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3月12日电(王菁)“创新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资本市场支持科技企业不仅只有上市一条路,债券、可转债、优先股等都可以有所作为”“以更大力度支持企业拓宽多元融资渠道,支持发行科创债”“带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近日,关于债券市场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企业融资的声音接连不断,从多部门联合的顶层设计创新,到资本市场融资品细分领域扩容,从保障“第二支箭”支持力度,到加大中长期等适配券种供给等。未来,综合“科技板”“科创债”“科创票据”等多形式的金融工具,必将为科创企业实体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业内资深人士认为,以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创新机制和产品供给为着力点,助力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助于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流向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薄弱环节,切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助力实现新时代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债市“科技板”具备较强现实性与可行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的政策要求。
在不少机构看来,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债券市场“科技板”,通过专属平台满足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助力科技型企业做优做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新华财经指出,债市“科技板”不仅是融资工具的创新,更是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的关键突破。通过多元化债券产品、政策激励与市场化机制的结合,有望系统性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题,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助力国家创新驱动战略落地。
“尤其是鼓励发行长期限债券这一点,与科技研发周期长的特点相契合,避免‘短债长投’的期限错配风险,再结合技术改造再贷款等工具,形成‘债券融资+信贷支持+股权投资’的全链条服务体系,推动企业持续创新。”明明补充道。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执行总监于丽峰对新华财经表示,债市“科技板”或将鼓励更多的成长期科技型企业以及更加市场化的民营头部私募股权和创投机构进行融资。不过,这些主体的业绩波动和信用风险相对较高,后续还需要配套债券品种创新和制度优化,在提升债券投资者认可度、提高发债成功率的同时,保证债市“科技板”的持续稳定运行。
中诚信国际相关负责人认为,监管部门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促进债券市场提高服务质效,培育科创债投融资良好生态,未来科技创新领域有望获得政策的大力倾斜,债券市场支持科技创新也将处于发展快车道、大有可为。
此外,在金融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明确将成为科创债券的发行人背景下,地方产投平台、民营企业是否可能借此获得进一步融资?对此,天风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孙彬彬认为,结合以往科创债券推出后的经营来看,“科技板”预计会带来更多信用债净融资的增量,进而部分缓解债券市场“资产荒”情况。
“科创债+票据”逐渐释放资金支持效果
近年来,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的资金活水不断“汇流”,共同浇灌处于不同成长阶段、从事不同细分领域的科创企业,让“科创之花”绽放出更靓丽的色彩。
银行间市场服务科创已有很长历史。据交易商协会信息,2014年7月,首创创投债务融资工具;2017年4月,研发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2020年4月,制定并购票据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2月,完善推出权益出资型票据;2021年3月,推出高成长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022年5月,整合推出科创票据;2023年7月,创新推出混合型科创票据;2025年3月,科创票据市场已经平稳运行近3年的时间,有效提升了对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融资服务功能。
据新华财经统计,截至3月11日,我国科创债和科创票据累计发行规模为24678.1927亿元,其中科创债11893.46亿元、科创票据12784.7327亿元。按具体类型来看,科创债包括私募债、一般公司债和可交换债,分别为2124.11亿元、9498.85亿元和270.5亿元,科创票据包括中期票据、一般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即交易商协会ABN和定向工具,发行规模分别为4718.36亿元、205.5亿元、7050亿元、602.8027亿元和208.07亿元。
然而,从发行人结构来看,科创债和科创票据主体仍多集中于“高资质”群体,即以高等级央国企为主。东方金诚研究数据显示,截至3月6日已发行科创类债券的555家发行人中,民企仅29家,其中27家主体评级为AAA或AA+级,202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显示这些企业主要为成熟期龙头企业。
“这种现象除因科创债和科创票据本身对发行主体资质和偿债能力有一定要求外,也与我国债券投资者同质化特征突出、风险偏好普遍较低有很大关系。”于丽峰认为,在品种创新之外,债券市场需要通过更深层次的机制创新,引导资金直接或间接流向更大范围、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型企业,更好发挥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金融服务的作用。
江海证券风险控制部执行董事黄朝阳也对新华财经表示,日前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极大地提高民营企业家对经济发展的信心。未来,随着债券产品的丰富、股债产品要素的糅合,以及增信措施的完善,民营企业有望在科创债券市场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而从期限结构来看,科创债券发行期限较短,导致其募集资金无法匹配科技型企业投资周期以及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回报周期。实际上,我国信用债发行期限整体较短,2024年以来,由于债券市场收益率整体下行,信用债发行期限较2023年明显拉长,但平均发行期限也仅有3.58年。
