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两项文件,自2025年3月24日起开始实施。
深圳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是调整最高(基础)额度。个人申请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申请最高额度从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
二是调整最高额度上浮情形和比例。购买本市首套住房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40%。多子女家庭购房上浮比例从10%提高至50%。该政策适用于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未成年和成年子女均计算在内。全国范围内有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成年子女不计入。新增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上浮情形,上浮比例为20%。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上浮110%,即个人最高可贷126万元,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按照往年数据,首套房上浮政策可覆盖90%以上贷款申请职工。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调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和商业住房组合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则执行二者中较高者。
取消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和首套房限制
为便利异地缴存职工在深置业,文件取消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和首套房限制。调整后,异地缴存职工,无论是否具有深圳户籍,只要满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深购买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时,都可以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
住房公积金夫妻账户余额可直接“冲还贷”
为支持职工充分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文件增设了夫妻“冲还贷”业务。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申请将其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对于组合贷款,“冲还贷”只支持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商贷部分提前还款按各商业银行规定执行。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两项文件,自2025年3月24日起开始实施。
深圳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是调整最高(基础)额度。个人申请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家庭申请最高额度从9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
二是调整最高额度上浮情形和比例。购买本市首套住房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40%。多子女家庭购房上浮比例从10%提高至50%。该政策适用于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未成年和成年子女均计算在内。全国范围内有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成年子女不计入。新增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上浮情形,上浮比例为20%。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上浮110%,即个人最高可贷126万元,家庭最高可贷231万元。按照往年数据,首套房上浮政策可覆盖90%以上贷款申请职工。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调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和商业住房组合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则执行二者中较高者。
取消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和首套房限制
为便利异地缴存职工在深置业,文件取消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和首套房限制。调整后,异地缴存职工,无论是否具有深圳户籍,只要满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深购买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时,都可以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
住房公积金夫妻账户余额可直接“冲还贷”
为支持职工充分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文件增设了夫妻“冲还贷”业务。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申请将其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对于组合贷款,“冲还贷”只支持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商贷部分提前还款按各商业银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