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发!重磅科创红利政策来了,专家火速解读十大要点

东方财富网

17小时前

由于银行业受自身经营特点以及风险偏好等因素的影响,在服务科技创新企业时往往面临一些困难,因此需要政策的支持。...在娄飞鹏看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能够精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从而更好地推动科技金融的发展。

5月14日,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下称《举措》)。

《举措》重点围绕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支持科技创新,加强财政政策引导,健全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以及完善科技金融生态等七个方面内容,凝练了15项科技金融政策举措,信息量巨大。

对此,《国际金融报》记者梳理出十大要点,采访多位金融、科技专家,共同前瞻解读重磅政策信号。

要点一: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举措》明确要求,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将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作为重要方向,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未来产业,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天使投资人、资深人工智能专家郭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新采用“母基金+直投”双轮驱动模式,以财政资金为杠杆,充分激活社会资本活力,精准锚定硬科技、未来产业及专精特新企业三大战略方向。该模式将产生三重核心效能:

一是通过让利机制破解市场观望困局,显著提升早期科技项目的融资可得性;

二是构建政府引导、资本协同、载体支撑的生态闭环,推动资源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卡脖子”领域定向集聚;

三是发挥“投早投小”的补位作用,有效填补科技成果转化的“死亡之谷”,预计可撬动万亿级社会资本,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要点二: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

《举措》提出,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好支持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有资本出资、考核、容错和退出的政策机制,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引导国有资本成为支持创业投资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

“全生命周期考核机制释放三大改革信号。”郭涛分析称:一是延长国资创投项目退出周期至3—5年甚至更长期限,彻底扭转“年度考核重短期收益”的传统思维。

二是建立健全容错机制,对科技项目的阶段性失败给予合理豁免,充分激发国有资本投资颠覆性技术的积极性。

三是创新考核评价体系,将被投企业专利数量、国产化替代率等产业培育指标纳入考核范围,推动国资从单纯追求财务回报向战略价值赋能转型,真正发挥“耐心资本”的长期价值。

要点三:优化支持科创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发挥货币信贷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方面,用好用足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优化支持科技创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引导作用,扩大再贷款额度规模,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力度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

中国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我国金融业中,银行业规模较大,且融资结构以间接融资为主。在此背景下,发展科技金融需要银行发挥积极作用。然而,由于银行业受自身经营特点以及风险偏好等因素的影响,在服务科技创新企业时往往面临一些困难,因此需要政策的支持。

在娄飞鹏看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能够精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从而更好地推动科技金融的发展。

要点四:提高科企并购贷款规模和期限

《举措》提出,建立银行信贷支持科技创新的专项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探索较长周期的科技创新贷款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建立尽职免责机制。选择在部分商业银行和试点城市开展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将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提高到80%,贷款期限延长到10年。

“科技创新企业在技术研发和创新过程中需要较大规模的资金支持,并且对资金使用的期限较长。试点提高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规模和期限,有助于更好地契合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特点,提供更具针对性的金融支持。”娄飞鹏说。

要点五:健全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机制

发挥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关键枢纽作用方面,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对于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健全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机制,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优先支持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

对此,泰石投资董事总经理韩玮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预计,未来新股发行将呈现两个趋势:

一方面,对拥有核心技术的硬科技企业会加快上市审核进程,预计硬科技上市公司的数量会显著提升。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发行节奏和发行定价的逆周期调节机制,既可以满足高科技企业的持续稳定资本需求,又能避免过度泡沫产生的风险。

要点六:筹集长周期、低利率、易使用的债券资金

健全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发挥信用衍生品的增信作用,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支持力度,为科技创新筹集长周期、低利率、易使用的债券资金。

针对债券资金筹集,韩玮认为,首先,债券的期限必须能和企业科技创新的长期性相匹配。其次,充分利用财政贴息、科技创新再贷款资金等支持手段,力争大幅降低科技专项债的利率。最后,要使科技创新相关债券不但发行便利,而且挂牌交易也要便利。

要点七:发挥科技保险支持创新的减震器作用

发挥科技保险支持创新的减震器和稳定器作用方面,推动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建立科技保险发展协调机制,优化支持政策,加快形成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地区的政策支持方式。健全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

