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化交易管理细则发布,专家解读:监管升级护航市场公平与效率

东方财富网

22小时前

《细则》剑指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等四大违规交易,既借鉴了境外成熟市场经验,又结合了本土市场实践,主要约束对象为量化私募与券商自营,中小投资者正常交易不受影响。

【大河财立方记者王鑫史冰倩夏晨翔】4月3日,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同步出台《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明确自今年7月7日起正式实施。

大河财立方记者注意到,这是继2024年证监会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后,交易所层面对程序化交易监管的全面细化,旨在规范市场秩序、防范系统性风险,同时兼顾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细则》明确高频交易认定标准为: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笔数合计最高达到300笔以上,或者单账户全日申报、撤单笔数合计最高达到20000笔以上。

多位专家在接受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时指出,新规通过高频交易监管、异常行为界定、差异化收费等举措,将推动我国程序化交易监管进入“精准化、动态化”的新阶段。

程凤朝:程序化交易正式迈入“强监管、严要求、常态化”的新阶段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关村国睿金融与产业发展研究会会长程凤朝在接受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时表示,“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撤单”等行为通常与高频程序化交易密切相关,其本质是利用技术优势进行信息抢占和价格扰动。

他认为,这类行为的潜在危害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干扰价格形成机制。高频、海量的申报与撤单会造成虚假交易意图,影响市场供需判断,扰乱正常价格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是加剧市场波动性。频繁拉抬打压、瞬时集中成交,容易引发股价的剧烈波动,甚至诱发“踩踏式”行情,放大系统性风险;

三是形成“技术不公平”。普通投资者很难与毫秒级响应速度的程序交易抗衡,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因此受损;

四是挤占交易系统资源。超高频率申报撤单占用大量交易撮合系统资源,可能造成交易延迟甚至系统拥堵,影响市场整体运行效率。

“因此,这些行为虽非全部非法,但若无监管限制,易从套利工具演变为操纵工具,冲击市场公平和稳定。因此,新规将‘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撤单’等行为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是完全必要的。”程凤朝表示。

他进一步分析称,本次三大交易所同步出台并统一施行《细则》,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对程序化交易正式迈入“强监管、严要求、常态化”的新阶段。

“我认为,本次强化监管,意味着政策监管层级全面上升以及市场风格转向长期价值投资导向。”程凤朝表示。

他解释称,此次是三大交易所联动响应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层面细化到交易笔数、速率阈值等,显示出监管执行力与一致性同步提升。

此外,强化监管也将抑制“博弈性”交易行为,是对当前过度投机倾向的有力纠偏,有利于重塑“长期资金+健康高质量公司”的市场生态。

杨德龙:细则平衡效率与公平,推动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在接受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交易新规的发布,有利于减少程序化交易对市场波动的影响,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程序化交易作为金融科技的重要产物,其高速发展在提升市场流动性的同时,也衍生出技术滥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此次《细则》的出台,体现了监管层对市场公平性与安全性的双重考量。”杨德龙表示。

他分析称,异常交易行为界定具有前瞻性,四类监控指标(如瞬时撤单率)直击程序化交易的灰色地带。过去部分机构利用技术优势高频挂单、撤单,制造虚假流动性诱导跟风,新规通过量化标准将其纳入监管框架,有效遏制“幌骗”等操纵行为。

此外,对中小投资者而言,细则的“保护效应”显著。试运行数据显示,中小个人投资者极少触发异常指标,而机构合规成本上升将减少“不公平竞争”,长期看有利于市场生态优化。

不过,杨德龙也强调,需警惕政策执行中的“一刀切”风险,例如对量化中性策略的误伤,未来可探索分类监管机制。

宋向清:程序化交易监管全面细化,是平衡创新与公平的关键一步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华德榜创始人宋向清告诉大河财立方记者,作为全球第二大股票市场,我国2.25亿投资者中99%为中小散户,监管层始终将维护市场公平置于重要位置,将保护中小散户利益作为制定政策的重要原则。细则旨在遏制程序化交易的技术优势滥用,防范算法共振加剧市场波动,维护中小散户利益。

