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
公示说明:昆明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4月7日同意启动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经2023年第6次昆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现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途径: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官网、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昆明自然资源和规划”新浪微博、“昆明自然资源和规划”微信公众号、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地。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24日
意见反馈:若需对本规划提交意见的,应在公示期内进行反馈,反馈方式如下:
1.书面反馈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通过邮寄或者现场投递至昆明规划馆。
2.电话反馈意见,请拨打昆明规划馆公示公布联系电话:0871-63194144。
3.邮箱反馈意见,请将意见投递至邮箱:
kmkjgh@kmghg.com。
规划简介:
本次规划范围西至西翥街道大凹村,南邻西翥街道响水箐村,南北长约1160米,东西宽约760米,总面积为66.6公顷(约999亩)。
本次规划发展目标为在技术应用方面,建设成云南省先进固废处理技术的应用示范基地;环保教育方面,打造成昆明市环保科普教育实践基地;产业集聚方面,打造成昆明市城市固废资源化产业集聚区。
本次规划功能定位为将大凹片区打造为集固废资源化利用、节能环保产业聚集、环保宣教为一体,布局优化、企业集群、产业成链、物质循环、集约发展的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和绿色生态产业园。
具体编制内容及相关指标详见编制方案及指标表。
控规用地规划图
控规用地规划指标表
《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文本
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4.《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
5.《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6.《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2012年);
7.《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8.《滇池分级保护范围划定方案》(2015年);
9.《昆明五华厂口、沙朗乡(暨西翥街道)规划(2011—2030年)》(2017年);
10.《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
11.《昆明市五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2.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文件与已审批项目等。
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66.6公顷(约999亩),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66.6公顷(约999亩)。
规划区人口主要由产业人口组成,人口合计约4000人。
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三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宣教中心(是集展示、科普、教育、体验功能于一体的环保宣教基地)。
两轴:以规划南北向道路为主轴线,形成贯穿“一心”“三区”的两条产业发展轴带。
三区:分别为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区、市政固废资源化处理区、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区。其中,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区包含再生资源处理厂、废机电产品回收利用中心、废旧汽车拆解利用中心、再生物资仓储及交易中心、全生物降解塑料生产厂、新能源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中心等项目;市政固废资源化处理区包含垃圾焚烧发电厂、有机固废处理项目(餐厨、粪便垃圾处理厂)、大件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及炉渣资源化项目、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协同项目(污泥干化等);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区包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理中心、危险废物焚烧处理中心、有害垃圾暂存库、污水处理系统、危废协同项目。
用地布局
1.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区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66.6公顷。
规划区内城乡建设用地均为城镇用地,面积为66.6公顷。
2.城镇用地
(1)工矿用地(10)
全部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集中布局在规划区西侧。规划工矿用地面积为21.73公顷,占城镇用地的32.63%。
(2)交通运输用地(12)
全部为城镇道路用地(1207)。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4.24公顷,占城镇用地的6.37%。
(3)公用设施用地(13)
包括排水用地(1302)、供电用地(1303)、供燃气用地(1304)、环卫用地(1309)。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39.36公顷,占城镇用地的59.09%。
其中:供电用地0.53公顷,位于规划区东南侧,占城镇用地的0.80%;供燃气用地0.2公顷,位于规划区西南侧,占城镇用地的0.30%;排水用地1.88公顷,位于规划区西北侧,占城镇用地的2.82%;环卫用地36.75公顷,位于规划区东侧,占城镇用地的55.18%。
(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包括公园绿地(1401)、防护绿地(1402)。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为1.27公顷,占城镇用地的1.91%。
其中,公园绿地0.73公顷,集中布局在规划区南侧入口处,占城镇用地的1.10%;防护绿地0.54公顷,占城镇用地的0.81%。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5分钟生活圈—生活街坊的划分原则和要求,规划配建1处社区服务站、1处卫生服务站、1处文化活动站、1处社区食堂、1处室外综合健身场地、1个社区商业网点、2处公共厕所、2处物业管理与服务设施、1处室外健身器材、2处便利店、2处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
