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只股票提前锁定面值退市。
3月28日,*ST东方(600811)股价再度跌停,这也是该股连续第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即使后续10个交易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
由此,*ST东方或将成为2025年以来第二只触及面值退市的股票。在此之前,*ST旭蓝已成为今年首只锁定面值退市的个股。
值得关注的是,*ST东方还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周五,*ST东方继续一字跌停,截至收盘,*ST东方股价报0.58元/股,跌停板封顶超过490万手,全天成交额为3106万元。这也是近19个交易日内,*ST东方“收获”的第18个跌停板。
当日晚间,*ST东方公告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1元,即使后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此外,*ST东方还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公司于3月16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出于维持农产品贸易市场占有率、满足融资需求以及业绩考核等目的,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38.97亿元、48.65亿元、65.43亿元、8.25亿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更正前)的25.20%、32.05%、50.44%、13.56%,分别虚增营业成本38.75亿元、48.44亿元、65.3亿元、8.24亿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成本的23.74%、29.57%、45.43%、11.45%。
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公司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停牌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后续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月28日,证监会通报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称,2024年6月20日,证监会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东方,600811)立案调查。现已初步查明,*ST东方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该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证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证监会将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造假行为,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对于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出清此类“害群之马”,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
此外,3月27日,有媒体报道称,上交所日前向全体会员券商下发专项通知,要求切实做好*ST东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工作。通知要求券商建立多维风险提示体系,特别聚焦持续异常交易群体,从严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及投资者保护工作。
3月26日晚间,*ST东方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郑海英、陈守东、宋兴福共同提交的《督促函》。独立董事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逾期未履行的承诺,包括化解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问题、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事项等。
独立董事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风险事项,并尽快制定切实有效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告显示,截至2024年6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6.4亿元,贷款余额6.66亿元。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于2024年6月19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化解财务公司相关风险的承诺函》,承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相关承诺将在未来3至6个月内完成。但是,截至2024年12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截至《督促函》发出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未履行承诺,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提取受限情形尚未消除。
同时,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86.1亿元。2024年3月6日,公司公告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29亿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为2025年3月5日。截至《督促函》发出日,公司未能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29亿元。
*ST东方表示,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后高度重视,已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东方财务公司发函,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内容,加快推进解决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提取受限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关于公司未能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事项,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加快推进资产处置,早日实现资金回笼,尽快归还募集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ST东方是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集团”)的成员企业,成立于1992年,是黑龙江省第一家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民营企业,也是中国最早实行股份制改造并获准上市的民营企业之一。
该公司的核心主营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涉及大米加工、油脂加工、豆制品加工、海水提钾项目研发及产业化、农产品购销等业务。此外,公司还涉足房地产业务。2015年,公司的市值一度逼近290亿元,不过随后,公司股价连续多年调整,最新市值仅剩21亿元。
今年1月份,*ST东方发布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8亿元到-12亿元,较上年(2023年亏损15.57亿元)相比亏损减少,主要原因为公司房地产业务同比大幅减亏;主营业务大米加工销售、豆制品加工销售业务实现利润情况较去年有所好转。
在上述业绩预告中,*ST东方还表示,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部分借款存在逾期情况,公司为相关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含子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方财务公司”)大额存款提取受限情形尚未消除,公司正在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落实承诺。公司目前尚无法估计前述事项对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影响金额。公司尚未完成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最终结论以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为准。
又一只股票提前锁定面值退市。
3月28日,*ST东方(600811)股价再度跌停,这也是该股连续第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即使后续10个交易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
由此,*ST东方或将成为2025年以来第二只触及面值退市的股票。在此之前,*ST旭蓝已成为今年首只锁定面值退市的个股。
值得关注的是,*ST东方还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周五,*ST东方继续一字跌停,截至收盘,*ST东方股价报0.58元/股,跌停板封顶超过490万手,全天成交额为3106万元。这也是近19个交易日内,*ST东方“收获”的第18个跌停板。
当日晚间,*ST东方公告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1元,即使后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此外,*ST东方还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公司于3月16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出于维持农产品贸易市场占有率、满足融资需求以及业绩考核等目的,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38.97亿元、48.65亿元、65.43亿元、8.25亿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更正前)的25.20%、32.05%、50.44%、13.56%,分别虚增营业成本38.75亿元、48.44亿元、65.3亿元、8.24亿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成本的23.74%、29.57%、45.43%、11.45%。
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公司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交所将在停牌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后续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月28日,证监会通报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称,2024年6月20日,证监会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东方,600811)立案调查。现已初步查明,*ST东方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该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证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证监会将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造假行为,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对于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出清此类“害群之马”,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
此外,3月27日,有媒体报道称,上交所日前向全体会员券商下发专项通知,要求切实做好*ST东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工作。通知要求券商建立多维风险提示体系,特别聚焦持续异常交易群体,从严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及投资者保护工作。
3月26日晚间,*ST东方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郑海英、陈守东、宋兴福共同提交的《督促函》。独立董事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逾期未履行的承诺,包括化解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问题、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事项等。
独立董事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风险事项,并尽快制定切实有效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告显示,截至2024年6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6.4亿元,贷款余额6.66亿元。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于2024年6月19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化解财务公司相关风险的承诺函》,承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相关承诺将在未来3至6个月内完成。但是,截至2024年12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截至《督促函》发出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未履行承诺,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提取受限情形尚未消除。
同时,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86.1亿元。2024年3月6日,公司公告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29亿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为2025年3月5日。截至《督促函》发出日,公司未能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29亿元。
*ST东方表示,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后高度重视,已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东方财务公司发函,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内容,加快推进解决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提取受限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关于公司未能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事项,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加快推进资产处置,早日实现资金回笼,尽快归还募集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ST东方是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集团”)的成员企业,成立于1992年,是黑龙江省第一家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民营企业,也是中国最早实行股份制改造并获准上市的民营企业之一。
该公司的核心主营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涉及大米加工、油脂加工、豆制品加工、海水提钾项目研发及产业化、农产品购销等业务。此外,公司还涉足房地产业务。2015年,公司的市值一度逼近290亿元,不过随后,公司股价连续多年调整,最新市值仅剩21亿元。
今年1月份,*ST东方发布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8亿元到-12亿元,较上年(2023年亏损15.57亿元)相比亏损减少,主要原因为公司房地产业务同比大幅减亏;主营业务大米加工销售、豆制品加工销售业务实现利润情况较去年有所好转。
在上述业绩预告中,*ST东方还表示,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部分借款存在逾期情况,公司为相关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含子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方财务公司”)大额存款提取受限情形尚未消除,公司正在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落实承诺。公司目前尚无法估计前述事项对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影响金额。公司尚未完成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最终结论以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