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职业打假人王海的微博、抖音等社交账号被平台禁言半年。其微博账号显示,“该用户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微博社区公约》被禁止关注”,抖音账号显示“该用户被禁止关注”。
图源:王海微博和抖音主页
企查查App显示,王海当前关联王海法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东海上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德志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其中,北京市王海在线资讯有限公司、清道夫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等已注销。
此前,王海还曾通过多个媒体平台发布彩虹星球“假有机”相关内容并展示产品检测报告。在王海“打假”期间,彩虹星球自诉其净利润下滑1415万元,并导致核心产品下架。
对此,彩虹星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王海停止侵犯其名誉权,同时赔偿其经济损失500万元。同期,王海也提起反诉,请求判令彩虹星球停止侵犯其名誉权,赔偿其精神损害费。
2024年12月,此案迎来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王海作为公众人物,不应在未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检查并作出认定的情况下,擅自在网络上对原告的相关产品进行评价,相关行为给彩虹星球名誉及商誉造成了一定影响,一审判决其删除相关视频内容,赔偿彩虹星球经济损失5万元,彩虹星球也需删除两条有关视频。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当事双方均表示将发起上诉。
在和彩虹星球的法律纠纷外,王海还密集曝光董宇辉直播间“有机土豆”价格虚高、羊奶粉成分问题,以及辛巴、罗永浩等头部主播的带货争议,触及平台、品牌、大主播们的利益链。
平台未公开王海具体的违规内容,暂不知晓博主触碰的雷区具体是什么,但结合其过往内容和公开新闻,可以猜想和“打假”强相关。法院在判决中强调“产品质量需职能部门认定”,实质将监督权收归行政系统,这也暴露了职业打假人的存在焦虑。当监督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被质疑,打假人挥出利剑之时,也将失去很多底气。
职业打假是把双刃剑
“职业打假”是把双刃剑,职业打假人既是市场自净的“民间免疫系统”,也可能沦为资本与流量博弈的工具。
一方面,在监管缺位时,职业打假人通过专业检测报告以降低消费者维权门槛。打假人揭露的“三无产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可以倒逼平台审核升级。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12315平台接收网购投诉举报1261.1万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56.1%,平台接收直播带货投诉举报同比增长52.5%。此外,直播带货投诉举报量逐年上升,5年间增幅高达47.1倍,主要问题集中在购买到“三无”产品、货不对板、售后维权困难等。
另一方面,王海及其代表的职业打假人也难免被指“蹭流量”“碰瓷式维权”。
2024年10月22日,王海发文称,董宇辉在木兰围场带货的一款土豆,误导消费者是有机土豆,售价高达4.58元/斤,是普通超市价格的4倍,堪称“土豆刺客”。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称,经过核实,当时@与辉同行 卖的是无化肥无农药的土豆,其直播间也未宣传过有机土豆。对于@与辉同行 直播间是否涉及虚假宣传,工作人员称,调查核实时发现商家已下架更正,其售卖的价格也远低于有机土豆的价格,情节较轻,所以未予以立案。
虽然因证据不足未被立案,却导致产品下架和商誉损失,因此王海的“打假”行为也引起了争议,尤其是引起了@与辉同行 消费用户的不满。
在法律层面,职业打假人处于灰色地带,在舆论层面,也不占据道德优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牟利性打假”排除在保护范围。比如,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此条款直接针对职业索赔行为,要求消费者维权必须基于合法目的,不得以牟利为动机。
司法实践中常以“损害企业名誉权”判决打假人败诉。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在王海和彩虹星球的案件中指出:“公众人物不应擅自在网络评价产品”,强调法律对监督权的约束。
还有部分打假人被公众质疑为“造假式维权”或“舆情勒索”,相关案件还被法院认定为“未经核实的舆论审判”。
比如,王海本人曾在媒体采访中表示,“这个才是正常的社会,別去标榜你多崇高和正义,那是骗人的。”
常年在舆论中心的王海,如今已被舆论反噬。今年1月18日,王海发布最后一条抖音视频,画面中的检测报告与激昂解说依旧熟悉,但评论区已悄然分化:有人高呼“支持正义使者”,有人嘲讽“碰瓷专业户”,更多人则开始翻旧账对其进行讨伐。
时代进程中的“消费维权”
王海被禁言,暴露了消费者、平台、商家之间的深层矛盾,也指向消费治理现代化的方向——应当从“救火式”监管走向社会共治,依靠个人力量打假是不现实的,完善的制度和监管不可或缺。
首先,针对“打假人”,不能一刀切。对涉及公共利益的职业打假应当给予有限保护,同时设立“黑名单”遏制恶意索赔。
其次是技术赋能。比如,杭州市监部门试点“直播带货存证系统”、AI实时监测投诉热点,将事后曝光转为事前预警。平台也需公开封禁规则与审核流程,避免利用“社区公约”模糊条款选择性执法。
最后是鼓励企业建立“打假响应通道”,将职业打假人纳入合规顾问体系;推动公益诉讼降低个体维权成本,培育“全民监督”文化。
王海被禁言,某种程度上映射着消费监督生态的转型。消费者需要的不是每年一次的愤怒,而是权力、资本与社会力量的持续制衡。当“共铸诚信”不再依赖个别斗士的冲锋,而是更大社会范围内的共同监督、共同治理,消费市场才能经得起长久的拷问。当坑人套路变得像在警察眼皮底下偷东西,当维权不再是“持久战”,我们迎来的不仅是更好的消费体验,更是一个“良币驱逐劣币”的健康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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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职业打假人王海的微博、抖音等社交账号被平台禁言半年。其微博账号显示,“该用户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微博社区公约》被禁止关注”,抖音账号显示“该用户被禁止关注”。
