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顺德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6日依法裁定受理广东晶天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天电力”)破产清算一案。晶天电力管理人向顺德区人民法院提交报告称,经查实,债务人晶天电力破产财产共计789893.79元,负债总计17804451.30元,资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且无法继续经营,没有重整、和解的可能,请求宣告晶天电力破产。
7月31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顺德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6日依法裁定受理广东晶天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天电力”)破产清算一案。晶天电力管理人向顺德区人民法院提交报告称,经查实,债务人晶天电力破产财产共计789893.79元,负债总计17804451.30元,资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且无法继续经营,没有重整、和解的可能,请求宣告晶天电力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