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晚,瀚蓝环境发布公告,拟通过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
本次交易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达成。
标的公司召开按开曼群岛大法院指示的法院会议及标的公司股东特别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关于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的表决结果,具体内容详见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开曼群岛大法院就批准协议安排计划进行的法院聆讯将于2025年5月20日举行。
标的公司已向香港联交所申请且香港联交所已批准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6.15(2)条撤销股份于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自2025年6月2日(星期一)下午4时正起生效,惟须待计划生效后方可作实。
上述“法院会议”“股东特别大会”“计划”等词语之含义与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相同。
瀚蓝环境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编辑:陈伟浩
12日晚,瀚蓝环境发布公告,拟通过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
本次交易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达成。
标的公司召开按开曼群岛大法院指示的法院会议及标的公司股东特别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关于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的表决结果,具体内容详见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开曼群岛大法院就批准协议安排计划进行的法院聆讯将于2025年5月20日举行。
标的公司已向香港联交所申请且香港联交所已批准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6.15(2)条撤销股份于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自2025年6月2日(星期一)下午4时正起生效,惟须待计划生效后方可作实。
上述“法院会议”“股东特别大会”“计划”等词语之含义与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相同。
瀚蓝环境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编辑:陈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