“《细则》对高频交易实施差异化监管,除要求额外报告系统服务器位置、测试报告及应急预案外,还明确将研究加收流量费、撤单费等市场化调节手段。这一安排既避免‘一刀切’抑制技术创新,又通过成本约束引导高频策略回归理性。”宋向清表示。

他强调,《细则》剑指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等四大违规交易,既借鉴了境外成熟市场经验,又结合了本土市场实践,主要约束对象为量化私募与券商自营,中小投资者正常交易不受影响。

此外,他还认为,资本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的完善既是维护市场稳定的必要手段,也是提升全球竞争力的关键一环。

“未来,监管部门还需在动态监测、跨境协作、技术创新等方面持续发力,构建既具包容性又不失严谨性的监管框架,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宋向清表示。

宋清辉:《细则》将有助于构建更加健康、稳定和公平的市场环境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分析称,《细则》的正式发布,具有三大方面的积极意义。

第一,随着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的快速发展,其对市场的影响日益显著,但此前缺乏系统性的监管规则。此次《细则》的发布填补了这一空白,构建了更加完善的资本市场监管体系。

第二,通过规范程序化交易行为,特别是针对异常交易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有助于遏制可能存在的市场操纵和不当交易行为,从而能够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第三,限制高频交易的过度申报和撤单,以及对短时间大额成交的监管,有助于降低市场波动性,减少对交易系统的冲击,防范因程序化交易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总体来看,三大交易所正式发布的量化交易管理细则,不但有助于规范量化交易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稳定,而且还有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宋清辉表示。

他说,短期内,《细则》可能会影响部分量化策略的交易活跃度,特别是依赖高频交易和频繁报撤的策略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从而导致相关交易活跃度的下降。但从长期来看,《细则》将有助于构建更加健康、稳定和公平的市场环境,这对于吸引长期投资者、提升市场效率和增强市场韧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细则》剑指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等四大违规交易,既借鉴了境外成熟市场经验,又结合了本土市场实践,主要约束对象为量化私募与券商自营,中小投资者正常交易不受影响。

【大河财立方记者王鑫史冰倩夏晨翔】4月3日,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同步出台《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明确自今年7月7日起正式实施。

大河财立方记者注意到,这是继2024年证监会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后,交易所层面对程序化交易监管的全面细化,旨在规范市场秩序、防范系统性风险,同时兼顾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细则》明确高频交易认定标准为: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笔数合计最高达到300笔以上,或者单账户全日申报、撤单笔数合计最高达到20000笔以上。

多位专家在接受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时指出,新规通过高频交易监管、异常行为界定、差异化收费等举措,将推动我国程序化交易监管进入“精准化、动态化”的新阶段。

程凤朝:程序化交易正式迈入“强监管、严要求、常态化”的新阶段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关村国睿金融与产业发展研究会会长程凤朝在接受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时表示,“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撤单”等行为通常与高频程序化交易密切相关,其本质是利用技术优势进行信息抢占和价格扰动。

他认为,这类行为的潜在危害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干扰价格形成机制。高频、海量的申报与撤单会造成虚假交易意图,影响市场供需判断,扰乱正常价格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是加剧市场波动性。频繁拉抬打压、瞬时集中成交,容易引发股价的剧烈波动,甚至诱发“踩踏式”行情,放大系统性风险;

三是形成“技术不公平”。普通投资者很难与毫秒级响应速度的程序交易抗衡,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因此受损;

四是挤占交易系统资源。超高频率申报撤单占用大量交易撮合系统资源,可能造成交易延迟甚至系统拥堵,影响市场整体运行效率。

“因此,这些行为虽非全部非法,但若无监管限制,易从套利工具演变为操纵工具,冲击市场公平和稳定。因此,新规将‘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撤单’等行为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是完全必要的。”程凤朝表示。

