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起施行“好房子”标准。
据了解,今年3月底,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从基本规定、居住环境、建筑空间、结构、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好房子”的标准。
“好房子”标准确定
到底什么是“好房子”?住建部新规定义“好房子”标准。
《规范》要求,住宅项目建设应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目标,并应遵循“经济合理、安全耐久;以人为本、健康舒适;因地制宜、绿色低碳;科技赋能、智慧便利”的原则。
在建设要求方面,《规范》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在设计原则方面,住宅项目应满足无障碍设计原则。在性能要求上,住宅建筑应满足居住所需的通风日照、采光、隔声、防水、防潮、保温、隔热等性能要求。在系统安装上,住宅建筑外窗、外墙装饰、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应安装牢固,不应脱落、坠落。
建筑空间方面亦做出了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不应低于3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米;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米。《规范》还要求,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平方米;兼起居室的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9平方米;卧室短边净宽不应小于1.8米。
《规范》同时要求,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设置2台电梯。《规范》还要求,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不应影响建筑结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功能,加装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320公斤,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8米。
《规范》还对建筑的声环境、光环境、热环境进行了规定。在采光方面,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能满足日照标准,每套住宅卧室、起居室、厨房均应有直接采光。
随即,有房企也公布“好房子”标准。4月初,绿地集团发布全新升级版的“好房子产品标准”,包括绿色环保(绿)、健康颐养(健)、建造持久(百)、科技智能(科)4大核心维度,系统构建了完整的好房子产品标准和建造体系。
新标准有什么新变化?
与现行标准相比,“好房子”标准到底有哪些变化?为了方便购房者识别“好房子”,接下来我们做一下比较。
业内专家表示,与目前执行的2005版《住宅建筑规范》和2011版《住宅设计规范》相比,新《规范》更为注重住宅项目整体升级,并在增加层高、控制密度、细化适老要求、强化噪音限制、提升热环境要求等多个方面,给予了具体的提升举措。
首先,住宅层高标准的提升,是《规范》修订的重要指标之一。据了解,2011版《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住宅层高宜为2.8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米,且局部净高的室内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而新《规范》将层高提升了20厘米,可以让室内有更好的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给住户更好的空间感受,为多样化装修等提供条件,增强功能灵活性。
《规范》降低了电梯设置的楼层要求。2011版《住宅设计规范》规定“7层及以上需设电梯”,新《规范》则调整为“4层及以上需设电梯”;对于12层及以上住宅的电梯数量也由“每栋楼不少于两台”调整为“每个住宅单元不少于两台”,使得居民出行的便利性得到了提升,解决了低层住宅(如多层、小高层)老年人、行动不便者的通行问题。
“好房子”大幅提高了隔声标准,要求分户墙空气声隔声需达到50分贝以上,外窗隔声性能提升20%,楼板撞击声压级不得超过65分贝,与旧规相比,降低了10分贝,更为严格。
在之前的住宅中,能够见到“暗间”,比如有的卫生间就既没有采光,通风也不畅。“好房子”标准则要求卧室、起居室和厨房必须具备直接采光,公共区域需满足照度和显色性要求。与旧标准仅建议预留条件有所不同的是,对于暗卫生间,必须配备防回流机械通风设施。
为方便了家具搬运,以及为轮椅使用者提供了通行保障,“好房子”标准要求新建户门净宽不低于0.90米,改造户门不低于0.80米,卧室门和厨卫门分别不低于0.80米和0.70米。这一调整不仅随着适老化需求的增加,可以预见,宽敞的门洞设计将成为“好房子”标配。
“好房子”也要做到绿色环保。比如,“好房子”标准要求做到雨污分流强制实施,阳台洗衣机排水不得混入雨水管道;要求空调冷凝水必须通过专用立管排放,且不得出现倒坡设计。另外,通过电气安全和通信覆盖的升级,要求公共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小区公共空间和电梯轿厢,为智慧生活奠定基础。
未来,随着新标准的全面落实,“好房子”将走进每个家庭。