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对外交通主要由现有盘山公路经昆禄公路或轿子山旅游专线,通过普吉立交与昆明市区联系。现进场路无法满足规划区交通需求,需利用现状607乡道新增连接规划区和昆禄公路的进场道路。
规划区道路分为主要道路和次要道路,主要道路红线宽度12米,南北向贯穿规划区,连接外部道路,承担规划区主要交通运输功能;次要道路红线宽度7米-9米,连接主干道,提高道路转输能力。规划区内道路线密度为5.39千米/平方千米。
用地指标规划
工业用地的容积率指标不应低于1.0,使用特殊工艺的工业用地容积率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及行业主管部门标准等相关要求确定。
公用设施用地指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规范、标准、指南等要求,并根据立项批准文件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标准以及项目实际需要,由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规划条件时确定,容积率上限应当在核发规划条件时确定,其他指标可在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中予以明确。
《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主要图纸
备注:详情请登录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官网、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查询。
来源 |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 | 李星诺
编审 | 杨淼茹 崔志超
终审 | 卢婵 姜媛《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公示
项目名称:《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
公示说明:昆明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4月7日同意启动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经2023年第6次昆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现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途径: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官网、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昆明自然资源和规划”新浪微博、“昆明自然资源和规划”微信公众号、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地。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24日
意见反馈:若需对本规划提交意见的,应在公示期内进行反馈,反馈方式如下:
1.书面反馈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通过邮寄或者现场投递至昆明规划馆。
2.电话反馈意见,请拨打昆明规划馆公示公布联系电话:0871-63194144。
3.邮箱反馈意见,请将意见投递至邮箱:
kmkjgh@kmghg.com。
规划简介:
本次规划范围西至西翥街道大凹村,南邻西翥街道响水箐村,南北长约1160米,东西宽约760米,总面积为66.6公顷(约999亩)。
本次规划发展目标为在技术应用方面,建设成云南省先进固废处理技术的应用示范基地;环保教育方面,打造成昆明市环保科普教育实践基地;产业集聚方面,打造成昆明市城市固废资源化产业集聚区。
本次规划功能定位为将大凹片区打造为集固废资源化利用、节能环保产业聚集、环保宣教为一体,布局优化、企业集群、产业成链、物质循环、集约发展的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和绿色生态产业园。
具体编制内容及相关指标详见编制方案及指标表。
控规用地规划图
控规用地规划指标表
《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文本
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4.《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
5.《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6.《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2012年);
7.《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8.《滇池分级保护范围划定方案》(2015年);
9.《昆明五华厂口、沙朗乡(暨西翥街道)规划(2011—2030年)》(2017年);
10.《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
11.《昆明市五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2.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文件与已审批项目等。
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66.6公顷(约999亩),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66.6公顷(约999亩)。
规划区人口主要由产业人口组成,人口合计约4000人。
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三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宣教中心(是集展示、科普、教育、体验功能于一体的环保宣教基地)。
两轴:以规划南北向道路为主轴线,形成贯穿“一心”“三区”的两条产业发展轴带。
三区:分别为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区、市政固废资源化处理区、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区。其中,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区包含再生资源处理厂、废机电产品回收利用中心、废旧汽车拆解利用中心、再生物资仓储及交易中心、全生物降解塑料生产厂、新能源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中心等项目;市政固废资源化处理区包含垃圾焚烧发电厂、有机固废处理项目(餐厨、粪便垃圾处理厂)、大件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及炉渣资源化项目、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协同项目(污泥干化等);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区包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理中心、危险废物焚烧处理中心、有害垃圾暂存库、污水处理系统、危废协同项目。
用地布局
1.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区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66.6公顷。
规划区内城乡建设用地均为城镇用地,面积为66.6公顷。
2.城镇用地
