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4月17日,香港中小上市公司协会主席席春迎博士发表文章称,香港要成为中概股回流及高成长企业的首选上市地,必须以改革破解制度瓶颈,以创新激发市场活力。要构建分层清晰的资本市场体系,明确主板服务成熟企业、创业板聚焦成长型创新企业、OTC(场外交易)市场孵化早期项目的差异化定位,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全周期融资服务。要建立适应性监管机制,摒弃僵化的财务指标考核体系,对具有高成长性、技术壁垒或创新商业模式的企业,在盈利要求、市值规模等方面实施弹性化监管。通过降低上市门槛,扩大市场包容性,增强新经济企业的吸引力,从制度层面解决中概股回流的适配性问题。
原文如下:
加快上市制度改革,迎中概股回归
近期,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公开场合指出,尽管港股市场受外部环境影响出现阶段性波动,但市场运行始终保持有序,充分彰显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加剧背景下的稳定性与吸引力。他特别强调,已要求证监会及港交所提前布局,确保香港成为中概股回流的首选上市地。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亦表示,对香港维持高效有序的市场运作充满信心,认为香港具有在复杂环境中保持竞争力的制度优势。
与此同时,美国监管层释放出强化中概股退市压力的信号。美国财政部及证券监管官员公开表示,在审查过程中“不排除采取强制退市措施”,这一表态标志着中美金融领域的制度性博弈持续升级。随着美国通过限制对华投资、强化退市威胁等手段削弱中资企业的全球融资能力,中国正通过科创板改革、港股二次上市机制等资本市场开放举措构建风险对冲体系。这种双向博弈加速了全球资本流动的区域化重构,助推“双轨制”金融体系雏形显现。
在此战略格局下,香港作为连接中国内地与国际资本的核心枢纽,自然成为中概股回流的最优选择。要切实肩负起这一历史使命,香港必须以系统性改革为抓手,打造“承接中概股回归、服务新经济发展”的制度平台,在全球金融格局重塑中巩固领先地位。
香港中小上市公司协会近日召开研讨会,大家一致认为:面对中美监管差异与全球金融体系重构的双重挑战,香港资本市场需以前瞻性思维推进上市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市场承接能力与制度韧性。以下为具体建议:
一、构建分层清晰的资本市场体系
对纳斯达克等美股市场所形成的低门槛制度竞争优势,香港需加快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架构。建议明确主板服务成熟企业、创业板聚焦成长型创新企业、OTC(场外交易)市场孵化早期项目的差异化定位,借鉴内地资本市场改革经验,通过制度创新形成功能互补、有机衔接的市场格局,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全周期融资服务。
在主板市场推行“行业分类差异化监管”,针对科技、消费、金融等不同行业制定适配的信息披露标准与持续监管要求;在创业板设立“创新企业快速上市通道”,允许未盈利但拥有核心专利技术或颠覆性商业模式的企业以“市值+研发投入+用户规模”组合指标申请上市;在拟设立的OTC市场试点“孵化-培育-转板”阶梯机制,建立与创业板、主板的便捷转板通道,配套推出针对早期项目的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全球初创企业入驻。
二、建立适应性监管机制
摒弃僵化的财务指标考核体系,对具有高成长性、技术壁垒或创新商业模式的企业,在盈利要求、市值规模等方面实施弹性化监管。通过降低上市门槛,扩大市场包容性,增强新经济企业的吸引力,从制度层面解决中概股回流的适配性问题。
放宽并购,盘活“壳资源”
针对中概股回流企业推出“监管适配过渡期安排”,允许其在3年内逐步对接香港信息披露规则,同时保留符合美国GAAP的财务报表披露选项,对已在美上市的中概股,豁免其财务报告与审计的重复审查,直接采用符合美国SEC标准的文件;设立“创新企业监管沙盒”,对人工智能、Web 3.0等前沿领域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数据安全、跨境交易等领域探索试验性监管规则。
三、激活存量资源配置效率
针对主板存在的“僵尸企业”问题,建议借鉴A股市场经验,适度放宽跨行业并购限制,建立规范化的“壳资源”盘活机制。通过政策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借壳上市,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为中概股及本地企业提供多元化上市路径选择。
成立“壳资源市场化重组专项工作组”,建立公开透明的壳公司信息数据库,定期发布壳资源估值指引与重组案例库;允许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硬科技”企业以“业务转型+资产置换”方式实施跨行业并购,简化涉及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的重组审批流程;推出“借壳上市绿色通道”,对收购方为境外上市中概股的重组项目,给予审批时限缩短50%的政策优惠;配套建立“无效资产出清机制”,对连续三年市值低于1亿港元且无实质业务的企业启动强制退市预警,推动壳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
四、增强市场交易活力
