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条例》,北京市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个人乘用车、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车、城市运行保障等出行服务,符合条件的自动驾驶车辆可开展道路应用试点。此外,《条例》明确鼓励支持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不仅为L3级自动驾驶汽车的合法上路提供了法规依据,还推动了自动驾驶技术的商业化落地、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发展。
L3级自动驾驶汽车合法上路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中,驾驶自动化从L0到L5按6级划分:L0级为驾驶员驾驶,L1、L2级别为人类驾驶员主导,系统辅助;从L3级别开始,车辆控制权逐渐交由自动驾驶系统,L3级为有条件自动驾驶,L4级为高度自动驾驶,L5级为完全自动驾驶。
据悉,《条例》所称的自动驾驶汽车,是指可以由自动驾驶系统操作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包括按照国家标准具备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完全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
业内认为,此次《条例》的正式施行,意味着L3级及以上智驾级别的私家车首次被允许合法上路。不仅为自动驾驶技术的商业化应用铺平了道路,还为汽车制造商和科技公司提供了明确的法规依据,推动其加速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
据了解,《条例》共 7 章 48 条,明确了自动驾驶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鼓励支持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从鼓励多种技术路线融合发展的角度对基础设施建设作出规定等。
在技术创新方面,具体来看,包括推动完善自动驾驶汽车创新链和产业链,支持自动驾驶汽车整车及核心零部件制造,以及自动驾驶座舱、自动驾驶解决方案和感知、决策、通信、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促进自动驾驶汽车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推动自动驾驶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开展自动驾驶汽车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自动驾驶汽车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等建设。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鹏表示:“《条例》鼓励多种技术路线发展,支持产学研合作,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将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发展,包括传感器、算法、芯片、整车制造、运营服务等,形成完整产业链。”
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上,《条例》提出,自动驾驶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通过改造现有路侧基础设施的方式推进。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按照相关要求,与自动驾驶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衔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北京市建设的自动驾驶汽车服务管理平台上传车辆运行数据。此外,鼓励支持经营主体建设低时延、高可靠的通信网络,鼓励支持地图测绘相关单位探索自动驾驶高精度地图安全应用。
自动驾驶汽车用于个人乘用车
《条例》还对自动驾驶创新应用活动进行了全环节规范,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安全保障的相关要求,以更好平衡促进产业发展与保障首都安全的关系。
在上路通行管理方面,《条例》明确支持自动驾驶汽车应用于个人乘用车出行,除校车业务外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车、汽车租赁等客运服务,还有摆渡接驳、环卫清扫、治安巡逻等城市运行保障等出行服务。
业内认为,将“个人乘用车出行”纳入《条例》,释放出自动驾驶技术已经较为成熟,已处于大规模应用前夜的积极信号。
而在王鹏看来,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多种出行服务,还将促进其商业化的落地。
“自动驾驶汽车是智能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实现车路协同、智能调度,推动交通智能化。同时,自动驾驶汽车用于个人乘车,扩大了用户群体,加速自动驾驶技术的普及和商业化进程。”王鹏说。
作为自动驾驶用户最关心的话题,自动驾驶的安全性也是技术发展的前提条件。此次《条例》在安全保障方面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规定。
根据《条例》,道路应用试点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车辆、人员等运营安全管理制度,需具备自动驾驶汽车运营安全监测平台,实时动态监测车辆、人员、网络等运营情况。开展道路应用试点活动应按规定配备安全员、平台安全监控人员,这两类人员应保障自动驾驶汽车安全运行,能根据突发情况及时发出预警、接管车辆控制权。
在法律责任上,《条例》规定,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统筹确定和调整自动驾驶汽车可以通行的区域、道路,未经同意擅自利用自动驾驶汽车开展道路应用试点活动的,由交通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条例》首次在立法中明确区域协作,推动京津冀三地政策互认、标准兼容、场景联通、产业协作,为多场景、跨区域的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应用活动提供支持。
中国投资协会上市公司投资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支培元认为,对自动驾驶产业而言,政策互认打破了区域壁垒,企业无需在三地重复申请、测试,降低了时间和资金成本,加速自动驾驶汽车跨区域部署,促进产业规模化发展。
“在区域协同发展方面,自动驾驶产业的融合发展可以带动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流动,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同时,提升区域互联互通水平,为其他产业协同发展提供便利交通基础,助力京津冀打造高质量世界级城市。”支培元补充道。