今年5月1日起施行“好房子”标准。
据了解,今年3月底,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从基本规定、居住环境、建筑空间、结构、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好房子”的标准。
“好房子”标准确定
到底什么是“好房子”?住建部新规定义“好房子”标准。
《规范》要求,住宅项目建设应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目标,并应遵循“经济合理、安全耐久;以人为本、健康舒适;因地制宜、绿色低碳;科技赋能、智慧便利”的原则。
在建设要求方面,《规范》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在设计原则方面,住宅项目应满足无障碍设计原则。在性能要求上,住宅建筑应满足居住所需的通风日照、采光、隔声、防水、防潮、保温、隔热等性能要求。在系统安装上,住宅建筑外窗、外墙装饰、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应安装牢固,不应脱落、坠落。
建筑空间方面亦做出了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不应低于3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米;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米。《规范》还要求,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平方米;兼起居室的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9平方米;卧室短边净宽不应小于1.8米。
《规范》同时要求,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设置2台电梯。《规范》还要求,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不应影响建筑结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功能,加装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320公斤,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8米。
《规范》还对建筑的声环境、光环境、热环境进行了规定。在采光方面,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能满足日照标准,每套住宅卧室、起居室、厨房均应有直接采光。
随即,有房企也公布“好房子”标准。4月初,绿地集团发布全新升级版的“好房子产品标准”,包括绿色环保(绿)、健康颐养(健)、建造持久(百)、科技智能(科)4大核心维度,系统构建了完整的好房子产品标准和建造体系。
新标准有什么新变化?
与现行标准相比,“好房子”标准到底有哪些变化?为了方便购房者识别“好房子”,接下来我们做一下比较。
业内专家表示,与目前执行的2005版《住宅建筑规范》和2011版《住宅设计规范》相比,新《规范》更为注重住宅项目整体升级,并在增加层高、控制密度、细化适老要求、强化噪音限制、提升热环境要求等多个方面,给予了具体的提升举措。
首先,住宅层高标准的提升,是《规范》修订的重要指标之一。据了解,2011版《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住宅层高宜为2.8米,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米,且局部净高的室内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而新《规范》将层高提升了20厘米,可以让室内有更好的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给住户更好的空间感受,为多样化装修等提供条件,增强功能灵活性。
《规范》降低了电梯设置的楼层要求。2011版《住宅设计规范》规定“7层及以上需设电梯”,新《规范》则调整为“4层及以上需设电梯”;对于12层及以上住宅的电梯数量也由“每栋楼不少于两台”调整为“每个住宅单元不少于两台”,使得居民出行的便利性得到了提升,解决了低层住宅(如多层、小高层)老年人、行动不便者的通行问题。
“好房子”大幅提高了隔声标准,要求分户墙空气声隔声需达到50分贝以上,外窗隔声性能提升20%,楼板撞击声压级不得超过65分贝,与旧规相比,降低了10分贝,更为严格。
在之前的住宅中,能够见到“暗间”,比如有的卫生间就既没有采光,通风也不畅。“好房子”标准则要求卧室、起居室和厨房必须具备直接采光,公共区域需满足照度和显色性要求。与旧标准仅建议预留条件有所不同的是,对于暗卫生间,必须配备防回流机械通风设施。
为方便了家具搬运,以及为轮椅使用者提供了通行保障,“好房子”标准要求新建户门净宽不低于0.90米,改造户门不低于0.80米,卧室门和厨卫门分别不低于0.80米和0.70米。这一调整不仅随着适老化需求的增加,可以预见,宽敞的门洞设计将成为“好房子”标配。
“好房子”也要做到绿色环保。比如,“好房子”标准要求做到雨污分流强制实施,阳台洗衣机排水不得混入雨水管道;要求空调冷凝水必须通过专用立管排放,且不得出现倒坡设计。另外,通过电气安全和通信覆盖的升级,要求公共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小区公共空间和电梯轿厢,为智慧生活奠定基础。
未来,随着新标准的全面落实,“好房子”将走进每个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