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解读】《快递暂行条例》迎修订 包装物“全链条治理”成关键

新华财经

1天前

新华财经北京4月19日电(记者李唐宁)《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4月18日公布,将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新华财经北京4月19日电(记者 李唐宁)《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4月18日公布,将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此次修订填补了在快递包装治理上的制度空白,明确了有关责任主体在全链条各个环节上的责任,为快递包装“全链条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专家表示,快递包装治理的目标是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在法规与标准体系的深入链接和良性互动助力下,有望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履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快递包装绿色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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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位于云南的快递企业某分拨中心

强化快递企业主体责任 形成全链条合力

近年来,我国快递业迅猛发展,2024年业务量达1750亿件,已连续11年位居世界第一,年人均接收快递超120件。但与此同时,规模巨大、增速迅猛的快递业务带来了快递包装的大量使用和废弃,包装物大量消耗资源和污染环境等问题突出。

此次修改主要针对快递包装问题进行专项修改,未涉及《条例》其他内容。总体思路上,坚持系统观念,围绕快递包装设计、生产、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完善制度措施,明确了企业、政府、行业组织、快递用户等各类主体的责任,力求形成全链条治理合力。具体来看,增加“快递包装”作为第六章是重要变化之一,包括了第三十七条至第四十五条。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强化了快递企业的主体责任。如第三十九条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保障快递安全的前提下,优化快递包装方式和包装结构设计,节约使用包装物。”“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物。”第四十二条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包装物的回收利用率。”第四十三条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包装物中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

此外,针对快递企业包装义务缺乏法律依据的问题,《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的快递包装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包装物中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制定、实施快递包装操作规范或者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制度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共建产业生态平台 推动行业自律

快递包装具有使用量大、涉及面广、责任主体多、循环链路长的特点。专家表示,修订后的《条例》明确了有关责任主体在全链条各个环节上的不同责任,将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履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快递包装绿色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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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一位电商企业工作人员正在发货

“行业自律、信息公开是推动快递包装治理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快递行业组织搭建产业协同生态平台。”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对记者表示,《条例》规定,快递行业组织应当将快递企业使用、回收包装物等情况纳入行业自律范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可以预见,快递行业组织将在建立绿色包装创新联盟、构建绿色包装数据中心、制定绿色包装团体标准、助力快递包装绿色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公众参与也将助力构建社会协同共治格局。《条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公益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包装意识;鼓励快递企业通过积分奖励、寄件优惠等方式引导用户重复使用包装物,体现了对公众参与快递包装治理的重视。

“从快递服务活动看,可循环快递包装推广、绿色替代材料应用、简约包装再生包装、快递包装废物回收等需要公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刘建国认为,在政府推动、企业履责和行业自律基础上,依靠公众广泛、积极、有效的参与,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才能实现社会协同多元共治。

法规与标准体系良性互动 治理成效持续提升

专家表示,《条例》实现了法规与标准体系的深入链接、良性互动,有利于从技术要求方面深化快递包装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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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快递员进厂进行电商包裹揽收

新华财经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国家针对快递包装治理问题已发布两部强制性国家标准,分别是《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GB 45186-2024)和《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GB 43352-2023)。前者明确了限制快递过度包装的技术要求、判定规则和检测方法,后者明确了用于快递包装的纸类、塑料类、纺织纤维类中重金属与特定物质的限量要求,以及相应的试验方法。

近年来,在法律和标准的规范引导下,快递包装治理成效不断提升。根据国家邮政局数据,2024年,中转环节循环包装实现全覆盖,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超过95%,智能装箱技术使包装耗材大幅减少。

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潘迪对记者表示,《条例》重申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必须落实的要求,将企业是否落实快递包装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作为政府部门重点监督检查的事项。未来,《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将于2026年7月1日实施,成为《条例》的配套标准措施,将推动快递包装绿色发展走向深入。