(1)工矿用地(10)
全部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集中布局在规划区西侧。规划工矿用地面积为21.73公顷,占城镇用地的32.63%。
(2)交通运输用地(12)
全部为城镇道路用地(1207)。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4.24公顷,占城镇用地的6.37%。
(3)公用设施用地(13)
包括排水用地(1302)、供电用地(1303)、供燃气用地(1304)、环卫用地(1309)。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39.36公顷,占城镇用地的59.09%。
其中:供电用地0.53公顷,位于规划区东南侧,占城镇用地的0.80%;供燃气用地0.2公顷,位于规划区西南侧,占城镇用地的0.30%;排水用地1.88公顷,位于规划区西北侧,占城镇用地的2.82%;环卫用地36.75公顷,位于规划区东侧,占城镇用地的55.18%。
(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包括公园绿地(1401)、防护绿地(1402)。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为1.27公顷,占城镇用地的1.91%。
其中,公园绿地0.73公顷,集中布局在规划区南侧入口处,占城镇用地的1.10%;防护绿地0.54公顷,占城镇用地的0.81%。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5分钟生活圈—生活街坊的划分原则和要求,规划配建1处社区服务站、1处卫生服务站、1处文化活动站、1处社区食堂、1处室外综合健身场地、1个社区商业网点、2处公共厕所、2处物业管理与服务设施、1处室外健身器材、2处便利店、2处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
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对外交通主要由现有盘山公路经昆禄公路或轿子山旅游专线,通过普吉立交与昆明市区联系。现进场路无法满足规划区交通需求,需利用现状607乡道新增连接规划区和昆禄公路的进场道路。
规划区道路分为主要道路和次要道路,主要道路红线宽度12米,南北向贯穿规划区,连接外部道路,承担规划区主要交通运输功能;次要道路红线宽度7米-9米,连接主干道,提高道路转输能力。规划区内道路线密度为5.39千米/平方千米。
用地指标规划
工业用地的容积率指标不应低于1.0,使用特殊工艺的工业用地容积率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及行业主管部门标准等相关要求确定。
公用设施用地指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规范、标准、指南等要求,并根据立项批准文件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标准以及项目实际需要,由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规划条件时确定,容积率上限应当在核发规划条件时确定,其他指标可在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中予以明确。
《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主要图纸
备注:详情请登录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官网、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查询。
来源 |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 | 李星诺
编审 | 杨淼茹 崔志超
终审 | 卢婵 姜媛
项目名称:《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
公示说明:昆明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4月7日同意启动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经2023年第6次昆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现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途径: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官网、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昆明自然资源和规划”新浪微博、“昆明自然资源和规划”微信公众号、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地。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24日
意见反馈:若需对本规划提交意见的,应在公示期内进行反馈,反馈方式如下:
1.书面反馈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通过邮寄或者现场投递至昆明规划馆。
2.电话反馈意见,请拨打昆明规划馆公示公布联系电话:0871-63194144。
3.邮箱反馈意见,请将意见投递至邮箱:
kmkjgh@kmghg.com。
规划简介:
本次规划范围西至西翥街道大凹村,南邻西翥街道响水箐村,南北长约1160米,东西宽约760米,总面积为66.6公顷(约999亩)。
本次规划发展目标为在技术应用方面,建设成云南省先进固废处理技术的应用示范基地;环保教育方面,打造成昆明市环保科普教育实践基地;产业集聚方面,打造成昆明市城市固废资源化产业集聚区。
本次规划功能定位为将大凹片区打造为集固废资源化利用、节能环保产业聚集、环保宣教为一体,布局优化、企业集群、产业成链、物质循环、集约发展的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和绿色生态产业园。
具体编制内容及相关指标详见编制方案及指标表。
控规用地规划图
控规用地规划指标表
《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文本
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4.《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
5.《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6.《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2012年);
7.《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8.《滇池分级保护范围划定方案》(2015年);
9.《昆明五华厂口、沙朗乡(暨西翥街道)规划(2011—2030年)》(2017年);
10.《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
11.《昆明市五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2.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文件与已审批项目等。
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66.6公顷(约999亩),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66.6公顷(约999亩)。
规划区人口主要由产业人口组成,人口合计约4000人。
