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举措深化创新药械支付机制创新 促进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

新华财经

17小时前

五是深化创新药械支付机制创新,畅通创新药械“进医院”“进目录”“进处方”,支持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创新药械,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创新药应用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

新华财经上海8月6日电(记者 王淑娟)记者获悉,为促进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增强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能力,提升创新药械可及性和可负担性,近日,上海金融监管局会同上海市医保局、上海市委金融办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五方面十八条工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拓宽商业健康保险保障内容,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形式,加快发展商业护理保险,努力构建多层次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二是鼓励围绕“一老一小”、带病体等亟需保障的特定人群需求,研发各类健康险产品,加大特定人群的健康保险保障力度;支持保险公司参与医疗行为规范,加强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发挥健康管理的风险减量作用。

三是鼓励开发由用人单位参与缴费、覆盖创新药械费用保障、与基本医保同步结算的团体健康保险产品。聚焦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探索“保团”模式,建立创新领域的风险调节机制,增厚风险控制的安全垫。探索建立“监管沙盒”试点机制,加强监测与分析管理。

四是深化医疗、医保与商保数据互联互通,将创新药械适配的疾病及适应症范围、临床试验数据作为保险公司的定价参考,支持“一站式”结算服务,多方支持“上海保险码”数字平台建设。

五是深化创新药械支付机制创新,畅通创新药械“进医院”“进目录”“进处方”,支持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创新药械,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创新药应用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同时,鼓励通过税收扣减、优化筹资等方式,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加强保险宣传引导,形成政策合力。

编辑:葛佳明

声明:新华财经(中国金融信息网)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五是深化创新药械支付机制创新,畅通创新药械“进医院”“进目录”“进处方”,支持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创新药械,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创新药应用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

新华财经上海8月6日电(记者 王淑娟)记者获悉,为促进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增强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能力,提升创新药械可及性和可负担性,近日,上海金融监管局会同上海市医保局、上海市委金融办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五方面十八条工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拓宽商业健康保险保障内容,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形式,加快发展商业护理保险,努力构建多层次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体系。

二是鼓励围绕“一老一小”、带病体等亟需保障的特定人群需求,研发各类健康险产品,加大特定人群的健康保险保障力度;支持保险公司参与医疗行为规范,加强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发挥健康管理的风险减量作用。

三是鼓励开发由用人单位参与缴费、覆盖创新药械费用保障、与基本医保同步结算的团体健康保险产品。聚焦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探索“保团”模式,建立创新领域的风险调节机制,增厚风险控制的安全垫。探索建立“监管沙盒”试点机制,加强监测与分析管理。

四是深化医疗、医保与商保数据互联互通,将创新药械适配的疾病及适应症范围、临床试验数据作为保险公司的定价参考,支持“一站式”结算服务,多方支持“上海保险码”数字平台建设。

五是深化创新药械支付机制创新,畅通创新药械“进医院”“进目录”“进处方”,支持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创新药械,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创新药应用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同时,鼓励通过税收扣减、优化筹资等方式,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加强保险宣传引导,形成政策合力。

编辑:葛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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