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此次下发问询函,主要针对洪田股份及舒志高被立案,以及洪田股份2024年度财报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等事项,要求洪田股份及立信进一步说明相关事项。
针对关联方认定及关联交易事项,洪田股份要补充披露其及主要股东与诺德股份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同时,洪田股份要说明其与诺德股份近三年展开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金额、平均价格、结算方式、信用政策、回款周期等,以及收入、利润确认情况等,并对比与非关联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相关情况,说明关联交易定价及交易条款是否公允。
结合上述两个事项的回复内容,洪田股份要说明其与诺德股份的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
立信要说明,其无法对洪田股份相关关联关系作出判断的原因和具体障碍,并评估该事项是否导致审计范围严重受限、无法获取充分审计证据,分析该事项对公司财报在重大性和广泛性上的影响程度,进而说明发表保留意见的具体依据,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
针对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洪田股份要进一步核实除已披露的控制权转让协议外,舒志高、赵伟斌及其他相关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其他安排,相关安排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同时,洪田股份要说明其收购洪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田科技)股权、剥离原石油钻采业务相关资产等交易是否实际为一揽子交易,舒志高、赵伟斌与洪田科技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洪田股份在2022年完成控制权变更,实控人由舒志高变为赵伟斌,但舒志高仍在洪田股份担任董事职务。之后,洪田股份收购洪田科技81%股权,并且持续剥离原石油钻采业务相关资产,向舒志高配偶控制的陆海控股出售6家子公司股权。
据悉,上交所前期要求洪田股份核实上述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计划,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利益安排,但洪田股份予以否认。
上交所此次下发问询函,主要针对洪田股份及舒志高被立案,以及洪田股份2024年度财报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等事项,要求洪田股份及立信进一步说明相关事项。
针对关联方认定及关联交易事项,洪田股份要补充披露其及主要股东与诺德股份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同时,洪田股份要说明其与诺德股份近三年展开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金额、平均价格、结算方式、信用政策、回款周期等,以及收入、利润确认情况等,并对比与非关联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相关情况,说明关联交易定价及交易条款是否公允。
结合上述两个事项的回复内容,洪田股份要说明其与诺德股份的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
立信要说明,其无法对洪田股份相关关联关系作出判断的原因和具体障碍,并评估该事项是否导致审计范围严重受限、无法获取充分审计证据,分析该事项对公司财报在重大性和广泛性上的影响程度,进而说明发表保留意见的具体依据,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
针对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洪田股份要进一步核实除已披露的控制权转让协议外,舒志高、赵伟斌及其他相关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其他安排,相关安排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同时,洪田股份要说明其收购洪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田科技)股权、剥离原石油钻采业务相关资产等交易是否实际为一揽子交易,舒志高、赵伟斌与洪田科技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洪田股份在2022年完成控制权变更,实控人由舒志高变为赵伟斌,但舒志高仍在洪田股份担任董事职务。之后,洪田股份收购洪田科技81%股权,并且持续剥离原石油钻采业务相关资产,向舒志高配偶控制的陆海控股出售6家子公司股权。
据悉,上交所前期要求洪田股份核实上述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计划,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利益安排,但洪田股份予以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