“科技保险产品是金融行业服务科技创新型实体经济的一块重要拼图。”韩玮说,一方面,科技保险产品可以大幅降低科技创新企业的非系统风险,进而使相关企业获得更多的低利率融资机会。另一方面,保险资金还可以通过投资科技创新企业来取得超额收益,提升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

要点八:落实好创投相关税收政策

加强财政政策对科技金融的引导和支持方面,发挥财税政策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用好用足现有的贷款贴息、保险补贴、风险补偿等政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落实好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相关税收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科技创新。

为了更好落实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相关税收政策,郭涛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加大优惠力度,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提高投资抵免比例、降低税率等,切实降低投资成本,有效激发投资积极性。

二是延长优惠期限,针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的长期投资收益,设置差异化税收优惠,投资满一定年限后,给予更低税率或免税政策,鼓励长期持有。

三是简化申请流程,优化税收优惠申请环节,减少繁琐审批,压缩办理时间,提升政策可操作性与便利性,保障投资主体及时、足额享受优惠等。

要点九: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创新积分制”

央地联动推进全国科技金融工作方面,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创新积分制”,优化创新积分评价核心指标,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分层分类管理,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精准画像。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余丰慧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推广“创新积分制”是一种通过量化指标来评估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新尝试。这个制度可以为这些企业提供一个清晰的自我评估框架,同时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一种客观、标准化的方法来评价企业的技术实力和市场前景。

“这样不仅有助于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精准度,还能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好地识别自身的竞争优势和不足之处,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升自身的技术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余丰慧说。

要点十:支持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推动区域科技金融创新实践。重点支持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成渝地区、武汉、西安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先行先试有关科技金融创新政策。

对于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这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而言,它们各自拥有独特的优势领域,预计会形成错位竞争、协同发展的局面。余丰慧进一步分析称:

北京以其雄厚的科研基础和教育资源,在基础研究和高端人才培养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上海凭借其开放的经济环境和成熟的金融市场,更侧重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及国际化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则依托其制造业发达和产业链完整的特色,注重于应用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

在余丰慧看来,三者之间可以通过资源共享、人才交流和技术转移等方式实现互补,共同促进区域乃至全国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同时,这也要求各地在政策制定上更加灵活多样,以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构建各具特色的科技创新生态系统。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由于银行业受自身经营特点以及风险偏好等因素的影响,在服务科技创新企业时往往面临一些困难,因此需要政策的支持。...在娄飞鹏看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能够精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从而更好地推动科技金融的发展。

5月14日,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下称《举措》)。

《举措》重点围绕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支持科技创新,加强财政政策引导,健全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以及完善科技金融生态等七个方面内容,凝练了15项科技金融政策举措,信息量巨大。

对此,《国际金融报》记者梳理出十大要点,采访多位金融、科技专家,共同前瞻解读重磅政策信号。

要点一: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举措》明确要求,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将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作为重要方向,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未来产业,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天使投资人、资深人工智能专家郭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新采用“母基金+直投”双轮驱动模式,以财政资金为杠杆,充分激活社会资本活力,精准锚定硬科技、未来产业及专精特新企业三大战略方向。该模式将产生三重核心效能:

一是通过让利机制破解市场观望困局,显著提升早期科技项目的融资可得性;

二是构建政府引导、资本协同、载体支撑的生态闭环,推动资源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卡脖子”领域定向集聚;

三是发挥“投早投小”的补位作用,有效填补科技成果转化的“死亡之谷”,预计可撬动万亿级社会资本,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要点二: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

《举措》提出,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好支持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有资本出资、考核、容错和退出的政策机制,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引导国有资本成为支持创业投资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

“全生命周期考核机制释放三大改革信号。”郭涛分析称:一是延长国资创投项目退出周期至3—5年甚至更长期限,彻底扭转“年度考核重短期收益”的传统思维。

二是建立健全容错机制,对科技项目的阶段性失败给予合理豁免,充分激发国有资本投资颠覆性技术的积极性。

三是创新考核评价体系,将被投企业专利数量、国产化替代率等产业培育指标纳入考核范围,推动国资从单纯追求财务回报向战略价值赋能转型,真正发挥“耐心资本”的长期价值。

要点三:优化支持科创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发挥货币信贷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方面,用好用足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优化支持科技创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引导作用,扩大再贷款额度规模,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力度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

