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养殖主体责任 保障畜禽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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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前

进一步明确了养殖户主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在畜禽养殖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养殖档案,按规定建立免疫、用料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严格禁止在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范围使用兽药、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残留超标等畜禽产品行为。
为增强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近日来,玉门市畜牧业服务中心认真落实动物防疫双轨管理责任制,组织技术人员与全市88户规模养殖场(小区)签订了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书、养殖场一对一监管责任书,动物防疫、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及不使用泔水喂猪、不使用违禁兽药等各类责任书、承诺书共计528份。
此次行动,进一步明确了养殖户主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在畜禽养殖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养殖档案,按规定建立免疫、用料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严格禁止在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范围使用兽药、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残留超标等畜禽产品行为。同时,技术人员与养殖户主交流过程中,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牛羊调引政策进行宣传介绍,调动了养殖户生产积极性。
下一步玉门市畜牧业服务中心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严格日常监督管理,优化养殖生产环境,推动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明确了养殖户主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在畜禽养殖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养殖档案,按规定建立免疫、用料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严格禁止在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范围使用兽药、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残留超标等畜禽产品行为。
为增强规模养殖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近日来,玉门市畜牧业服务中心认真落实动物防疫双轨管理责任制,组织技术人员与全市88户规模养殖场(小区)签订了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书、养殖场一对一监管责任书,动物防疫、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及不使用泔水喂猪、不使用违禁兽药等各类责任书、承诺书共计528份。
此次行动,进一步明确了养殖户主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在畜禽养殖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养殖档案,按规定建立免疫、用料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严格禁止在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超剂量范围使用兽药、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销售残留超标等畜禽产品行为。同时,技术人员与养殖户主交流过程中,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牛羊调引政策进行宣传介绍,调动了养殖户生产积极性。
下一步玉门市畜牧业服务中心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严格日常监督管理,优化养殖生产环境,推动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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