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点领域清洁运输实施方案》发布

来源: 数字水泥网

3天前

到2025年底,燃煤火电、钢铁、水泥、有色等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沿海主要港口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其中铁矿石、煤炭等清洁运输比例达到90%,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2%。

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领域清洁运输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称,为推动我省货物运输结构清洁化,促进交通领域减污降碳,根据《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浙政发〔2024〕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浙江省重点领域清洁运输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到2025年底,燃煤火电、钢铁、水泥、有色等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沿海主要港口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其中铁矿石、煤炭等清洁运输比例达到90%,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2%。到2027年,重点行业和主要港口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进一步提升,车船结构进一步优化,货运车辆充换电网络逐步完善,重点港口码头、物流通道具备新能源货运车船充换电能力。

方案与水泥行业相关重要内容摘要如下:

水泥行业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或水路;短途运输优先采用皮带通廊或新能源车辆;厂内物料转运优先采用皮带通廊或封闭式螺旋输送机,减少厂内物料二次倒运和汽车运输量。

到2025年底,水泥熟料生产行业原燃料运输采用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0%;达不到80%的部分采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替代比例不低于60%,其他原燃料运输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

到2027年底,水泥熟料生产行业原燃料清洁运输比例达不到80%部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厂内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采用新能源机械或满足国四排放标准。

加快中重型货车新能源化。协同推进钢铁、燃煤火电、水泥、有色等重点行业以及主要港口、物流集散地等重要场所的货运车辆新能源替换;率先在水泥行业全面推广新能源货车。深化并推广安吉县工程运输车辆全县域新能源替代试点工作。探索推动渣土运输、混凝土搅拌、生活垃圾等车辆清洁化。

方案全文如下:

到2025年底,燃煤火电、钢铁、水泥、有色等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沿海主要港口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其中铁矿石、煤炭等清洁运输比例达到90%,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2%。

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领域清洁运输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称,为推动我省货物运输结构清洁化,促进交通领域减污降碳,根据《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浙政发〔2024〕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浙江省重点领域清洁运输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到2025年底,燃煤火电、钢铁、水泥、有色等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沿海主要港口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0%,其中铁矿石、煤炭等清洁运输比例达到90%,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2%。到2027年,重点行业和主要港口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进一步提升,车船结构进一步优化,货运车辆充换电网络逐步完善,重点港口码头、物流通道具备新能源货运车船充换电能力。

方案与水泥行业相关重要内容摘要如下:

水泥行业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或水路;短途运输优先采用皮带通廊或新能源车辆;厂内物料转运优先采用皮带通廊或封闭式螺旋输送机,减少厂内物料二次倒运和汽车运输量。

到2025年底,水泥熟料生产行业原燃料运输采用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0%;达不到80%的部分采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替代比例不低于60%,其他原燃料运输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

到2027年底,水泥熟料生产行业原燃料清洁运输比例达不到80%部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厂内全部使用新能源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采用新能源机械或满足国四排放标准。

加快中重型货车新能源化。协同推进钢铁、燃煤火电、水泥、有色等重点行业以及主要港口、物流集散地等重要场所的货运车辆新能源替换;率先在水泥行业全面推广新能源货车。深化并推广安吉县工程运输车辆全县域新能源替代试点工作。探索推动渣土运输、混凝土搅拌、生活垃圾等车辆清洁化。

方案全文如下:

展开
打开“财经头条”阅读更多精彩资讯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