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公布一起网络主播管理机构伙同不法中介虚开、偷税、骗补重大案件。
广东惠州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设立空壳企业虚开发票1196份,价税合计2.26亿元,为700余名主播偷逃个人所得税3200余万元,公司少缴各项税费合计约2100万元
近日,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这家公司是一家网络主播管理机构,也就是俗称的MCN机构,是连接直播平台与网络主播重要的中间环节。该公司涉嫌逃避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策划帮助旗下主播偷逃税款、增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伙同不法中介机构骗取地方奖补等,严重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涉案MCN机构的作案手法是怎么样的?我们的记者跟随税务稽查部门进行了深入调查。
“消失”的个人所得税
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接到线索,一家名为惠州市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MCN机构纳税记录存在异常。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江舒婷: “这家公司的营业收入一年有2.01个亿,旗下活跃的主播有700多个人,但是查系统没有看到任何的个税代扣代缴记录。”
据介绍,MCN机构主要的收入来源是旗下网络主播获取的网络打赏收入,正常情况下,这些收入由网络平台支付给MCN机构,再由该机构转付给各个主播,同时需要为主播们缴纳个人所得税,然而,稽查人员查遍该公司的纳税申报表,却并未发现任何个人所得税的扣缴记录,与此同时,另一个异常也引起了稽查人员的注意。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江舒婷: “这家MCN机构是惠州本地的一家公司,但是看它的进项发票都集中来自于外省的某几家公司。正常这种MCN机构的成本主要就是一些本地的技术支持和人力费用,这样大额集中的来自于外省的技术服务费”
所谓进项发票,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购买某些服务或产品后获得的发票,可以算作企业经营成本,从而减少应缴纳的增值税。税务部门迅速联合公安、人民银行成立联合专案组,通过分析该机构签约主播的每日直播情况、打赏流水和资金结算数据,最终挖掘出了其资金往来的真面目。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黄鹏展:这家企业在收到直播平台打的款项后,会把这些款项打到外省的开票企业,再由外省的开票企业转给这家企业的员工,再由员工分发给数百个不同的个人账户。这些账户其实就是他们签约主播的个人账户,他们开的发票是信息技术服务费,其实就是主播的直播收入。
将打赏收入“伪装”成信息技术服务费
将主播的打赏收入“伪装”成信息技术服务费,如此大费周章,又是为了什么?从高赋帅公司的种种操作,稽查人员判断该公司存在虚开发票、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联合专案组立即展开了调查取证。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黄鹏展:经过我们调查,在外省给该公司开具信息技术服务费发票的这10家公司,都是空壳公司,他们的功能就是为了隐蔽主播的真实收入,从而达到为主播避税的目的。
然而,这家MCN机构大费周章在外省成立空壳企业,仅仅是为了帮助主播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吗?这样的好处又是什么?带着疑问,记者走访了当地多家MCN机构,业内人士给出了这样的答案。
MCN机构从业人员:MCN机构会给主播比如说谋取一些“福利”,告诉他我帮你避税等等,拉拢主播进入他的公会。
高赋帅公司正是以这样所谓的“福利”为诱饵,大张旗鼓招揽主播。在每一笔转给主播的看似“免税”的收入中,都要再扣取一部分作为“手续费”,同时利用空壳公司虚开的发票进行抵扣,从而少缴税款。税务、公安等部门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收网行动随之展开,多名涉案嫌疑人被抓获。
逃税竟成产业链
“幕后黑手”浮出水面惠州这家MCN机构虚开发票、偷逃个税案件成功告破,多名涉案嫌疑人落网。然而办案人员通过分析发现,这家公司偷逃税款的背后,竟然还藏着一只更为隐蔽的“幕后黑手”。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黄鹏展:我们分析发现,这家公司在外地开的10家空壳公司都集中在同一个园区内,并且都是近两年一起开的。
办案人员以首批查处的10家空壳公司为原点,对整个虚开骗补体系展开全链条追查,通过一项项搜集到的关键证据,最终揭开了这个“幕后黑手”的真面目。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江舒婷:这是一家广州的财税公司,为这家MCN机构进行全程的谋划。如何注册公司、如何上传资料,每一步都非常明确,全过程深度参与其中。
经查,这家名为广州玖亿财税顾问有限公司的财税中介机构,以“税收筹划”为由,诱导、教唆有用票需求抵扣税款的企业客户,在外地某产业园内大量成立空壳公司。
在现场,办案人员查获了大量这家涉税中介在外地开设的空壳公司的公章,也正是通过这些空壳公司来进行虚开发票的业务。
广州玖亿公司盯上的这个产业园,正是因为其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在园区内注册企业可以享受地方奖补,在当地缴纳的税款会以一定比例返还。然而,对于这些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该园区并没有去跟踪核实。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林梓铧:这就给了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可乘之机,像案中的这个中介机构,他们不仅在虚开的时候向客户收取服务费获利,他们甚至能从这个园区的返利中也获得收益。经查,广州玖亿公司通过这种方式共获取地方奖补3000余万元。
在掌握大量事实证据后,联合专案组进行了第二次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0名。近日,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惠州市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出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决定。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广州玖亿财税顾问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定性为虚开增值税发票,其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送检察院起诉。
数字经济非法外之地涉税违法将严厉制裁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税务部门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6.18万户,认定对外及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619.08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145.33亿元;检查涉税中介344户,对违法中介机构和人员采取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稽查执法方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维护经济运行秩序。
处罚主体名称
惠州市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决定书文号
惠税稽罚〔2025〕12号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事由
