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植法治营商沃土 助力吉林全面振兴

新华信用

2周前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打造高质量司法环境助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关键发力点,聚焦市场主体的多元诉求,创新推出一系列针对性的司法服务举措,形成具有吉林特色的司法护航体系,为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筑牢坚实司法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打造高质量司法环境助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关键发力点,聚焦市场主体的多元诉求,创新推出一系列针对性的司法服务举措,形成具有吉林特色的司法护航体系,为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筑牢坚实司法保障。

强化统筹引领和组织领导  构建“三级联动”责任体系

2020年,吉林省法院成立领导小组与办公室,统筹引领全省法院接续开展为期两年的专项行动和提升行动,建立并不断完善适用全省法院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2024年4月,第四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破行动方案(2024-2025年)》,以有效提升司法政策匹配度、服务精准度和经营主体满意度为目标导向,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组织开展服务经营主体司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通过全面自查、整改、细化措施以及交叉互检等方式,推动最高人民法院以及省法院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司法政策文件落地落实。结合世行新标准体系,以经营主体感受为评价标准,重新修订指标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工作质效整体提升。

发挥“六庭”示范引领作用  打造营商环境高地

出台十六项具体措施,以“强起来、建机制、强保障、传播开”工作思路为统领,深入推进长春智慧法务区专业法庭建设,持续打造法治环境“先行区”和专业解纷“优选地”。“六庭”工作亮点频现,辐射带动能力和司法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全省法院环境资源“1+10”集中管辖改革取得新进展;“投资者教育基地”设立并上线司法保护综合平台;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深入实施,执破融合、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等改革试点先行;涉外审判覆盖面逐步扩大,域外法查明合作机制等逐步完善。

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  助力民企发展

牢牢把握“两个毫不动摇”,准确把握法治精神,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恶意侵权行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省高院院长审理的一起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赔偿案件,在央视等50余家媒体平台进行庭审直播,有力彰显了司法权威。将涉产权重大案件纳入阅核和院庭长监管范围,严格把控涉产权案件质量关,同时常态化开展涉企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2024年全省法院甄别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29件,依法纠正2件。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依托府院联动推动拖欠债务清理取得重要进展。2024年,全省法院执结案件750件,执行到位金额29.4亿元,旧存案件清结率和清偿到位率分别达到97.8%、98.3%。

强化源头治理实质解纷  减轻企业诉累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推动构建多元化解工作格局。2024年,全省法院诉前调解纠纷22.8万起,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达45.5%,位居全国前列。基层法院诉调中心全部入驻当地综治中心并实体化运行,推动13家合作单位及众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和“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工作,设立2个人参产业法庭和35个冰雪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建立各类纠纷诉前化解机制,向党委、政府提交司法建议,促进规范行业管理,减少涉企纠纷。设置涉企诉讼服务窗口或工作室,建立涉企案件“三优先”工作机制和“绿色通道”机制,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让涉诉争议依法得到快速解决。强化“如我在诉”意识,做实商事纠纷实质化解,贯彻落实判后释明和防止程序空转相关规定,建立全流程司法释明机制,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统一裁判尺度。

秉持审慎善意文明理念  慎用强制措施

深入推进涉案企业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全层级全领域全流程覆盖,进一步规范查扣冻措施,坚持能“活封”不“死封”原则,最大限度降低对中小微企业的不利影响,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强化涉企执行和解,依托“生道执行”平台辅助法官工作。同时,坚持信用惩戒与修复并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信用修复”专项活动,最大限度降低失信限高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组织全省法院全面核查失信名单,依法屏蔽处理6345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营造良好氛围

与商会、行业协会等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联合省工商联召开以“打造高质量司法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加强与企业互动交流,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制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反映问题办理工作规程》,进一步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切实增强企业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坚持“企有所呼、我有所应”,积极开展法律培训讲座、“送法进企业”、法院公众开放日、观摩庭审、模拟法庭等活动,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范和依法维权能力。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引作用,先后发布服务企业发展、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典型案例,强化司法规则引领、个案裁判指引。组织开展“微改革微创新”典型案例评选,推出“切口小、落点准、见效快”改革创新项目37项。

