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关于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中国国际啤酒网

1天前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已于2024年6月28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2025-011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中国国际啤酒网】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2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2024年12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发布《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公告,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已于2024年6月28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司拟落实证监会的上述规定,在进行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完成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的调整工作,取消设置监事会,由审计与内控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同步修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立之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应当继续遵守证监会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的规定。

此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刊发的《建议进一步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其他<上市规则>修订的咨询总结》,其中采纳了有关混合式股东会及电子投票的建议,要求发行人须确保其章程允许其举行混合式股东会以及提供电子投票。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1)取消监事会设置,明确本公司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的职能定位;(2)调整董事会结构,新增设置至少一名职工董事;(3)强化股东权利,将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比例调整为百分之一以上(含本数);(4)明确公司章程依法允许混合式股东会及电子投票;及(5)其他修订。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本次修订取消监事会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须经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后生效,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有关的事宜,该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办理公司章程变更所需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等。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二: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附件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已于2024年6月28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2025-011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中国国际啤酒网】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2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2024年12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发布《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公告,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已于2024年6月28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司拟落实证监会的上述规定,在进行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完成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的调整工作,取消设置监事会,由审计与内控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同步修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立之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应当继续遵守证监会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的规定。

此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刊发的《建议进一步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其他<上市规则>修订的咨询总结》,其中采纳了有关混合式股东会及电子投票的建议,要求发行人须确保其章程允许其举行混合式股东会以及提供电子投票。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1)取消监事会设置,明确本公司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的职能定位;(2)调整董事会结构,新增设置至少一名职工董事;(3)强化股东权利,将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比例调整为百分之一以上(含本数);(4)明确公司章程依法允许混合式股东会及电子投票;及(5)其他修订。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本次修订取消监事会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须经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后生效,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有关的事宜,该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办理公司章程变更所需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等。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二: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附件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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