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CIT裁定涉及关税。该裁决适用于4月2日以来征收的对等关税、援引IEEPA征收的芬太尼关税。不适用基于232条款和301条款征收关税。
CIT裁定直接影响。预计禁令生效后,美对全球关税税率将下降约7 pct,对中国关税税率回到特朗普第一任期时水平。
CIT制裁后续流程。特朗普政府已上诉,若诉讼进入最高法院,特朗普仍可能上诉失败。
CIT裁定并不意味着特朗普在关税工具上捉襟见肘。即便上诉失败,若特朗普仍坚持征收全球10%对等关税,最可能援引1974年《贸易法》122条款。此外,232、301等条款,也能授权特朗普征收关税。
CIT裁定反应了美国政治体制怎样深刻的问题?行政权和国会财政权博弈。尽管贸易战涉及的税收权力属于国会,但在外交范式下,贸易是总统的职权范围。
事件&简评
事件
5月28日,美国联邦法院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CIT)裁定美国总统特朗普以贸易逆差等为由,援引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全面关税,属于越权行为。
裁决后,美国股指期货在晚间大幅上涨。
在裁决下达后不久,特朗普政府的律师通知法院,他们将上诉。
简评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周三裁定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并未授予总统无限制的关税征收权力,特朗普将1975年以来美国每年的商品贸易逆差认定为“紧急情况”并无限制地征收关税是违宪的。
特朗普政府称将上诉,并辩称IEEPA允许国会而非法官去审查是否符合紧急状态,以及总统是否适当地使用了这项权力。
美国前参议员强调这关乎于“行政权是否可以夺走国会财政权”的根本性宪政问题,反映了特朗普政府上台以来不断寻求扩大行政权力所引发的担忧。
后续上诉流程以及成功的可能性如何?背后反映了美国法律对国会和白宫在贸易政策上怎样的授权划分?若上诉失败特朗普是否会通过其他途径征收关税?禁令生效将对美国关税税率产生什么影响以及何时生效?我们将对以上问题进行回答。
一、CIT裁定背后,是美国行政权和国会财政权的博弈
CIT周三裁决称,美国贸易逆差不符合法律对“紧急状态”的定义,国会将“无限的关税权”授予总统是违宪的,“无限制地授予关税权将构成立法权向行政权力的不断退让”。
美国前参议员强调这关乎于“行政权是否可以夺走国会财政权”的根本性宪政问题。
特朗普政府上台以来不断试图扩大行政权力,包括:质疑美联储等联邦机构的独立性、试图推翻1974年质押控制法扩大行政对财政支出的支配权、恢复Schedule F行政令扩大行政部门的人事权。此前法院已裁决支持美联储独立地位,预计在后续上诉中法官仍将倾向于限制行政部门不断扩权。
如果诉讼最终进入最高法院,特朗普政府仍然很可能上诉失败。
二、CIT裁定并不意味着特朗普在关税工具上捉襟见肘
但我们认为,美国总统仍然可以通过其他法律授权对关税具有广泛的权力,这是由于三权分立系统支持总统和行政部门在外交事务上代表美国发言。
从法律上来看,美国关税存在两种授权。在国内经济政策范式下,贸易法属于国会管辖范围,财政“钱袋子”权力属于美国国会。但在外交范式下,贸易法是总统的职权范围,总统在外交事务上代表美国发言。
从历史发展来看,国内经济范式在十九世纪占主导地位,外交范式则从二十世纪中叶起占主导地位。因此美国总统对关税具有广泛的权力,除了IEEPA外,1974年贸易法122条款、以及232、301等条款,都能够授权特朗普对全球继续征收关税。
如果特朗普想要重新征收全球10%对等关税,最可能援引的下一个条款是1974年《贸易法》122条款。这一法案可能允许特朗普政府在较短的时间内制定新的关税政策,而301等条款需要更长的时间。
该条款授权总统对于国际收支问题,可以征收150天的15%以内的进口附加费或进口数量限制,超出150天后继续征收需要国会的批准,特朗普在征收对等关税前也曾考虑过援引这一条款对全球征收关税,但最终还是选择了风险更大但同时授权更广泛的《国际紧急状态经济权力法》(IEEPA)。