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处罚依据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2号)第六条“税务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根据本办法,按照《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及《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27项“违法程度:严重,违法情节:虚开发票金额在1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上的。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你(单位)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26,275,682.00元,最高可处以50万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45项“违法程度:一般,违法情节:纳税人配合税务机关检查,但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占应纳税款10%以上(不含本数)的。处罚基准: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0.5倍以上1倍以下罚款。”的规定,你(单位)2022年至2024年共计少缴增值税12,808,060.8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07,461.65元、企业所得税7,142,853.05元,可按偷税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0,279,187.92元(增值税12,808,060.82×0.5+城市维护建设税607,461.65×0.5+企业所得税7,142,853.05×0.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对你(单位)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行政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的规定,你(单位)让“河南10户公司”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119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并在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虚增成本列支进行税前税前扣除的行为同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偷税,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因此,对你(单位)让“河南10户公司”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按偷税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0,279,187.92元(增值税12,808,060.82×0.5+城市维护建设税607,461.65×0.5+企业所得税7,142,853.05×0.5)。
(二)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37项“违法程度:严重,违法情节:违法行为严重;处罚基准: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的规定,你(单位)应代扣未扣、应收未收的个人所得税合计32,407,699.91元,数额巨大,且检查人员在2024年7月8日向你(单位)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惠税稽改〔2024〕19号),限你(单位)于2024年7月12日前将向个人支付所得应代扣未扣、应收未收的个人所得税款足额扣缴申报,但截止本文书出具之日,你(单位)仍未对应代扣未扣、应收未收的个人所得税款足额扣缴申报。因此,对你(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2,407,699.91元(劳务报酬所得32,128,944.95+工资薪金所得278,754.96)一倍的罚款,即32,407,699.91元(32,407,699.91×1)
违法类型
处罚结果
对你(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税的行为按偷税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0,279,187.92元;对你(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一倍的罚款32,407,699.91元。以上罚款合计42,686,887.83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27
处罚公开日期
2025-04-04
处罚状态
正常
决定机关
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网经社讯)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公布一起网络主播管理机构伙同不法中介虚开、偷税、骗补重大案件。
广东惠州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设立空壳企业虚开发票1196份,价税合计2.26亿元,为700余名主播偷逃个人所得税3200余万元,公司少缴各项税费合计约2100万元
近日,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这家公司是一家网络主播管理机构,也就是俗称的MCN机构,是连接直播平台与网络主播重要的中间环节。该公司涉嫌逃避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策划帮助旗下主播偷逃税款、增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伙同不法中介机构骗取地方奖补等,严重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涉案MCN机构的作案手法是怎么样的?我们的记者跟随税务稽查部门进行了深入调查。
“消失”的个人所得税
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接到线索,一家名为惠州市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MCN机构纳税记录存在异常。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江舒婷: “这家公司的营业收入一年有2.01个亿,旗下活跃的主播有700多个人,但是查系统没有看到任何的个税代扣代缴记录。”
据介绍,MCN机构主要的收入来源是旗下网络主播获取的网络打赏收入,正常情况下,这些收入由网络平台支付给MCN机构,再由该机构转付给各个主播,同时需要为主播们缴纳个人所得税,然而,稽查人员查遍该公司的纳税申报表,却并未发现任何个人所得税的扣缴记录,与此同时,另一个异常也引起了稽查人员的注意。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江舒婷: “这家MCN机构是惠州本地的一家公司,但是看它的进项发票都集中来自于外省的某几家公司。正常这种MCN机构的成本主要就是一些本地的技术支持和人力费用,这样大额集中的来自于外省的技术服务费”
所谓进项发票,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购买某些服务或产品后获得的发票,可以算作企业经营成本,从而减少应缴纳的增值税。税务部门迅速联合公安、人民银行成立联合专案组,通过分析该机构签约主播的每日直播情况、打赏流水和资金结算数据,最终挖掘出了其资金往来的真面目。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黄鹏展:这家企业在收到直播平台打的款项后,会把这些款项打到外省的开票企业,再由外省的开票企业转给这家企业的员工,再由员工分发给数百个不同的个人账户。这些账户其实就是他们签约主播的个人账户,他们开的发票是信息技术服务费,其实就是主播的直播收入。
将打赏收入“伪装”成信息技术服务费
将主播的打赏收入“伪装”成信息技术服务费,如此大费周章,又是为了什么?从高赋帅公司的种种操作,稽查人员判断该公司存在虚开发票、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联合专案组立即展开了调查取证。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黄鹏展:经过我们调查,在外省给该公司开具信息技术服务费发票的这10家公司,都是空壳公司,他们的功能就是为了隐蔽主播的真实收入,从而达到为主播避税的目的。
然而,这家MCN机构大费周章在外省成立空壳企业,仅仅是为了帮助主播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吗?这样的好处又是什么?带着疑问,记者走访了当地多家MCN机构,业内人士给出了这样的答案。
MCN机构从业人员:MCN机构会给主播比如说谋取一些“福利”,告诉他我帮你避税等等,拉拢主播进入他的公会。
高赋帅公司正是以这样所谓的“福利”为诱饵,大张旗鼓招揽主播。在每一笔转给主播的看似“免税”的收入中,都要再扣取一部分作为“手续费”,同时利用空壳公司虚开的发票进行抵扣,从而少缴税款。税务、公安等部门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收网行动随之展开,多名涉案嫌疑人被抓获。
逃税竟成产业链
