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是绿色制造的主体,是实现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核心单元”。《中国制造2025》将“全面推动绿色制造”作为战略重点和任务,提出“建设绿色工厂,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
在此背景下,2018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牵头起草的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首次发布,截至目前已累计支撑培育创建国家层面绿色工厂6430家,省级、市级绿色工厂数万家。
发布7年之后,今年4月《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完成首次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为何修订?修订后又有哪些变化?
重构绿色工厂“五化”特征
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国标起草组相关负责人介绍,步入“十四五”,我国进入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关键期。但我国传统行业比重仍然较高,能源结构偏煤、能源效率偏低的状况没有根本解决,资源环境刚性约束持续收紧,国际绿色贸易壁垒逐步加剧。面对新时期工业绿色发展新目标、新任务,修订后的标准更新了绿色工厂的定义,将其改为“实现了能源低碳化、资源高效化、生产洁净化、产品绿色化、用地集约化的工厂”。新标准重构了绿色工厂“五化”特征,并将其作为一级指标,替代了2018年版标准以评价要素为主的一级指标名称表述。
能源低碳化方面,以能源消费强度、碳排放强度、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等二级指标为主,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碳排放强度约束,引导能源消费结构转型。
资源高效化方面,提出以原材料消耗强度、原材料利用率、再生材料使用率、取水强度、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等二级指标为重点,引导减少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生产洁净化方面,提出生产工艺和设备、绿色低碳改造升级、主要污染物产生或排放强度等二级指标,引导进一步挖掘节能降碳潜力。
产品绿色化方面,保持原绿色设计、产品碳足迹等评价要求,同时提出各行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如“绿色产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扩充绿色产值占比及产品绿色属性特征化指标等。替代了2018年版有害物质使用、节能等单列要求,规避了原单项要求不适用的可能情形。
用地集约化方面,删除了原建筑和照明部分要求,重点以土地产出率为核心指标,体现工业用地集约化导向。
首次设置多项“硬门槛”
据记者了解,与2018年版本比,新标准确立了绿色工厂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两方面。
基本要求方面,2018年版本仅在基础合规性要求条款中提出:绿色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新修订的标准则提出11项具体要求,设置多项“门槛”。
合规方面,新标准提出,绿色工厂应满足:近三年未发安全、质量、环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不使用或生产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近三年新增投入使用的主要用能产品设备应达到适用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2级水平;达到国家强制性能源消耗限额标准2级及工业用水定额通用值要求。
节能环保方面,新标准要求:提出绿色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总量控制指标。
信息披露方面,新标准还提出两条“硬杠”: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披露绿色低碳发展相关信息。
标准起草组负责人表示,新标准在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强制性能耗能效、计量器具配备、工业用水定额、温室气体放核算与报告要求、产品碳足迹量化、绿色产品评价等国标及清洁生产等行标要求,坚持“高效、绿色、循环、低碳”引领,以提高标准有效衔接和配套。
强化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
此外,新修订的标准在可持续发展、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方面提出的“门槛”也引人关注。
首先,四大管理体系首次被列为硬性条件。新标准提出,要按照GB/T 19001、GB/T 45001、GB/T 24001、GB/T 23331或相关行业适用标准,或以上相关国际标准要求,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
此外,新标准提出要开展绿色采购,建立供应商选择、风险分级、审核监督、绩效评价与应急管理机制,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和服务。
标准起草组负责人表示,新标准围绕量化绩效指标综合评分的思路,已在包括石化在内的各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实践中进行了初步验证,并在绿色工厂动态管理中进行了数据调研,具备可行性。标准通过修订,将更加科学、合理的引领和提升绿色工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质量和效率,以期对工业绿色化水平提升、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助力“双碳”发挥更大作用。
工厂是绿色制造的主体,是实现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核心单元”。《中国制造2025》将“全面推动绿色制造”作为战略重点和任务,提出“建设绿色工厂,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
在此背景下,2018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牵头起草的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首次发布,截至目前已累计支撑培育创建国家层面绿色工厂6430家,省级、市级绿色工厂数万家。
发布7年之后,今年4月《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完成首次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为何修订?修订后又有哪些变化?
重构绿色工厂“五化”特征
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国标起草组相关负责人介绍,步入“十四五”,我国进入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关键期。但我国传统行业比重仍然较高,能源结构偏煤、能源效率偏低的状况没有根本解决,资源环境刚性约束持续收紧,国际绿色贸易壁垒逐步加剧。面对新时期工业绿色发展新目标、新任务,修订后的标准更新了绿色工厂的定义,将其改为“实现了能源低碳化、资源高效化、生产洁净化、产品绿色化、用地集约化的工厂”。新标准重构了绿色工厂“五化”特征,并将其作为一级指标,替代了2018年版标准以评价要素为主的一级指标名称表述。
能源低碳化方面,以能源消费强度、碳排放强度、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等二级指标为主,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碳排放强度约束,引导能源消费结构转型。
资源高效化方面,提出以原材料消耗强度、原材料利用率、再生材料使用率、取水强度、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等二级指标为重点,引导减少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生产洁净化方面,提出生产工艺和设备、绿色低碳改造升级、主要污染物产生或排放强度等二级指标,引导进一步挖掘节能降碳潜力。
产品绿色化方面,保持原绿色设计、产品碳足迹等评价要求,同时提出各行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如“绿色产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扩充绿色产值占比及产品绿色属性特征化指标等。替代了2018年版有害物质使用、节能等单列要求,规避了原单项要求不适用的可能情形。
用地集约化方面,删除了原建筑和照明部分要求,重点以土地产出率为核心指标,体现工业用地集约化导向。
首次设置多项“硬门槛”
据记者了解,与2018年版本比,新标准确立了绿色工厂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两方面。
基本要求方面,2018年版本仅在基础合规性要求条款中提出:绿色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新修订的标准则提出11项具体要求,设置多项“门槛”。
合规方面,新标准提出,绿色工厂应满足:近三年未发安全、质量、环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不使用或生产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近三年新增投入使用的主要用能产品设备应达到适用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2级水平;达到国家强制性能源消耗限额标准2级及工业用水定额通用值要求。
节能环保方面,新标准要求:提出绿色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总量控制指标。
信息披露方面,新标准还提出两条“硬杠”: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披露绿色低碳发展相关信息。
标准起草组负责人表示,新标准在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强制性能耗能效、计量器具配备、工业用水定额、温室气体放核算与报告要求、产品碳足迹量化、绿色产品评价等国标及清洁生产等行标要求,坚持“高效、绿色、循环、低碳”引领,以提高标准有效衔接和配套。
强化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
此外,新修订的标准在可持续发展、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方面提出的“门槛”也引人关注。
首先,四大管理体系首次被列为硬性条件。新标准提出,要按照GB/T 19001、GB/T 45001、GB/T 24001、GB/T 23331或相关行业适用标准,或以上相关国际标准要求,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
此外,新标准提出要开展绿色采购,建立供应商选择、风险分级、审核监督、绩效评价与应急管理机制,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和服务。
标准起草组负责人表示,新标准围绕量化绩效指标综合评分的思路,已在包括石化在内的各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实践中进行了初步验证,并在绿色工厂动态管理中进行了数据调研,具备可行性。标准通过修订,将更加科学、合理的引领和提升绿色工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质量和效率,以期对工业绿色化水平提升、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助力“双碳”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