图源:王海微博和抖音主页
企查查App显示,王海当前关联王海法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东海上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德志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其中,北京市王海在线资讯有限公司、清道夫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等已注销。
此前,王海还曾通过多个媒体平台发布彩虹星球“假有机”相关内容并展示产品检测报告。在王海“打假”期间,彩虹星球自诉其净利润下滑1415万元,并导致核心产品下架。
对此,彩虹星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王海停止侵犯其名誉权,同时赔偿其经济损失500万元。同期,王海也提起反诉,请求判令彩虹星球停止侵犯其名誉权,赔偿其精神损害费。
2024年12月,此案迎来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王海作为公众人物,不应在未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检查并作出认定的情况下,擅自在网络上对原告的相关产品进行评价,相关行为给彩虹星球名誉及商誉造成了一定影响,一审判决其删除相关视频内容,赔偿彩虹星球经济损失5万元,彩虹星球也需删除两条有关视频。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当事双方均表示将发起上诉。
在和彩虹星球的法律纠纷外,王海还密集曝光董宇辉直播间“有机土豆”价格虚高、羊奶粉成分问题,以及辛巴、罗永浩等头部主播的带货争议,触及平台、品牌、大主播们的利益链。
平台未公开王海具体的违规内容,暂不知晓博主触碰的雷区具体是什么,但结合其过往内容和公开新闻,可以猜想和“打假”强相关。法院在判决中强调“产品质量需职能部门认定”,实质将监督权收归行政系统,这也暴露了职业打假人的存在焦虑。当监督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被质疑,打假人挥出利剑之时,也将失去很多底气。
职业打假是把双刃剑
“职业打假”是把双刃剑,职业打假人既是市场自净的“民间免疫系统”,也可能沦为资本与流量博弈的工具。
一方面,在监管缺位时,职业打假人通过专业检测报告以降低消费者维权门槛。打假人揭露的“三无产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可以倒逼平台审核升级。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12315平台接收网购投诉举报1261.1万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56.1%,平台接收直播带货投诉举报同比增长52.5%。此外,直播带货投诉举报量逐年上升,5年间增幅高达47.1倍,主要问题集中在购买到“三无”产品、货不对板、售后维权困难等。
另一方面,王海及其代表的职业打假人也难免被指“蹭流量”“碰瓷式维权”。
2024年10月22日,王海发文称,董宇辉在木兰围场带货的一款土豆,误导消费者是有机土豆,售价高达4.58元/斤,是普通超市价格的4倍,堪称“土豆刺客”。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称,经过核实,当时@与辉同行 卖的是无化肥无农药的土豆,其直播间也未宣传过有机土豆。对于@与辉同行 直播间是否涉及虚假宣传,工作人员称,调查核实时发现商家已下架更正,其售卖的价格也远低于有机土豆的价格,情节较轻,所以未予以立案。
虽然因证据不足未被立案,却导致产品下架和商誉损失,因此王海的“打假”行为也引起了争议,尤其是引起了@与辉同行 消费用户的不满。
在法律层面,职业打假人处于灰色地带,在舆论层面,也不占据道德优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牟利性打假”排除在保护范围。比如,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此条款直接针对职业索赔行为,要求消费者维权必须基于合法目的,不得以牟利为动机。
司法实践中常以“损害企业名誉权”判决打假人败诉。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在王海和彩虹星球的案件中指出:“公众人物不应擅自在网络评价产品”,强调法律对监督权的约束。
还有部分打假人被公众质疑为“造假式维权”或“舆情勒索”,相关案件还被法院认定为“未经核实的舆论审判”。
比如,王海本人曾在媒体采访中表示,“这个才是正常的社会,別去标榜你多崇高和正义,那是骗人的。”
常年在舆论中心的王海,如今已被舆论反噬。今年1月18日,王海发布最后一条抖音视频,画面中的检测报告与激昂解说依旧熟悉,但评论区已悄然分化:有人高呼“支持正义使者”,有人嘲讽“碰瓷专业户”,更多人则开始翻旧账对其进行讨伐。
时代进程中的“消费维权”
王海被禁言,暴露了消费者、平台、商家之间的深层矛盾,也指向消费治理现代化的方向——应当从“救火式”监管走向社会共治,依靠个人力量打假是不现实的,完善的制度和监管不可或缺。
首先,针对“打假人”,不能一刀切。对涉及公共利益的职业打假应当给予有限保护,同时设立“黑名单”遏制恶意索赔。
其次是技术赋能。比如,杭州市监部门试点“直播带货存证系统”、AI实时监测投诉热点,将事后曝光转为事前预警。平台也需公开封禁规则与审核流程,避免利用“社区公约”模糊条款选择性执法。
最后是鼓励企业建立“打假响应通道”,将职业打假人纳入合规顾问体系;推动公益诉讼降低个体维权成本,培育“全民监督”文化。
王海被禁言,某种程度上映射着消费监督生态的转型。消费者需要的不是每年一次的愤怒,而是权力、资本与社会力量的持续制衡。当“共铸诚信”不再依赖个别斗士的冲锋,而是更大社会范围内的共同监督、共同治理,消费市场才能经得起长久的拷问。当坑人套路变得像在警察眼皮底下偷东西,当维权不再是“持久战”,我们迎来的不仅是更好的消费体验,更是一个“良币驱逐劣币”的健康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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