针对中小企业股票流动性不足问题,加快引入做市商制度,优化交易机制设计,合理降低投资者准入门槛,积极引导长线资金和专业机构参与。通过构建良性交易生态,提升市场定价效率和资源配置功能。
推行“多元做市商+流动性分级”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及国际投行担任做市商,对市值低于50亿港元的股票实施差异化做市义务;同步推出“中概股回归ETF”,打包上市回流企业,降低散户投资门槛;试点“绿色金融指数”“科技龙头指数”等特色产品,吸引全球资管机构配置。
五、设立回流便利化通道
为中概股二次上市或双重主要上市提供定制化服务,包括审批流程加速、跨境监管协调、信息披露豁免等制度安排,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增强回流决策的确定性和可行性。
在港交所设立“中概股回流专项服务办公室”,提供从上市申请到后续监管的“一站式对接”,将市值超过一定规模的中概股二次上市审批周期参照“A+H”快速压缩;针对已在美股上市的企业,回流后在过渡期内给予“核心信息豁免披露”资格,对原有与香港监管规则重复的财务数据、业务描述等内容简化披露。
六、强化“超级联系人”战略定位
依托制度改革与服务升级双轮驱动,巩固香港作为“引进来”与“走出去”双向通道的独特优势。在服务国家战略的同时,通过深化与国际金融规则的对接,持续强化全球资本配置枢纽功能。
成立大湾区资本市场联盟
发起成立“粤港澳大湾区资本市场联盟”,与深圳、广州等地共建“跨境上市资源共享平台”,定期举办“中概股回流政策说明会”,联动内地高新区、经开区挖掘优质企业资源;推动香港与东南亚、中东等新兴市场的“跨境互联互通2.0计划”,将港股通标的扩展至新加坡、迪拜等交易所的中概股,试点“多币种交易结算”机制;引入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披露标准,打造“绿色金融上市认证体系”,吸引全球ESG资金配置;联合港大等顶尖院校开展监管科技(RegTech)研究,定期发布《全球资本市场竞争力白皮书》,提升香港在国际金融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结语
香港要成为中概股回流及高成长企业的首选上市地,必须以改革破解制度瓶颈,以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唯有主动把握全球金融结构重塑的历史机遇,构建更具包容性和竞争力的资本市场体系,才能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筑牢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为中国企业全球化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智通财经APP获悉,4月17日,香港中小上市公司协会主席席春迎博士发表文章称,香港要成为中概股回流及高成长企业的首选上市地,必须以改革破解制度瓶颈,以创新激发市场活力。要构建分层清晰的资本市场体系,明确主板服务成熟企业、创业板聚焦成长型创新企业、OTC(场外交易)市场孵化早期项目的差异化定位,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全周期融资服务。要建立适应性监管机制,摒弃僵化的财务指标考核体系,对具有高成长性、技术壁垒或创新商业模式的企业,在盈利要求、市值规模等方面实施弹性化监管。通过降低上市门槛,扩大市场包容性,增强新经济企业的吸引力,从制度层面解决中概股回流的适配性问题。
原文如下:
加快上市制度改革,迎中概股回归
近期,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公开场合指出,尽管港股市场受外部环境影响出现阶段性波动,但市场运行始终保持有序,充分彰显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加剧背景下的稳定性与吸引力。他特别强调,已要求证监会及港交所提前布局,确保香港成为中概股回流的首选上市地。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亦表示,对香港维持高效有序的市场运作充满信心,认为香港具有在复杂环境中保持竞争力的制度优势。
与此同时,美国监管层释放出强化中概股退市压力的信号。美国财政部及证券监管官员公开表示,在审查过程中“不排除采取强制退市措施”,这一表态标志着中美金融领域的制度性博弈持续升级。随着美国通过限制对华投资、强化退市威胁等手段削弱中资企业的全球融资能力,中国正通过科创板改革、港股二次上市机制等资本市场开放举措构建风险对冲体系。这种双向博弈加速了全球资本流动的区域化重构,助推“双轨制”金融体系雏形显现。
在此战略格局下,香港作为连接中国内地与国际资本的核心枢纽,自然成为中概股回流的最优选择。要切实肩负起这一历史使命,香港必须以系统性改革为抓手,打造“承接中概股回归、服务新经济发展”的制度平台,在全球金融格局重塑中巩固领先地位。
香港中小上市公司协会近日召开研讨会,大家一致认为:面对中美监管差异与全球金融体系重构的双重挑战,香港资本市场需以前瞻性思维推进上市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市场承接能力与制度韧性。以下为具体建议:
一、构建分层清晰的资本市场体系
对纳斯达克等美股市场所形成的低门槛制度竞争优势,香港需加快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架构。建议明确主板服务成熟企业、创业板聚焦成长型创新企业、OTC(场外交易)市场孵化早期项目的差异化定位,借鉴内地资本市场改革经验,通过制度创新形成功能互补、有机衔接的市场格局,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全周期融资服务。