接下来,省高院将继续在优化营商环境的道路上砥砺前行,不断创新与完善司法服务,着力使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招商引资的最亮品牌、投资兴业的最大底气和吉林全面振兴的最强引擎。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打造高质量司法环境助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关键发力点,聚焦市场主体的多元诉求,创新推出一系列针对性的司法服务举措,形成具有吉林特色的司法护航体系,为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筑牢坚实司法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打造高质量司法环境助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关键发力点,聚焦市场主体的多元诉求,创新推出一系列针对性的司法服务举措,形成具有吉林特色的司法护航体系,为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筑牢坚实司法保障。

强化统筹引领和组织领导  构建“三级联动”责任体系

2020年,吉林省法院成立领导小组与办公室,统筹引领全省法院接续开展为期两年的专项行动和提升行动,建立并不断完善适用全省法院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2024年4月,第四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破行动方案(2024-2025年)》,以有效提升司法政策匹配度、服务精准度和经营主体满意度为目标导向,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组织开展服务经营主体司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通过全面自查、整改、细化措施以及交叉互检等方式,推动最高人民法院以及省法院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司法政策文件落地落实。结合世行新标准体系,以经营主体感受为评价标准,重新修订指标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工作质效整体提升。

发挥“六庭”示范引领作用  打造营商环境高地

出台十六项具体措施,以“强起来、建机制、强保障、传播开”工作思路为统领,深入推进长春智慧法务区专业法庭建设,持续打造法治环境“先行区”和专业解纷“优选地”。“六庭”工作亮点频现,辐射带动能力和司法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全省法院环境资源“1+10”集中管辖改革取得新进展;“投资者教育基地”设立并上线司法保护综合平台;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深入实施,执破融合、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等改革试点先行;涉外审判覆盖面逐步扩大,域外法查明合作机制等逐步完善。

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  助力民企发展

牢牢把握“两个毫不动摇”,准确把握法治精神,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恶意侵权行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省高院院长审理的一起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赔偿案件,在央视等50余家媒体平台进行庭审直播,有力彰显了司法权威。将涉产权重大案件纳入阅核和院庭长监管范围,严格把控涉产权案件质量关,同时常态化开展涉企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2024年全省法院甄别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29件,依法纠正2件。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依托府院联动推动拖欠债务清理取得重要进展。2024年,全省法院执结案件750件,执行到位金额29.4亿元,旧存案件清结率和清偿到位率分别达到97.8%、98.3%。

强化源头治理实质解纷  减轻企业诉累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推动构建多元化解工作格局。2024年,全省法院诉前调解纠纷22.8万起,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达45.5%,位居全国前列。基层法院诉调中心全部入驻当地综治中心并实体化运行,推动13家合作单位及众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和“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工作,设立2个人参产业法庭和35个冰雪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建立各类纠纷诉前化解机制,向党委、政府提交司法建议,促进规范行业管理,减少涉企纠纷。设置涉企诉讼服务窗口或工作室,建立涉企案件“三优先”工作机制和“绿色通道”机制,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让涉诉争议依法得到快速解决。强化“如我在诉”意识,做实商事纠纷实质化解,贯彻落实判后释明和防止程序空转相关规定,建立全流程司法释明机制,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统一裁判尺度。

秉持审慎善意文明理念  慎用强制措施

深入推进涉案企业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全层级全领域全流程覆盖,进一步规范查扣冻措施,坚持能“活封”不“死封”原则,最大限度降低对中小微企业的不利影响,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强化涉企执行和解,依托“生道执行”平台辅助法官工作。同时,坚持信用惩戒与修复并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信用修复”专项活动,最大限度降低失信限高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组织全省法院全面核查失信名单,依法屏蔽处理6345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营造良好氛围

与商会、行业协会等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联合省工商联召开以“打造高质量司法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加强与企业互动交流,积极回应企业司法需求。制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反映问题办理工作规程》,进一步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切实增强企业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坚持“企有所呼、我有所应”,积极开展法律培训讲座、“送法进企业”、法院公众开放日、观摩庭审、模拟法庭等活动,帮助企业提升风险防范和依法维权能力。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引作用,先后发布服务企业发展、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典型案例,强化司法规则引领、个案裁判指引。组织开展“微改革微创新”典型案例评选,推出“切口小、落点准、见效快”改革创新项目37项。

接下来,省高院将继续在优化营商环境的道路上砥砺前行,不断创新与完善司法服务,着力使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招商引资的最亮品牌、投资兴业的最大底气和吉林全面振兴的最强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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