对此,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执行总监冯琳表示,“要推动科创企业和科创类基金发行中长期债券,需要在债券品种、条款设计以及风险分担机制上进行创新和优化,平衡好发行成本、信用风险与投资收益之间的关系,吸引长期资金参与。”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3月12日电(王菁)“创新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资本市场支持科技企业不仅只有上市一条路,债券、可转债、优先股等都可以有所作为”“以更大力度支持企业拓宽多元融资渠道,支持发行科创债”“带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近日,关于债券市场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企业融资的声音接连不断,从多部门联合的顶层设计创新,到资本市场融资品细分领域扩容,从保障“第二支箭”支持力度,到加大中长期等适配券种供给等。未来,综合“科技板”“科创债”“科创票据”等多形式的金融工具,必将为科创企业实体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业内资深人士认为,以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创新机制和产品供给为着力点,助力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助于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流向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薄弱环节,切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助力实现新时代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债市“科技板”具备较强现实性与可行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的政策要求。
在不少机构看来,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债券市场“科技板”,通过专属平台满足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助力科技型企业做优做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新华财经指出,债市“科技板”不仅是融资工具的创新,更是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的关键突破。通过多元化债券产品、政策激励与市场化机制的结合,有望系统性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题,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助力国家创新驱动战略落地。
“尤其是鼓励发行长期限债券这一点,与科技研发周期长的特点相契合,避免‘短债长投’的期限错配风险,再结合技术改造再贷款等工具,形成‘债券融资+信贷支持+股权投资’的全链条服务体系,推动企业持续创新。”明明补充道。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执行总监于丽峰对新华财经表示,债市“科技板”或将鼓励更多的成长期科技型企业以及更加市场化的民营头部私募股权和创投机构进行融资。不过,这些主体的业绩波动和信用风险相对较高,后续还需要配套债券品种创新和制度优化,在提升债券投资者认可度、提高发债成功率的同时,保证债市“科技板”的持续稳定运行。
中诚信国际相关负责人认为,监管部门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促进债券市场提高服务质效,培育科创债投融资良好生态,未来科技创新领域有望获得政策的大力倾斜,债券市场支持科技创新也将处于发展快车道、大有可为。
此外,在金融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明确将成为科创债券的发行人背景下,地方产投平台、民营企业是否可能借此获得进一步融资?对此,天风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孙彬彬认为,结合以往科创债券推出后的经营来看,“科技板”预计会带来更多信用债净融资的增量,进而部分缓解债券市场“资产荒”情况。
“科创债+票据”逐渐释放资金支持效果
近年来,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的资金活水不断“汇流”,共同浇灌处于不同成长阶段、从事不同细分领域的科创企业,让“科创之花”绽放出更靓丽的色彩。
银行间市场服务科创已有很长历史。据交易商协会信息,2014年7月,首创创投债务融资工具;2017年4月,研发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2020年4月,制定并购票据信息披露规则;2020年12月,完善推出权益出资型票据;2021年3月,推出高成长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022年5月,整合推出科创票据;2023年7月,创新推出混合型科创票据;2025年3月,科创票据市场已经平稳运行近3年的时间,有效提升了对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融资服务功能。
据新华财经统计,截至3月11日,我国科创债和科创票据累计发行规模为24678.1927亿元,其中科创债11893.46亿元、科创票据12784.7327亿元。按具体类型来看,科创债包括私募债、一般公司债和可交换债,分别为2124.11亿元、9498.85亿元和270.5亿元,科创票据包括中期票据、一般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即交易商协会ABN和定向工具,发行规模分别为4718.36亿元、205.5亿元、7050亿元、602.8027亿元和208.07亿元。
然而,从发行人结构来看,科创债和科创票据主体仍多集中于“高资质”群体,即以高等级央国企为主。东方金诚研究数据显示,截至3月6日已发行科创类债券的555家发行人中,民企仅29家,其中27家主体评级为AAA或AA+级,202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显示这些企业主要为成熟期龙头企业。
“这种现象除因科创债和科创票据本身对发行主体资质和偿债能力有一定要求外,也与我国债券投资者同质化特征突出、风险偏好普遍较低有很大关系。”于丽峰认为,在品种创新之外,债券市场需要通过更深层次的机制创新,引导资金直接或间接流向更大范围、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型企业,更好发挥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金融服务的作用。
江海证券风险控制部执行董事黄朝阳也对新华财经表示,日前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极大地提高民营企业家对经济发展的信心。未来,随着债券产品的丰富、股债产品要素的糅合,以及增信措施的完善,民营企业有望在科创债券市场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
而从期限结构来看,科创债券发行期限较短,导致其募集资金无法匹配科技型企业投资周期以及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回报周期。实际上,我国信用债发行期限整体较短,2024年以来,由于债券市场收益率整体下行,信用债发行期限较2023年明显拉长,但平均发行期限也仅有3.58年。
对此,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执行总监冯琳表示,“要推动科创企业和科创类基金发行中长期债券,需要在债券品种、条款设计以及风险分担机制上进行创新和优化,平衡好发行成本、信用风险与投资收益之间的关系,吸引长期资金参与。”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