1)管道气年度合同转让交易区域价差:订单转让结束后生成合同价格为订单面值加区域价差,订单面值由线上竞价交易形成,区域价差根据注册订单和订单交收所在区域平均基准门站价格差异计算,具体如下:对于西部地区注册订单,交付点为川渝、北方、南方和东部地区,区域价差分别为0.31/方、0.55/方、0.60/方和0.74/方;对于川渝地区注册订单,交付点为北方、南方和东部地区,区域价差分别为0.24/方、0.30/方和0.43/方;对于北方地区注册订单,交付点为南方和东部地区,区域价差分别为0.06/方和0.19/方;对于南方地区注册订单,交付点为东部地区,区域价差为0.13/方。

2)管道气月度增量气交易无区域价差。

(四)最后转让日。最后转让日为用户持有订单最后转让截止日。本次交易的最后转让日为1024日。

(五)天然气销售公司所属省公司与用户进行气量交收结算。

(六)准入要求。

1)具备上海交易中心交易商会员资质。需新注册交易商会员的企业请登录上海交易中心官网办理,网址:https://www.shpgx.com/会员注册相关问题请联系上海交易中心会员服务部任老师,17721005907)。

2)参与用户:

参与方均须为天然气销售公司所属省公司管道天然气年度合同用户,中长期协议客户可参与订单转让的买入,用户经各省公司审核后参与。

二、交易场次安排

各相关交易商会员在上述交易时间进入 “中石油管道气公开市场10月”专场进行交易。

三、交易参数

1.商品名称:管道天然气;

2.单位:立方米;

3.交收区域:全国;

4.交收期限:

20259308:00-202510318:00

5.年度合同转让交易订单注册价:客户可选择管制气价格气量、非管制气综合价格气量或年度合同综合价格气量3种合同气量中任一种注册订单,订单注册价为对应部分气量价格;

6.订单转让起拍价:管道气年度合同转让交易和管道气月度增量气交易的订单转让起拍价为客户订单的票面价格;

7.订单转让模式:竞价交易(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竞买模式;

8.订单转让最小摘单量:10000方;

9. 订单转让摘单递增单位:10000方;

10.订单转让倒计时长:5分钟(对应每单竞价交易);

11.订单转让截止时间:交易节或倒计时结束(对应每单竞价交易)。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系统挂单信息,请提前登录查阅。

四、交易手续费及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手续费

1.管道气年度合同转让交易

订单注册手续费=交易总金额*万分之三,交易总金额=成交价*成交量,单边收取卖方。

订单转让手续费=交易总金额*千分之一,交易总金额=成交价*成交量,双边收取。

2.管道气月度增量气交易

增量气一次发售手续费=交易总金额*千分之一,交易总金额=成交价*成交量,双边收取。

增量气二次转让手续费=交易总金额*千分之一,交易总金额=成交价*成交量,双边收取。

(二)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交易总金额*10%,交易总金额=成交价*成交量,双边收取。

为确保交易顺利开展,请提前入金并确保交易结算账户可用余额充足(出入金相关问题请联系上海交易中心资金结算部顾老师,15800744768)。

请相关用户做好参与交易的各项准备。

本次交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解释权归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所有。

联系人:

高睿晨,15102147532(东部、北方);

陶 鹏,15969719088(南方、西部);

王乐闻,18602183687(川渝)。

特此通知。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2025911

参与方均须为天然气销售公司所属省公司管道天然气年度合同用户,中长期协议客户可参与订单转让的买入,用户经各省公司审核后参与。

SHPGX导读为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稳步推进国家天然气市场化建设,建立健康的市场体系,保障上下游企业的合法权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分公司计划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开展全国范围内管道气公开市场交易(202510月场次),现将交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交易商会员:

为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稳步推进国家天然气市场化建设,建立健康的市场体系,保障上下游企业的合法权益,20259-10月(具体交易时间见“交易时间和场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销售公司”)计划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海交易中心”)开展全国范围内管道气公开市场交易(202510月场次),管道气公开市场交易包含管道气年度合同转让交易及管道气月度增量气交易,现将交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易相关规则

(一)交易规则

1管道气年度合同转让交易规则

管道气年度合同转让交易包括年度合同订单注册和订单转让。其中,年度合同订单注册由天然气销售公司发起,与天然气销售公司所属省公司签订了年度合同的管道气用户采用向各省公司报名的方式,经各省公司审核后参与,采用挂牌交易模式;订单转让在用户间展开,与天然气销售公司所属省公司签订了年度合同的管道气用户参与,采用竞价交易模式。

