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铭切瓜丨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因“招牌改色”被免职 到底啥是免职?

川观新闻

15小时前

一般在对党政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的情况下,往往都会由党组织或任免机关、单位第一时间作出相应的免职处理,这样既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又能促使公职人员全力配合审查调查,使案件查办工作正常进行。

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 蒋京洲

各位吃瓜群众注意!今天,小铭来带大家吃一个关于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的瓜。

近日,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对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其中提到,时任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主要负责人因脱离实际,提出广告牌匾“除国际国内连锁品牌,不允许用红蓝底色或字样”等禁止性规定,损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已受到免职处理。

那到底啥是免职?和撤职有啥区别?小铭今天就给大家普及一下。该新闻中对时任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的免职处理,可能是一种党内组织调整程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工作条例》),免职既包括党政领导干部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辞职或者调出等一般不具有惩戒性的正常免职情况,也包括受到责任追究、因违纪违法等具有一定惩戒性质的免职情形。

那免职以后还能当领导吗?《工作条例》明确,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使用的干部重新提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撤职是由监察机关作出的一种撤销公职人员所担任职务的法律惩戒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规定,除撤职之外,政务处分还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等种类。

在实践中,对于严重违法的公职人员,可以根据规定,同时使用免职与撤职的方式予以处理。一般在对党政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的情况下,往往都会由党组织或任免机关、单位第一时间作出相应的免职处理,这样既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又能促使公职人员全力配合审查调查,使案件查办工作正常进行。

一般在对党政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的情况下,往往都会由党组织或任免机关、单位第一时间作出相应的免职处理,这样既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又能促使公职人员全力配合审查调查,使案件查办工作正常进行。

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 蒋京洲

各位吃瓜群众注意!今天,小铭来带大家吃一个关于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的瓜。

近日,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对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其中提到,时任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主要负责人因脱离实际,提出广告牌匾“除国际国内连锁品牌,不允许用红蓝底色或字样”等禁止性规定,损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已受到免职处理。

那到底啥是免职?和撤职有啥区别?小铭今天就给大家普及一下。该新闻中对时任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的免职处理,可能是一种党内组织调整程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工作条例》),免职既包括党政领导干部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辞职或者调出等一般不具有惩戒性的正常免职情况,也包括受到责任追究、因违纪违法等具有一定惩戒性质的免职情形。

那免职以后还能当领导吗?《工作条例》明确,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使用的干部重新提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撤职是由监察机关作出的一种撤销公职人员所担任职务的法律惩戒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规定,除撤职之外,政务处分还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等种类。

在实践中,对于严重违法的公职人员,可以根据规定,同时使用免职与撤职的方式予以处理。一般在对党政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的情况下,往往都会由党组织或任免机关、单位第一时间作出相应的免职处理,这样既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又能促使公职人员全力配合审查调查,使案件查办工作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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