他进一步分析称,本次三大交易所同步出台并统一施行《细则》,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对程序化交易正式迈入“强监管、严要求、常态化”的新阶段。

“我认为,本次强化监管,意味着政策监管层级全面上升以及市场风格转向长期价值投资导向。”程凤朝表示。

他解释称,此次是三大交易所联动响应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层面细化到交易笔数、速率阈值等,显示出监管执行力与一致性同步提升。

此外,强化监管也将抑制“博弈性”交易行为,是对当前过度投机倾向的有力纠偏,有利于重塑“长期资金+健康高质量公司”的市场生态。

杨德龙:细则平衡效率与公平,推动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在接受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交易新规的发布,有利于减少程序化交易对市场波动的影响,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程序化交易作为金融科技的重要产物,其高速发展在提升市场流动性的同时,也衍生出技术滥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此次《细则》的出台,体现了监管层对市场公平性与安全性的双重考量。”杨德龙表示。

他分析称,异常交易行为界定具有前瞻性,四类监控指标(如瞬时撤单率)直击程序化交易的灰色地带。过去部分机构利用技术优势高频挂单、撤单,制造虚假流动性诱导跟风,新规通过量化标准将其纳入监管框架,有效遏制“幌骗”等操纵行为。

此外,对中小投资者而言,细则的“保护效应”显著。试运行数据显示,中小个人投资者极少触发异常指标,而机构合规成本上升将减少“不公平竞争”,长期看有利于市场生态优化。

不过,杨德龙也强调,需警惕政策执行中的“一刀切”风险,例如对量化中性策略的误伤,未来可探索分类监管机制。

宋向清:程序化交易监管全面细化,是平衡创新与公平的关键一步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华德榜创始人宋向清告诉大河财立方记者,作为全球第二大股票市场,我国2.25亿投资者中99%为中小散户,监管层始终将维护市场公平置于重要位置,将保护中小散户利益作为制定政策的重要原则。细则旨在遏制程序化交易的技术优势滥用,防范算法共振加剧市场波动,维护中小散户利益。

“《细则》对高频交易实施差异化监管,除要求额外报告系统服务器位置、测试报告及应急预案外,还明确将研究加收流量费、撤单费等市场化调节手段。这一安排既避免‘一刀切’抑制技术创新,又通过成本约束引导高频策略回归理性。”宋向清表示。

他强调,《细则》剑指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等四大违规交易,既借鉴了境外成熟市场经验,又结合了本土市场实践,主要约束对象为量化私募与券商自营,中小投资者正常交易不受影响。

此外,他还认为,资本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的完善既是维护市场稳定的必要手段,也是提升全球竞争力的关键一环。

“未来,监管部门还需在动态监测、跨境协作、技术创新等方面持续发力,构建既具包容性又不失严谨性的监管框架,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宋向清表示。

宋清辉:《细则》将有助于构建更加健康、稳定和公平的市场环境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分析称,《细则》的正式发布,具有三大方面的积极意义。

第一,随着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的快速发展,其对市场的影响日益显著,但此前缺乏系统性的监管规则。此次《细则》的发布填补了这一空白,构建了更加完善的资本市场监管体系。

第二,通过规范程序化交易行为,特别是针对异常交易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有助于遏制可能存在的市场操纵和不当交易行为,从而能够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第三,限制高频交易的过度申报和撤单,以及对短时间大额成交的监管,有助于降低市场波动性,减少对交易系统的冲击,防范因程序化交易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总体来看,三大交易所正式发布的量化交易管理细则,不但有助于规范量化交易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稳定,而且还有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宋清辉表示。

他说,短期内,《细则》可能会影响部分量化策略的交易活跃度,特别是依赖高频交易和频繁报撤的策略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从而导致相关交易活跃度的下降。但从长期来看,《细则》将有助于构建更加健康、稳定和公平的市场环境,这对于吸引长期投资者、提升市场效率和增强市场韧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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