2)管道气月度增量气交易规则

管道气月度增量气交易包括增量气一次发售和增量气二次转让。其中,增量气一次发售由天然气销售公司发起,与天然气销售公司所属省公司签订了年度合同的管道气用户参与,采用竞价交易模式;增量气二次转让转让在用户间展开,与天然气销售公司所属省公司签订了年度合同的管道气用户参与,采用竞价交易模式。

(二)区域。全国所有区域在一个场次内进行交易,其中北方区域对应北京、辽宁、黑龙江、吉林、天津、河北、山西等省市;东部区域对应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安徽等省市;川渝区域对应四川省和重庆市;南方区域对应广东、湖北、湖南、江西、福建、云南、贵州和广西等省和自治区;西部区域对应新疆、青海、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等省和自治区。

(三)区域价差

1)管道气年度合同转让交易区域价差:订单转让结束后生成合同价格为订单面值加区域价差,订单面值由线上竞价交易形成,区域价差根据注册订单和订单交收所在区域平均基准门站价格差异计算,具体如下:对于西部地区注册订单,交付点为川渝、北方、南方和东部地区,区域价差分别为0.31/方、0.55/方、0.60/方和0.74/方;对于川渝地区注册订单,交付点为北方、南方和东部地区,区域价差分别为0.24/方、0.30/方和0.43/方;对于北方地区注册订单,交付点为南方和东部地区,区域价差分别为0.06/方和0.19/方;对于南方地区注册订单,交付点为东部地区,区域价差为0.13/方。

2)管道气月度增量气交易无区域价差。

(四)最后转让日。最后转让日为用户持有订单最后转让截止日。本次交易的最后转让日为1024日。

(五)天然气销售公司所属省公司与用户进行气量交收结算。

(六)准入要求。

1)具备上海交易中心交易商会员资质。需新注册交易商会员的企业请登录上海交易中心官网办理,网址:https://www.shpgx.com/会员注册相关问题请联系上海交易中心会员服务部任老师,17721005907)。

2)参与用户:

参与方均须为天然气销售公司所属省公司管道天然气年度合同用户,中长期协议客户可参与订单转让的买入,用户经各省公司审核后参与。

二、交易场次安排

各相关交易商会员在上述交易时间进入 “中石油管道气公开市场10月”专场进行交易。

三、交易参数

1.商品名称:管道天然气;

2.单位:立方米;

3.交收区域:全国;

4.交收期限:

20259308:00-202510318:00

5.年度合同转让交易订单注册价:客户可选择管制气价格气量、非管制气综合价格气量或年度合同综合价格气量3种合同气量中任一种注册订单,订单注册价为对应部分气量价格;

6.订单转让起拍价:管道气年度合同转让交易和管道气月度增量气交易的订单转让起拍价为客户订单的票面价格;

7.订单转让模式:竞价交易(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竞买模式;

8.订单转让最小摘单量:10000方;

9. 订单转让摘单递增单位:10000方;

10.订单转让倒计时长:5分钟(对应每单竞价交易);

11.订单转让截止时间:交易节或倒计时结束(对应每单竞价交易)。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系统挂单信息,请提前登录查阅。

四、交易手续费及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手续费

1.管道气年度合同转让交易

订单注册手续费=交易总金额*万分之三,交易总金额=成交价*成交量,单边收取卖方。

订单转让手续费=交易总金额*千分之一,交易总金额=成交价*成交量,双边收取。

2.管道气月度增量气交易

增量气一次发售手续费=交易总金额*千分之一,交易总金额=成交价*成交量,双边收取。

增量气二次转让手续费=交易总金额*千分之一,交易总金额=成交价*成交量,双边收取。

(二)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交易总金额*10%,交易总金额=成交价*成交量,双边收取。

为确保交易顺利开展,请提前入金并确保交易结算账户可用余额充足(出入金相关问题请联系上海交易中心资金结算部顾老师,15800744768)。

请相关用户做好参与交易的各项准备。

本次交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解释权归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所有。

联系人:

高睿晨,15102147532(东部、北方);

陶 鹏,15969719088(南方、西部);

王乐闻,18602183687(川渝)。

特此通知。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2025911

展开
打开“财经头条”阅读更多精彩资讯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