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8日,云南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称,《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关于改建泓瑞营销服务部为昆明直属第四支公司的请示》(平保寿云分发〔2025〕56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泓瑞营销服务部改建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直属第四支公司。营业场所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建成区E3-15号地块绿蓝时代大厦办公楼4层401-409号。
二、昆明直属第四支公司改建后经营区域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授权决定。
三、昆明直属第四支公司改建后业务范围为:经云南金融监管局或其他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批准并经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授权办理的业务。
四、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手续到云南金融监管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025年7月18日,云南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称,《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关于改建泓瑞营销服务部为昆明直属第四支公司的请示》(平保寿云分发〔2025〕56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泓瑞营销服务部改建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直属第四支公司。营业场所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建成区E3-15号地块绿蓝时代大厦办公楼4层401-409号。
二、昆明直属第四支公司改建后经营区域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授权决定。
三、昆明直属第四支公司改建后业务范围为:经云南金融监管局或其他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批准并经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授权办理的业务。
四、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手续到云南金融监管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