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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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前

具体监管要求包括强化商业银行总行对互联网助贷业务的管理责任,明确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的准入要求,强调业务成本费用和经营效益管理,规范业务定价机制,细化自主风控要求,防范增信服务机构过度增信风险,压实商业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

为推动商业银行加强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规范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通知》共10条,是在现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监管制度基础上的延续和补充,强调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应当坚持总行集中管理、权责收益匹配、风险定价合理、业务规模适度的原则。具体监管要求包括强化商业银行总行对互联网助贷业务的管理责任,明确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的准入要求,强调业务成本费用和经营效益管理,规范业务定价机制,细化自主风控要求,防范增信服务机构过度增信风险,压实商业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

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是金融监管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统筹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切实提升监管实效的重要举措。加强互联网助贷业务监管,有利于督促商业银行规范互联网助贷业务经营行为,持续提升合规经营水平,更好发挥互联网助贷业务的积极作用,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具体监管要求包括强化商业银行总行对互联网助贷业务的管理责任,明确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的准入要求,强调业务成本费用和经营效益管理,规范业务定价机制,细化自主风控要求,防范增信服务机构过度增信风险,压实商业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

为推动商业银行加强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规范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通知》共10条,是在现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监管制度基础上的延续和补充,强调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应当坚持总行集中管理、权责收益匹配、风险定价合理、业务规模适度的原则。具体监管要求包括强化商业银行总行对互联网助贷业务的管理责任,明确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的准入要求,强调业务成本费用和经营效益管理,规范业务定价机制,细化自主风控要求,防范增信服务机构过度增信风险,压实商业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

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是金融监管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统筹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切实提升监管实效的重要举措。加强互联网助贷业务监管,有利于督促商业银行规范互联网助贷业务经营行为,持续提升合规经营水平,更好发挥互联网助贷业务的积极作用,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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