编辑:幸骊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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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条例》,北京市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个人乘用车、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车、城市运行保障等出行服务,符合条件的自动驾驶车辆可开展道路应用试点。此外,《条例》明确鼓励支持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不仅为L3级自动驾驶汽车的合法上路提供了法规依据,还推动了自动驾驶技术的商业化落地、基础设施建设、数据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发展。
L3级自动驾驶汽车合法上路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中,驾驶自动化从L0到L5按6级划分:L0级为驾驶员驾驶,L1、L2级别为人类驾驶员主导,系统辅助;从L3级别开始,车辆控制权逐渐交由自动驾驶系统,L3级为有条件自动驾驶,L4级为高度自动驾驶,L5级为完全自动驾驶。
据悉,《条例》所称的自动驾驶汽车,是指可以由自动驾驶系统操作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包括按照国家标准具备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完全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
业内认为,此次《条例》的正式施行,意味着L3级及以上智驾级别的私家车首次被允许合法上路。不仅为自动驾驶技术的商业化应用铺平了道路,还为汽车制造商和科技公司提供了明确的法规依据,推动其加速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
据了解,《条例》共 7 章 48 条,明确了自动驾驶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鼓励支持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从鼓励多种技术路线融合发展的角度对基础设施建设作出规定等。
在技术创新方面,具体来看,包括推动完善自动驾驶汽车创新链和产业链,支持自动驾驶汽车整车及核心零部件制造,以及自动驾驶座舱、自动驾驶解决方案和感知、决策、通信、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促进自动驾驶汽车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推动自动驾驶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开展自动驾驶汽车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自动驾驶汽车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创新联合体、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等建设。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鹏表示:“《条例》鼓励多种技术路线发展,支持产学研合作,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将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发展,包括传感器、算法、芯片、整车制造、运营服务等,形成完整产业链。”
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上,《条例》提出,自动驾驶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通过改造现有路侧基础设施的方式推进。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按照相关要求,与自动驾驶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衔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北京市建设的自动驾驶汽车服务管理平台上传车辆运行数据。此外,鼓励支持经营主体建设低时延、高可靠的通信网络,鼓励支持地图测绘相关单位探索自动驾驶高精度地图安全应用。
自动驾驶汽车用于个人乘用车
《条例》还对自动驾驶创新应用活动进行了全环节规范,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安全保障的相关要求,以更好平衡促进产业发展与保障首都安全的关系。
在上路通行管理方面,《条例》明确支持自动驾驶汽车应用于个人乘用车出行,除校车业务外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车、汽车租赁等客运服务,还有摆渡接驳、环卫清扫、治安巡逻等城市运行保障等出行服务。
业内认为,将“个人乘用车出行”纳入《条例》,释放出自动驾驶技术已经较为成熟,已处于大规模应用前夜的积极信号。
而在王鹏看来,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多种出行服务,还将促进其商业化的落地。
“自动驾驶汽车是智能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实现车路协同、智能调度,推动交通智能化。同时,自动驾驶汽车用于个人乘车,扩大了用户群体,加速自动驾驶技术的普及和商业化进程。”王鹏说。
作为自动驾驶用户最关心的话题,自动驾驶的安全性也是技术发展的前提条件。此次《条例》在安全保障方面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规定。
根据《条例》,道路应用试点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车辆、人员等运营安全管理制度,需具备自动驾驶汽车运营安全监测平台,实时动态监测车辆、人员、网络等运营情况。开展道路应用试点活动应按规定配备安全员、平台安全监控人员,这两类人员应保障自动驾驶汽车安全运行,能根据突发情况及时发出预警、接管车辆控制权。
在法律责任上,《条例》规定,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统筹确定和调整自动驾驶汽车可以通行的区域、道路,未经同意擅自利用自动驾驶汽车开展道路应用试点活动的,由交通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条例》首次在立法中明确区域协作,推动京津冀三地政策互认、标准兼容、场景联通、产业协作,为多场景、跨区域的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应用活动提供支持。
中国投资协会上市公司投资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支培元认为,对自动驾驶产业而言,政策互认打破了区域壁垒,企业无需在三地重复申请、测试,降低了时间和资金成本,加速自动驾驶汽车跨区域部署,促进产业规模化发展。
“在区域协同发展方面,自动驾驶产业的融合发展可以带动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流动,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同时,提升区域互联互通水平,为其他产业协同发展提供便利交通基础,助力京津冀打造高质量世界级城市。”支培元补充道。
编辑:幸骊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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