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日,平安银行银行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推动业务发展,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平安银行现需新增、调整部分服务收费项目。为便于您了解相关收费标准,现对收费项目新增、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对于新增或调高价格的收费项目将于公示三个月后更新服务价格目录,并正式生效;对于调减或收费标准维持不变的收费项目将于公示日起生效。具体如下: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调整内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新标准执行日期 |
1 | 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 通过柜台将个人客户的资金从本行账户(不含信用卡)转移到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
| 调整浮动范围 | 其中:南京、上海、成都、西安、厦门同城:免收费(长期有效) | 其中:南京、上海、成都、杭州、西安、厦门同城:免收费(长期有效) | 2025年7月1日 |
《公司业务市场调节价格目录》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调整内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新标准执行日期 |
1 | 国内信用证服务 | 国内信用证保兑费 国内信用证转让费 国内信用证交单处理 国内信用证福费廷手续费 国内信用证开证 国内信用证议付 | 调整服务价格 | 国内信用证保兑费:按照保兑金额0.1%-1%/月向保兑申请人收取,不足1个月按1个月收取,最少不低于300元/次;如保兑议付的,加收议付金额的0.2%-2%(年化)。 国内信用证转让费:按照申请转让金额的0.1%-2%(年化)向转让申请人或约定的费用承担人收取,最少不低于300元/次。 国内信用证交单处理:按交单金额的0.2%-2%(年化)收取。 国内信用证福费廷手续费:按融资金额的0.2%-2%(年化)收取。 国内信用证开证:按开证金额的0.3%-2%(年化)收取,最少不低于1000元/次。 国内信用证议付:按议付单据金额的0.2%-2%(年化)收取。 | 国内信用证保兑费:按照保兑金额0.1%-1%/月向保兑申请人收取,不足1个月按1个月收取,最少不低于300元/次;如保兑议付的,加收议付金额的0.2%-2%(笔)。 国内信用证转让费:按照申请转让金额的0.1%-2%(笔)向转让申请人或约定的费用承担人收取,最少不低于300元/次。 国内信用证交单处理:按交单金额的0.2%-2%(笔)收取。 国内信用证福费廷手续费:按融资金额的0.2%-2%(笔)收取。 国内信用证开证:按开证金额的0.3%-2%(笔)收取,最少不低于1000元/次。 国内信用证议付:按议付单据金额的0.2%-2%(笔)收取。 | 2025年10月1日 |
2 | 其他受托代理业务服务费 | 平安银行接受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委托,对受托特殊资产进行清收的业务。 | 调整服务内容 | 平安银行接受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委托,对受托特殊资产进行清收的业务。 | 平安银行接受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信托公司委托,对受托特殊资产进行清收收取服务费。 | 2025年10月1日 |
《零售银行业务市场调节价格目录(含深圳分行)》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调整内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新标准执行日期 |
1 | 二手楼交易资金监管手续费 | 为二手楼买卖双方提供的交易资金监管服务 | 删除 | 服务价格:监管资金金额的1‰,最低不低于50元 优惠政策起止日期:当年1月1日起-12月31日止 优惠政策:对于二手楼按揭贷款或赎楼贷款在平安银行办理的可减免手续费;私人银行客户免收
适用对象:个人客户 | - | 2025年 7月1日 |
2025年7月1日,平安银行银行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推动业务发展,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平安银行现需新增、调整部分服务收费项目。为便于您了解相关收费标准,现对收费项目新增、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对于新增或调高价格的收费项目将于公示三个月后更新服务价格目录,并正式生效;对于调减或收费标准维持不变的收费项目将于公示日起生效。具体如下: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调整内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新标准执行日期 |
1 | 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 通过柜台将个人客户的资金从本行账户(不含信用卡)转移到其他银行(含同城和异地)的账户
| 调整浮动范围 | 其中:南京、上海、成都、西安、厦门同城:免收费(长期有效) | 其中:南京、上海、成都、杭州、西安、厦门同城:免收费(长期有效) | 2025年7月1日 |
《公司业务市场调节价格目录》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调整内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新标准执行日期 |
1 | 国内信用证服务 | 国内信用证保兑费 国内信用证转让费 国内信用证交单处理 国内信用证福费廷手续费 国内信用证开证 国内信用证议付 | 调整服务价格 | 国内信用证保兑费:按照保兑金额0.1%-1%/月向保兑申请人收取,不足1个月按1个月收取,最少不低于300元/次;如保兑议付的,加收议付金额的0.2%-2%(年化)。 国内信用证转让费:按照申请转让金额的0.1%-2%(年化)向转让申请人或约定的费用承担人收取,最少不低于300元/次。 国内信用证交单处理:按交单金额的0.2%-2%(年化)收取。 国内信用证福费廷手续费:按融资金额的0.2%-2%(年化)收取。 国内信用证开证:按开证金额的0.3%-2%(年化)收取,最少不低于1000元/次。 国内信用证议付:按议付单据金额的0.2%-2%(年化)收取。 | 国内信用证保兑费:按照保兑金额0.1%-1%/月向保兑申请人收取,不足1个月按1个月收取,最少不低于300元/次;如保兑议付的,加收议付金额的0.2%-2%(笔)。 国内信用证转让费:按照申请转让金额的0.1%-2%(笔)向转让申请人或约定的费用承担人收取,最少不低于300元/次。 国内信用证交单处理:按交单金额的0.2%-2%(笔)收取。 国内信用证福费廷手续费:按融资金额的0.2%-2%(笔)收取。 国内信用证开证:按开证金额的0.3%-2%(笔)收取,最少不低于1000元/次。 国内信用证议付:按议付单据金额的0.2%-2%(笔)收取。 | 2025年10月1日 |
2 | 其他受托代理业务服务费 | 平安银行接受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委托,对受托特殊资产进行清收的业务。 | 调整服务内容 | 平安银行接受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委托,对受托特殊资产进行清收的业务。 | 平安银行接受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信托公司委托,对受托特殊资产进行清收收取服务费。 | 2025年10月1日 |
《零售银行业务市场调节价格目录(含深圳分行)》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调整内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新标准执行日期 |
1 | 二手楼交易资金监管手续费 | 为二手楼买卖双方提供的交易资金监管服务 | 删除 | 服务价格:监管资金金额的1‰,最低不低于50元 优惠政策起止日期:当年1月1日起-12月31日止 优惠政策:对于二手楼按揭贷款或赎楼贷款在平安银行办理的可减免手续费;私人银行客户免收
适用对象:个人客户 | - | 2025年 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