在主板市场推行“行业分类差异化监管”,针对科技、消费、金融等不同行业制定适配的信息披露标准与持续监管要求;在创业板设立“创新企业快速上市通道”,允许未盈利但拥有核心专利技术或颠覆性商业模式的企业以“市值+研发投入+用户规模”组合指标申请上市;在拟设立的OTC市场试点“孵化-培育-转板”阶梯机制,建立与创业板、主板的便捷转板通道,配套推出针对早期项目的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全球初创企业入驻。
二、建立适应性监管机制
摒弃僵化的财务指标考核体系,对具有高成长性、技术壁垒或创新商业模式的企业,在盈利要求、市值规模等方面实施弹性化监管。通过降低上市门槛,扩大市场包容性,增强新经济企业的吸引力,从制度层面解决中概股回流的适配性问题。
放宽并购,盘活“壳资源”
针对中概股回流企业推出“监管适配过渡期安排”,允许其在3年内逐步对接香港信息披露规则,同时保留符合美国GAAP的财务报表披露选项,对已在美上市的中概股,豁免其财务报告与审计的重复审查,直接采用符合美国SEC标准的文件;设立“创新企业监管沙盒”,对人工智能、Web 3.0等前沿领域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数据安全、跨境交易等领域探索试验性监管规则。
三、激活存量资源配置效率
针对主板存在的“僵尸企业”问题,建议借鉴A股市场经验,适度放宽跨行业并购限制,建立规范化的“壳资源”盘活机制。通过政策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借壳上市,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为中概股及本地企业提供多元化上市路径选择。
成立“壳资源市场化重组专项工作组”,建立公开透明的壳公司信息数据库,定期发布壳资源估值指引与重组案例库;允许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硬科技”企业以“业务转型+资产置换”方式实施跨行业并购,简化涉及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的重组审批流程;推出“借壳上市绿色通道”,对收购方为境外上市中概股的重组项目,给予审批时限缩短50%的政策优惠;配套建立“无效资产出清机制”,对连续三年市值低于1亿港元且无实质业务的企业启动强制退市预警,推动壳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
四、增强市场交易活力
针对中小企业股票流动性不足问题,加快引入做市商制度,优化交易机制设计,合理降低投资者准入门槛,积极引导长线资金和专业机构参与。通过构建良性交易生态,提升市场定价效率和资源配置功能。
推行“多元做市商+流动性分级”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及国际投行担任做市商,对市值低于50亿港元的股票实施差异化做市义务;同步推出“中概股回归ETF”,打包上市回流企业,降低散户投资门槛;试点“绿色金融指数”“科技龙头指数”等特色产品,吸引全球资管机构配置。
五、设立回流便利化通道
为中概股二次上市或双重主要上市提供定制化服务,包括审批流程加速、跨境监管协调、信息披露豁免等制度安排,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增强回流决策的确定性和可行性。
在港交所设立“中概股回流专项服务办公室”,提供从上市申请到后续监管的“一站式对接”,将市值超过一定规模的中概股二次上市审批周期参照“A+H”快速压缩;针对已在美股上市的企业,回流后在过渡期内给予“核心信息豁免披露”资格,对原有与香港监管规则重复的财务数据、业务描述等内容简化披露。
六、强化“超级联系人”战略定位
依托制度改革与服务升级双轮驱动,巩固香港作为“引进来”与“走出去”双向通道的独特优势。在服务国家战略的同时,通过深化与国际金融规则的对接,持续强化全球资本配置枢纽功能。
成立大湾区资本市场联盟
发起成立“粤港澳大湾区资本市场联盟”,与深圳、广州等地共建“跨境上市资源共享平台”,定期举办“中概股回流政策说明会”,联动内地高新区、经开区挖掘优质企业资源;推动香港与东南亚、中东等新兴市场的“跨境互联互通2.0计划”,将港股通标的扩展至新加坡、迪拜等交易所的中概股,试点“多币种交易结算”机制;引入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披露标准,打造“绿色金融上市认证体系”,吸引全球ESG资金配置;联合港大等顶尖院校开展监管科技(RegTech)研究,定期发布《全球资本市场竞争力白皮书》,提升香港在国际金融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结语
香港要成为中概股回流及高成长企业的首选上市地,必须以改革破解制度瓶颈,以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唯有主动把握全球金融结构重塑的历史机遇,构建更具包容性和竞争力的资本市场体系,才能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筑牢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为中国企业全球化发展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