中国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我国金融业中,银行业规模较大,且融资结构以间接融资为主。在此背景下,发展科技金融需要银行发挥积极作用。然而,由于银行业受自身经营特点以及风险偏好等因素的影响,在服务科技创新企业时往往面临一些困难,因此需要政策的支持。

在娄飞鹏看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能够精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从而更好地推动科技金融的发展。

要点四:提高科企并购贷款规模和期限

《举措》提出,建立银行信贷支持科技创新的专项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探索较长周期的科技创新贷款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建立尽职免责机制。选择在部分商业银行和试点城市开展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将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提高到80%,贷款期限延长到10年。

“科技创新企业在技术研发和创新过程中需要较大规模的资金支持,并且对资金使用的期限较长。试点提高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规模和期限,有助于更好地契合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特点,提供更具针对性的金融支持。”娄飞鹏说。

要点五:健全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机制

发挥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关键枢纽作用方面,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对于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健全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机制,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优先支持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

对此,泰石投资董事总经理韩玮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预计,未来新股发行将呈现两个趋势:

一方面,对拥有核心技术的硬科技企业会加快上市审核进程,预计硬科技上市公司的数量会显著提升。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发行节奏和发行定价的逆周期调节机制,既可以满足高科技企业的持续稳定资本需求,又能避免过度泡沫产生的风险。

要点六:筹集长周期、低利率、易使用的债券资金

健全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发挥信用衍生品的增信作用,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支持力度,为科技创新筹集长周期、低利率、易使用的债券资金。

针对债券资金筹集,韩玮认为,首先,债券的期限必须能和企业科技创新的长期性相匹配。其次,充分利用财政贴息、科技创新再贷款资金等支持手段,力争大幅降低科技专项债的利率。最后,要使科技创新相关债券不但发行便利,而且挂牌交易也要便利。

要点七:发挥科技保险支持创新的减震器作用

发挥科技保险支持创新的减震器和稳定器作用方面,推动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建立科技保险发展协调机制,优化支持政策,加快形成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地区的政策支持方式。健全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

“科技保险产品是金融行业服务科技创新型实体经济的一块重要拼图。”韩玮说,一方面,科技保险产品可以大幅降低科技创新企业的非系统风险,进而使相关企业获得更多的低利率融资机会。另一方面,保险资金还可以通过投资科技创新企业来取得超额收益,提升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

要点八:落实好创投相关税收政策

加强财政政策对科技金融的引导和支持方面,发挥财税政策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用好用足现有的贷款贴息、保险补贴、风险补偿等政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落实好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相关税收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科技创新。

为了更好落实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相关税收政策,郭涛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加大优惠力度,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提高投资抵免比例、降低税率等,切实降低投资成本,有效激发投资积极性。

二是延长优惠期限,针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的长期投资收益,设置差异化税收优惠,投资满一定年限后,给予更低税率或免税政策,鼓励长期持有。

三是简化申请流程,优化税收优惠申请环节,减少繁琐审批,压缩办理时间,提升政策可操作性与便利性,保障投资主体及时、足额享受优惠等。

要点九: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创新积分制”

央地联动推进全国科技金融工作方面,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创新积分制”,优化创新积分评价核心指标,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分层分类管理,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精准画像。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余丰慧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推广“创新积分制”是一种通过量化指标来评估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新尝试。这个制度可以为这些企业提供一个清晰的自我评估框架,同时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一种客观、标准化的方法来评价企业的技术实力和市场前景。

“这样不仅有助于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精准度,还能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好地识别自身的竞争优势和不足之处,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升自身的技术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余丰慧说。

要点十:支持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推动区域科技金融创新实践。重点支持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成渝地区、武汉、西安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先行先试有关科技金融创新政策。

对于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这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而言,它们各自拥有独特的优势领域,预计会形成错位竞争、协同发展的局面。余丰慧进一步分析称:

北京以其雄厚的科研基础和教育资源,在基础研究和高端人才培养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上海凭借其开放的经济环境和成熟的金融市场,更侧重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及国际化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则依托其制造业发达和产业链完整的特色,注重于应用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

在余丰慧看来,三者之间可以通过资源共享、人才交流和技术转移等方式实现互补,共同促进区域乃至全国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同时,这也要求各地在政策制定上更加灵活多样,以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构建各具特色的科技创新生态系统。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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