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三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宣教中心(是集展示、科普、教育、体验功能于一体的环保宣教基地)。
两轴:以规划南北向道路为主轴线,形成贯穿“一心”“三区”的两条产业发展轴带。
三区:分别为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区、市政固废资源化处理区、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区。其中,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区包含再生资源处理厂、废机电产品回收利用中心、废旧汽车拆解利用中心、再生物资仓储及交易中心、全生物降解塑料生产厂、新能源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中心等项目;市政固废资源化处理区包含垃圾焚烧发电厂、有机固废处理项目(餐厨、粪便垃圾处理厂)、大件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及炉渣资源化项目、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协同项目(污泥干化等);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区包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理中心、危险废物焚烧处理中心、有害垃圾暂存库、污水处理系统、危废协同项目。
用地布局
1.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区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66.6公顷。
规划区内城乡建设用地均为城镇用地,面积为66.6公顷。
2.城镇用地
(1)工矿用地(10)
全部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集中布局在规划区西侧。规划工矿用地面积为21.73公顷,占城镇用地的32.63%。
(2)交通运输用地(12)
全部为城镇道路用地(1207)。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4.24公顷,占城镇用地的6.37%。
(3)公用设施用地(13)
包括排水用地(1302)、供电用地(1303)、供燃气用地(1304)、环卫用地(1309)。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39.36公顷,占城镇用地的59.09%。
其中:供电用地0.53公顷,位于规划区东南侧,占城镇用地的0.80%;供燃气用地0.2公顷,位于规划区西南侧,占城镇用地的0.30%;排水用地1.88公顷,位于规划区西北侧,占城镇用地的2.82%;环卫用地36.75公顷,位于规划区东侧,占城镇用地的55.18%。
(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包括公园绿地(1401)、防护绿地(1402)。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为1.27公顷,占城镇用地的1.91%。
其中,公园绿地0.73公顷,集中布局在规划区南侧入口处,占城镇用地的1.10%;防护绿地0.54公顷,占城镇用地的0.81%。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5分钟生活圈—生活街坊的划分原则和要求,规划配建1处社区服务站、1处卫生服务站、1处文化活动站、1处社区食堂、1处室外综合健身场地、1个社区商业网点、2处公共厕所、2处物业管理与服务设施、1处室外健身器材、2处便利店、2处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
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对外交通主要由现有盘山公路经昆禄公路或轿子山旅游专线,通过普吉立交与昆明市区联系。现进场路无法满足规划区交通需求,需利用现状607乡道新增连接规划区和昆禄公路的进场道路。
规划区道路分为主要道路和次要道路,主要道路红线宽度12米,南北向贯穿规划区,连接外部道路,承担规划区主要交通运输功能;次要道路红线宽度7米-9米,连接主干道,提高道路转输能力。规划区内道路线密度为5.39千米/平方千米。
用地指标规划
工业用地的容积率指标不应低于1.0,使用特殊工艺的工业用地容积率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及行业主管部门标准等相关要求确定。
公用设施用地指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规范、标准、指南等要求,并根据立项批准文件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标准以及项目实际需要,由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规划条件时确定,容积率上限应当在核发规划条件时确定,其他指标可在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中予以明确。
《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主要图纸
备注:详情请登录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官网、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查询。
来源 |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 | 李星诺
编审 | 杨淼茹 崔志超
终审 | 卢婵 姜媛《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公示
项目名称:《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
公示说明:昆明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4月7日同意启动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经2023年第6次昆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现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途径: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官网、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昆明自然资源和规划”新浪微博、“昆明自然资源和规划”微信公众号、昆明市五华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地。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24日
意见反馈:若需对本规划提交意见的,应在公示期内进行反馈,反馈方式如下:
1.书面反馈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通过邮寄或者现场投递至昆明规划馆。
2.电话反馈意见,请拨打昆明规划馆公示公布联系电话:0871-63194144。
3.邮箱反馈意见,请将意见投递至邮箱:
kmkjgh@kmghg.com。
规划简介:
本次规划范围西至西翥街道大凹村,南邻西翥街道响水箐村,南北长约1160米,东西宽约760米,总面积为66.6公顷(约999亩)。
本次规划发展目标为在技术应用方面,建设成云南省先进固废处理技术的应用示范基地;环保教育方面,打造成昆明市环保科普教育实践基地;产业集聚方面,打造成昆明市城市固废资源化产业集聚区。
