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兴隆湖开闸放水引来“捞鱼热”,官方:捞鱼存在安全隐患,涉嫌违法

川观新闻

20小时前

”四川天府新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兴隆湖放水时,会有少量鱼类随水流冲入河道内,由于放水水头近10米,部分鱼会因冲击力大而短暂晕厥漂浮于水面。

川观新闻记者 蒋君芳 文/图

近日,一场“捞鱼热”在四川天府新区兴隆湖上演。因持续强降雨,兴隆湖水位上升,开启泄洪闸,与之相连的鹿溪河河道水流骤然湍急。翻滚的水流中,鱼群随波逐流,部分鱼因水流冲击短暂晕厥浮出水面。这一景象吸引大量市民聚集,手持渔网、水桶捞鱼。

网友上传的捞鱼照片。  资料图

7月1日,川观新闻记者乘坐成都地铁1号线到达兴隆湖站,从B口出来就能看到马路对面,烈日下波光粼粼的兴隆湖。现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有捞鱼一事,“其实是在鹿溪河捞,兴隆湖闸门外面连接的就是鹿溪河,很多人捞,不少人都捞到了。”

顺着工作人员指引,记者找到兴隆湖泄洪闸所在位置,目前已处于关闭状态。闸门外的鹿溪河,目前水位较低。河堤一侧,有“泄洪水道 严禁下水”的标识标牌。

兴隆湖的泄洪闸门已经关闭。

为何会泄洪?“为保障防汛安全,按照兴隆湖防汛预案和兴隆湖水闸调度运行规程,根据兴隆湖流域降雨和来水情况,对兴隆湖水闸动态调节。”四川天府新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兴隆湖放水时,会有少量鱼类随水流冲入河道内,由于放水水头近10米,部分鱼会因冲击力大而短暂晕厥漂浮于水面。他强调,“开闸放水时,水高10米,冲力巨大,人在水里非常危险。”

河堤一侧,有“泄洪水道 严禁下水”的标识标牌。

随意捕捞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涉嫌违法。该负责人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春季禁渔期,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在泄洪口下游河道进行鱼类捕捞,涉嫌“非法捕捞”,将依法处置。不配合执法队员或在场民警管理、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有市民表示,禁渔期已过,是否可以下河捕捞?对此,四川天府新区农业农村局提醒,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全市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成都市天然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要求,从2020年9月1日起,除春季禁渔期外其他时间段,属于“十年禁捕”期。禁捕期间,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天然水域范围内开展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可以进行休闲垂钓,但每名垂钓者不能违反一人一竿、不超过两钩的相关规定。

烈日下的兴隆湖。

四川天府新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兴隆湖是鹿溪河流域的“蓄水池”“净化器”,也是水生生物“孕育场”,有计划、受控的泄洪放水既保障防汛安全,同时也实现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从人工湖向鹿溪河天然水域流动,对丰富鹿溪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起到有益作用。

”四川天府新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兴隆湖放水时,会有少量鱼类随水流冲入河道内,由于放水水头近10米,部分鱼会因冲击力大而短暂晕厥漂浮于水面。

川观新闻记者 蒋君芳 文/图

近日,一场“捞鱼热”在四川天府新区兴隆湖上演。因持续强降雨,兴隆湖水位上升,开启泄洪闸,与之相连的鹿溪河河道水流骤然湍急。翻滚的水流中,鱼群随波逐流,部分鱼因水流冲击短暂晕厥浮出水面。这一景象吸引大量市民聚集,手持渔网、水桶捞鱼。

网友上传的捞鱼照片。  资料图

7月1日,川观新闻记者乘坐成都地铁1号线到达兴隆湖站,从B口出来就能看到马路对面,烈日下波光粼粼的兴隆湖。现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有捞鱼一事,“其实是在鹿溪河捞,兴隆湖闸门外面连接的就是鹿溪河,很多人捞,不少人都捞到了。”

顺着工作人员指引,记者找到兴隆湖泄洪闸所在位置,目前已处于关闭状态。闸门外的鹿溪河,目前水位较低。河堤一侧,有“泄洪水道 严禁下水”的标识标牌。

兴隆湖的泄洪闸门已经关闭。

为何会泄洪?“为保障防汛安全,按照兴隆湖防汛预案和兴隆湖水闸调度运行规程,根据兴隆湖流域降雨和来水情况,对兴隆湖水闸动态调节。”四川天府新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兴隆湖放水时,会有少量鱼类随水流冲入河道内,由于放水水头近10米,部分鱼会因冲击力大而短暂晕厥漂浮于水面。他强调,“开闸放水时,水高10米,冲力巨大,人在水里非常危险。”

河堤一侧,有“泄洪水道 严禁下水”的标识标牌。

随意捕捞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涉嫌违法。该负责人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春季禁渔期,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在泄洪口下游河道进行鱼类捕捞,涉嫌“非法捕捞”,将依法处置。不配合执法队员或在场民警管理、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有市民表示,禁渔期已过,是否可以下河捕捞?对此,四川天府新区农业农村局提醒,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全市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成都市天然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要求,从2020年9月1日起,除春季禁渔期外其他时间段,属于“十年禁捕”期。禁捕期间,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天然水域范围内开展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可以进行休闲垂钓,但每名垂钓者不能违反一人一竿、不超过两钩的相关规定。

烈日下的兴隆湖。

四川天府新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兴隆湖是鹿溪河流域的“蓄水池”“净化器”,也是水生生物“孕育场”,有计划、受控的泄洪放水既保障防汛安全,同时也实现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从人工湖向鹿溪河天然水域流动,对丰富鹿溪河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起到有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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