对于具体快递企业而言,本次《条例》修改无疑给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随着绿色转型的深入推进,快递行业将加速整合,具备环保技术优势、规模化采购和资本优势的头部企业将脱颖而出,形成成本优势,并抢占市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绿色物流分会秘书长刘然表示,“随着消费者对绿色包装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不断提高,企业也将面临更加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和差异化竞争。这将促使企业不断创新和优化自身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编辑:刘润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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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4月19日电(记者李唐宁)《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4月18日公布,将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新华财经北京4月19日电(记者 李唐宁)《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4月18日公布,将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此次修订填补了在快递包装治理上的制度空白,明确了有关责任主体在全链条各个环节上的责任,为快递包装“全链条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专家表示,快递包装治理的目标是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在法规与标准体系的深入链接和良性互动助力下,有望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履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快递包装绿色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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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位于云南的快递企业某分拨中心

强化快递企业主体责任 形成全链条合力

近年来,我国快递业迅猛发展,2024年业务量达1750亿件,已连续11年位居世界第一,年人均接收快递超120件。但与此同时,规模巨大、增速迅猛的快递业务带来了快递包装的大量使用和废弃,包装物大量消耗资源和污染环境等问题突出。

此次修改主要针对快递包装问题进行专项修改,未涉及《条例》其他内容。总体思路上,坚持系统观念,围绕快递包装设计、生产、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完善制度措施,明确了企业、政府、行业组织、快递用户等各类主体的责任,力求形成全链条治理合力。具体来看,增加“快递包装”作为第六章是重要变化之一,包括了第三十七条至第四十五条。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强化了快递企业的主体责任。如第三十九条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保障快递安全的前提下,优化快递包装方式和包装结构设计,节约使用包装物。”“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物。”第四十二条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包装物的回收利用率。”第四十三条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包装物中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

此外,针对快递企业包装义务缺乏法律依据的问题,《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的快递包装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包装物中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制定、实施快递包装操作规范或者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制度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共建产业生态平台 推动行业自律

快递包装具有使用量大、涉及面广、责任主体多、循环链路长的特点。专家表示,修订后的《条例》明确了有关责任主体在全链条各个环节上的不同责任,将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履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快递包装绿色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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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一位电商企业工作人员正在发货

“行业自律、信息公开是推动快递包装治理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快递行业组织搭建产业协同生态平台。”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对记者表示,《条例》规定,快递行业组织应当将快递企业使用、回收包装物等情况纳入行业自律范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可以预见,快递行业组织将在建立绿色包装创新联盟、构建绿色包装数据中心、制定绿色包装团体标准、助力快递包装绿色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公众参与也将助力构建社会协同共治格局。《条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公益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包装意识;鼓励快递企业通过积分奖励、寄件优惠等方式引导用户重复使用包装物,体现了对公众参与快递包装治理的重视。

“从快递服务活动看,可循环快递包装推广、绿色替代材料应用、简约包装再生包装、快递包装废物回收等需要公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刘建国认为,在政府推动、企业履责和行业自律基础上,依靠公众广泛、积极、有效的参与,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才能实现社会协同多元共治。

法规与标准体系良性互动 治理成效持续提升

专家表示,《条例》实现了法规与标准体系的深入链接、良性互动,有利于从技术要求方面深化快递包装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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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快递员进厂进行电商包裹揽收

新华财经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国家针对快递包装治理问题已发布两部强制性国家标准,分别是《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GB 45186-2024)和《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GB 43352-2023)。前者明确了限制快递过度包装的技术要求、判定规则和检测方法,后者明确了用于快递包装的纸类、塑料类、纺织纤维类中重金属与特定物质的限量要求,以及相应的试验方法。

近年来,在法律和标准的规范引导下,快递包装治理成效不断提升。根据国家邮政局数据,2024年,中转环节循环包装实现全覆盖,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超过95%,智能装箱技术使包装耗材大幅减少。

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潘迪对记者表示,《条例》重申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必须落实的要求,将企业是否落实快递包装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作为政府部门重点监督检查的事项。未来,《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将于2026年7月1日实施,成为《条例》的配套标准措施,将推动快递包装绿色发展走向深入。

对于具体快递企业而言,本次《条例》修改无疑给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随着绿色转型的深入推进,快递行业将加速整合,具备环保技术优势、规模化采购和资本优势的头部企业将脱颖而出,形成成本优势,并抢占市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绿色物流分会秘书长刘然表示,“随着消费者对绿色包装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不断提高,企业也将面临更加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和差异化竞争。这将促使企业不断创新和优化自身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编辑:刘润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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