“幕后黑手”浮出水面惠州这家MCN机构虚开发票、偷逃个税案件成功告破,多名涉案嫌疑人落网。然而办案人员通过分析发现,这家公司偷逃税款的背后,竟然还藏着一只更为隐蔽的“幕后黑手”。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黄鹏展:我们分析发现,这家公司在外地开的10家空壳公司都集中在同一个园区内,并且都是近两年一起开的。
办案人员以首批查处的10家空壳公司为原点,对整个虚开骗补体系展开全链条追查,通过一项项搜集到的关键证据,最终揭开了这个“幕后黑手”的真面目。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江舒婷:这是一家广州的财税公司,为这家MCN机构进行全程的谋划。如何注册公司、如何上传资料,每一步都非常明确,全过程深度参与其中。
经查,这家名为广州玖亿财税顾问有限公司的财税中介机构,以“税收筹划”为由,诱导、教唆有用票需求抵扣税款的企业客户,在外地某产业园内大量成立空壳公司。
在现场,办案人员查获了大量这家涉税中介在外地开设的空壳公司的公章,也正是通过这些空壳公司来进行虚开发票的业务。
广州玖亿公司盯上的这个产业园,正是因为其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在园区内注册企业可以享受地方奖补,在当地缴纳的税款会以一定比例返还。然而,对于这些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该园区并没有去跟踪核实。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林梓铧:这就给了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可乘之机,像案中的这个中介机构,他们不仅在虚开的时候向客户收取服务费获利,他们甚至能从这个园区的返利中也获得收益。经查,广州玖亿公司通过这种方式共获取地方奖补3000余万元。
在掌握大量事实证据后,联合专案组进行了第二次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0名。近日,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惠州市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出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决定。广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广州玖亿财税顾问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定性为虚开增值税发票,其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送检察院起诉。
数字经济非法外之地涉税违法将严厉制裁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税务部门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6.18万户,认定对外及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619.08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145.33亿元;检查涉税中介344户,对违法中介机构和人员采取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稽查执法方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维护经济运行秩序。
处罚主体名称
惠州市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决定书文号
惠税稽罚〔2025〕12号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事由
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处罚依据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1〕2号)第六条“税务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根据本办法,按照《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及《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27项“违法程度:严重,违法情节:虚开发票金额在1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上的。处罚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你(单位)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26,275,682.00元,最高可处以50万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45项“违法程度:一般,违法情节:纳税人配合税务机关检查,但不缴或者少缴税款占应纳税款10%以上(不含本数)的。处罚基准: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0.5倍以上1倍以下罚款。”的规定,你(单位)2022年至2024年共计少缴增值税12,808,060.8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07,461.65元、企业所得税7,142,853.05元,可按偷税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0,279,187.92元(增值税12,808,060.82×0.5+城市维护建设税607,461.65×0.5+企业所得税7,142,853.05×0.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对你(单位)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行政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的规定,你(单位)让“河南10户公司”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119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并在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虚增成本列支进行税前税前扣除的行为同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偷税,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因此,对你(单位)让“河南10户公司”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按偷税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0,279,187.92元(增值税12,808,060.82×0.5+城市维护建设税607,461.65×0.5+企业所得税7,142,853.05×0.5)。
(二)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37项“违法程度:严重,违法情节:违法行为严重;处罚基准: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的规定,你(单位)应代扣未扣、应收未收的个人所得税合计32,407,699.91元,数额巨大,且检查人员在2024年7月8日向你(单位)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惠税稽改〔2024〕19号),限你(单位)于2024年7月12日前将向个人支付所得应代扣未扣、应收未收的个人所得税款足额扣缴申报,但截止本文书出具之日,你(单位)仍未对应代扣未扣、应收未收的个人所得税款足额扣缴申报。因此,对你(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2,407,699.91元(劳务报酬所得32,128,944.95+工资薪金所得278,754.96)一倍的罚款,即32,407,699.91元(32,407,699.91×1)
违法类型
处罚结果
对你(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税的行为按偷税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0,279,187.92元;对你(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处以一倍的罚款32,407,699.91元。以上罚款合计42,686,887.83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27
处罚公开日期
2025-04-04
处罚状态
正常
决定机关
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