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一、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且符合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缴存人,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保障房贷款)。
二、保障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贷款可贷额度在现行贷款计算公式的基础上上浮40%,但最高不得超过调整后的保障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保障房贷款期限、利率、担保、流程、偿还以及其他事项,严格参照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三、为防范贷款资金风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部门签订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保障房贷款借款人退出或出现连续逾期的,由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回购,提前结清贷款剩余本息。
四、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缴存人,可参照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申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五、本最高贷款额度和可贷金额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和可贷金额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来源: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据悉,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一、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且符合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缴存人,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保障房贷款)。
二、保障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贷款可贷额度在现行贷款计算公式的基础上上浮40%,但最高不得超过调整后的保障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保障房贷款期限、利率、担保、流程、偿还以及其他事项,严格参照赣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三、为防范贷款资金风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部门签订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保障房贷款借款人退出或出现连续逾期的,由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回购,提前结清贷款剩余本息。
四、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缴存人,可参照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申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五、本最高贷款额度和可贷金额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和可贷金额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来源: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