1974年贸易法122条款的前身是1917年《与敌对国家贸易法案》。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在1971年援引这一法律对日本、德国等国家征收了10%的关税,征收4个月后取消,并在1974年在此基础上通过了1974年《贸易法》。
三、该裁决的影响和后续流程
该裁决适用于4月2日以来已暂停或未暂停的对等关税,也同样适用于援引IEEPA征收的芬太尼关税,同等适用于受这些关税影响的所有国家和所有进口商。
该裁决不适用于基于232条款的钢铝、汽车等全球行业关税、特朗普政府第一任期时基于301条款的对华关税。
接下来的上诉,将由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审理,最终由最高法院审理。但如我们前文所说,即便诉讼最终进入最高法院,特朗普政府仍然很可能上诉失败。
在上诉期间内,特朗普政府可能会要求暂缓执行(stay),但取决于法院是否批准。若法院不批准,美国海关在接收到判决指令后,我们预计美国海关将遵循指令停止征收IEEPA下的芬太尼关税和对等关税。
我们预计禁令生效后,美国对全球的关税税率将下降大约7个百分点,对中国的关税税率将大致回到特朗普第一任期时的水平(中国对美出口中,受到目前已经出台的钢铝和汽车行业关税的影响较低)。
不确定性来自于特朗普是否会通过其他法律重新征收关税,以及尚未宣布的药品、半导体等行业关税何时出台。
风险提示
特朗普政府要求美国海关拒绝执行指令,可能会影响关税禁令的落地。
特朗普政府放弃上诉或放弃通过其他法律授权征收关税。
特朗普政府上诉审理过程中,判决结果和关税新闻带来的不确定性仍将对市场带来波动。
若特朗普政府援引其他法律继续征收关税,在这些法律条款的选择以及关税征收的范围和时间上仍然存在不确定性,例如1974年《贸易法》122条款授权特朗普政府可以迅速对全球征税10%的关税,但在150天后,关税的存续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此次判决引发更广泛的对美国“宪政问题”的讨论,并引发市场波动。
核心观点
CIT裁定涉及关税。该裁决适用于4月2日以来征收的对等关税、援引IEEPA征收的芬太尼关税。不适用基于232条款和301条款征收关税。
CIT裁定直接影响。预计禁令生效后,美对全球关税税率将下降约7 pct,对中国关税税率回到特朗普第一任期时水平。
CIT制裁后续流程。特朗普政府已上诉,若诉讼进入最高法院,特朗普仍可能上诉失败。
CIT裁定并不意味着特朗普在关税工具上捉襟见肘。即便上诉失败,若特朗普仍坚持征收全球10%对等关税,最可能援引1974年《贸易法》122条款。此外,232、301等条款,也能授权特朗普征收关税。
CIT裁定反应了美国政治体制怎样深刻的问题?行政权和国会财政权博弈。尽管贸易战涉及的税收权力属于国会,但在外交范式下,贸易是总统的职权范围。
事件&简评
事件
5月28日,美国联邦法院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CIT)裁定美国总统特朗普以贸易逆差等为由,援引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全面关税,属于越权行为。
裁决后,美国股指期货在晚间大幅上涨。
在裁决下达后不久,特朗普政府的律师通知法院,他们将上诉。
简评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周三裁定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并未授予总统无限制的关税征收权力,特朗普将1975年以来美国每年的商品贸易逆差认定为“紧急情况”并无限制地征收关税是违宪的。
特朗普政府称将上诉,并辩称IEEPA允许国会而非法官去审查是否符合紧急状态,以及总统是否适当地使用了这项权力。
美国前参议员强调这关乎于“行政权是否可以夺走国会财政权”的根本性宪政问题,反映了特朗普政府上台以来不断寻求扩大行政权力所引发的担忧。
后续上诉流程以及成功的可能性如何?背后反映了美国法律对国会和白宫在贸易政策上怎样的授权划分?若上诉失败特朗普是否会通过其他途径征收关税?禁令生效将对美国关税税率产生什么影响以及何时生效?我们将对以上问题进行回答。