本次规划功能定位为将大凹片区打造为集固废资源化利用、节能环保产业聚集、环保宣教为一体,布局优化、企业集群、产业成链、物质循环、集约发展的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和绿色生态产业园。
具体编制内容及相关指标详见编制方案及指标表。
控规用地规划图
控规用地规划指标表
《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文本
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4.《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
5.《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6.《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2012年);
7.《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8.《滇池分级保护范围划定方案》(2015年);
9.《昆明五华厂口、沙朗乡(暨西翥街道)规划(2011—2030年)》(2017年);
10.《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
11.《昆明市五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2.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文件与已审批项目等。
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66.6公顷(约999亩),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66.6公顷(约999亩)。
规划区人口主要由产业人口组成,人口合计约4000人。
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三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宣教中心(是集展示、科普、教育、体验功能于一体的环保宣教基地)。
两轴:以规划南北向道路为主轴线,形成贯穿“一心”“三区”的两条产业发展轴带。
三区:分别为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区、市政固废资源化处理区、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区。其中,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区包含再生资源处理厂、废机电产品回收利用中心、废旧汽车拆解利用中心、再生物资仓储及交易中心、全生物降解塑料生产厂、新能源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中心等项目;市政固废资源化处理区包含垃圾焚烧发电厂、有机固废处理项目(餐厨、粪便垃圾处理厂)、大件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及炉渣资源化项目、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协同项目(污泥干化等);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区包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理中心、危险废物焚烧处理中心、有害垃圾暂存库、污水处理系统、危废协同项目。
用地布局
1.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区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66.6公顷。
规划区内城乡建设用地均为城镇用地,面积为66.6公顷。
2.城镇用地
(1)工矿用地(10)
全部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集中布局在规划区西侧。规划工矿用地面积为21.73公顷,占城镇用地的32.63%。
(2)交通运输用地(12)
全部为城镇道路用地(1207)。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4.24公顷,占城镇用地的6.37%。
(3)公用设施用地(13)
包括排水用地(1302)、供电用地(1303)、供燃气用地(1304)、环卫用地(1309)。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39.36公顷,占城镇用地的59.09%。
其中:供电用地0.53公顷,位于规划区东南侧,占城镇用地的0.80%;供燃气用地0.2公顷,位于规划区西南侧,占城镇用地的0.30%;排水用地1.88公顷,位于规划区西北侧,占城镇用地的2.82%;环卫用地36.75公顷,位于规划区东侧,占城镇用地的55.18%。
(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包括公园绿地(1401)、防护绿地(1402)。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为1.27公顷,占城镇用地的1.91%。
其中,公园绿地0.73公顷,集中布局在规划区南侧入口处,占城镇用地的1.10%;防护绿地0.54公顷,占城镇用地的0.81%。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5分钟生活圈—生活街坊的划分原则和要求,规划配建1处社区服务站、1处卫生服务站、1处文化活动站、1处社区食堂、1处室外综合健身场地、1个社区商业网点、2处公共厕所、2处物业管理与服务设施、1处室外健身器材、2处便利店、2处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
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对外交通主要由现有盘山公路经昆禄公路或轿子山旅游专线,通过普吉立交与昆明市区联系。现进场路无法满足规划区交通需求,需利用现状607乡道新增连接规划区和昆禄公路的进场道路。
规划区道路分为主要道路和次要道路,主要道路红线宽度12米,南北向贯穿规划区,连接外部道路,承担规划区主要交通运输功能;次要道路红线宽度7米-9米,连接主干道,提高道路转输能力。规划区内道路线密度为5.39千米/平方千米。
用地指标规划
工业用地的容积率指标不应低于1.0,使用特殊工艺的工业用地容积率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及行业主管部门标准等相关要求确定。
公用设施用地指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规范、标准、指南等要求,并根据立项批准文件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标准以及项目实际需要,由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规划条件时确定,容积率上限应当在核发规划条件时确定,其他指标可在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中予以明确。
《五华区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主要图纸
备注:详情请登录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官网、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查询。
来源 |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 | 李星诺
编审 | 杨淼茹 崔志超
终审 | 卢婵 姜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