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联合贵州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压实煤矿顶板管理“一件事”全链条责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将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到顶板管理的每一台设备、每一个环节、每一名人员、每一项制度,切实防范遏制顶板事故。
2024年以来,贵州省煤矿顶板事故多发频发,事故起数和遇难人数分别占全省煤矿事故总量的38.2%和36.8%,顶板管理面临严峻挑战。
《通知》指出,要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完善顶板管理五个责任体系。建立以煤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顶板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的顶板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生产副矿长负责的支护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安全副矿长负责的顶板管理安全监督体系,建立上级公司顶板管理业务指导体系。
《通知》要求,要压实技术管理责任。采掘工作面开工前,煤矿总工程师要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调查,并开展围岩地质力学评估,查明工作面地质条件及地质构造情况,制定支护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压实审查责任、交底责任,加强矿压监测,煤矿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分析1次观测数据的变化规律。
《通知》明确,要压实现场施工责任。严格开工前安全确认,加强施工过程管理,严格按照支护设计、作业规程规定的工序流程、循环进尺、支护要求等开展施工作业。采掘过程中遇构造、松软破碎、渗水淋水、老巷、应力集中区等特殊区域,或施工条件、环境发生变化后,现场施工人员要立即停止作业,向调度室报告;调度室要记录在案,由值班矿领导向矿长汇报,矿长要作出安排,制定完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按照首次作业要求进行安全确认后方可恢复作业。
《通知》强调,要压实监督责任,严格做到“无视频不作业”。安排专人每班巡查巡检视频摄像仪运行情况,重点抽查敲帮问顶、临时支护、永久支护等作业过程,对发现的“三违”行为,要及时制止、报告并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