一、CIT裁定背后,是美国行政权和国会财政权的博弈
CIT周三裁决称,美国贸易逆差不符合法律对“紧急状态”的定义,国会将“无限的关税权”授予总统是违宪的,“无限制地授予关税权将构成立法权向行政权力的不断退让”。
美国前参议员强调这关乎于“行政权是否可以夺走国会财政权”的根本性宪政问题。
特朗普政府上台以来不断试图扩大行政权力,包括:质疑美联储等联邦机构的独立性、试图推翻1974年质押控制法扩大行政对财政支出的支配权、恢复Schedule F行政令扩大行政部门的人事权。此前法院已裁决支持美联储独立地位,预计在后续上诉中法官仍将倾向于限制行政部门不断扩权。
如果诉讼最终进入最高法院,特朗普政府仍然很可能上诉失败。
二、CIT裁定并不意味着特朗普在关税工具上捉襟见肘
但我们认为,美国总统仍然可以通过其他法律授权对关税具有广泛的权力,这是由于三权分立系统支持总统和行政部门在外交事务上代表美国发言。
从法律上来看,美国关税存在两种授权。在国内经济政策范式下,贸易法属于国会管辖范围,财政“钱袋子”权力属于美国国会。但在外交范式下,贸易法是总统的职权范围,总统在外交事务上代表美国发言。
从历史发展来看,国内经济范式在十九世纪占主导地位,外交范式则从二十世纪中叶起占主导地位。因此美国总统对关税具有广泛的权力,除了IEEPA外,1974年贸易法122条款、以及232、301等条款,都能够授权特朗普对全球继续征收关税。
如果特朗普想要重新征收全球10%对等关税,最可能援引的下一个条款是1974年《贸易法》122条款。这一法案可能允许特朗普政府在较短的时间内制定新的关税政策,而301等条款需要更长的时间。
该条款授权总统对于国际收支问题,可以征收150天的15%以内的进口附加费或进口数量限制,超出150天后继续征收需要国会的批准,特朗普在征收对等关税前也曾考虑过援引这一条款对全球征收关税,但最终还是选择了风险更大但同时授权更广泛的《国际紧急状态经济权力法》(IEEPA)。
1974年贸易法122条款的前身是1917年《与敌对国家贸易法案》。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在1971年援引这一法律对日本、德国等国家征收了10%的关税,征收4个月后取消,并在1974年在此基础上通过了1974年《贸易法》。
三、该裁决的影响和后续流程
该裁决适用于4月2日以来已暂停或未暂停的对等关税,也同样适用于援引IEEPA征收的芬太尼关税,同等适用于受这些关税影响的所有国家和所有进口商。
该裁决不适用于基于232条款的钢铝、汽车等全球行业关税、特朗普政府第一任期时基于301条款的对华关税。
接下来的上诉,将由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审理,最终由最高法院审理。但如我们前文所说,即便诉讼最终进入最高法院,特朗普政府仍然很可能上诉失败。
在上诉期间内,特朗普政府可能会要求暂缓执行(stay),但取决于法院是否批准。若法院不批准,美国海关在接收到判决指令后,我们预计美国海关将遵循指令停止征收IEEPA下的芬太尼关税和对等关税。
我们预计禁令生效后,美国对全球的关税税率将下降大约7个百分点,对中国的关税税率将大致回到特朗普第一任期时的水平(中国对美出口中,受到目前已经出台的钢铝和汽车行业关税的影响较低)。
不确定性来自于特朗普是否会通过其他法律重新征收关税,以及尚未宣布的药品、半导体等行业关税何时出台。
风险提示
特朗普政府要求美国海关拒绝执行指令,可能会影响关税禁令的落地。
特朗普政府放弃上诉或放弃通过其他法律授权征收关税。
特朗普政府上诉审理过程中,判决结果和关税新闻带来的不确定性仍将对市场带来波动。
若特朗普政府援引其他法律继续征收关税,在这些法律条款的选择以及关税征收的范围和时间上仍然存在不确定性,例如1974年《贸易法》122条款授权特朗普政府可以迅速对全球征税10%的关税,但在150天后,关税的存续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此次判决引发更广泛的对美国“宪政问题”的讨论,并引发市场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