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明确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规则

上海证券报

15小时前

对非“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各地要按照国办发52号文要求,做好常态化项目储备,并由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对用于土地储备的专项债券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省级财政部门择优安排发行,并依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实施系统进行全流程监管;对“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土地储备项目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省级财政部门即可组织发行专项债券,项目清单同步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备案。

新华财经上海3月12日电(记者 于祥明)为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土地收储政策进一步优化。

自然资源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近日正式公布,要求各地要优先将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中的地块纳入土地储备计划。

《通知》旨在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稳经济、促发展的积极作用,更好支持运用专项债券开展土地储备工作,有效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通知》要求,各地要优先将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中的地块纳入土地储备计划,确有需求的新增土地储备项目也应纳入土地储备计划。存量闲置土地包括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房地产用地,以及其他符合收回收购条件的土地。2024年11月7日之后供应的土地不列入存量闲置土地范围。用于土地储备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只能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使用,实行专款专用、封闭管理,专项用于土地储备工作。

《通知》要求,完善专项债券申报审核流程,以及做好资金和收益的综合平衡。其中,对非“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各地要按照国办发52号文要求,做好常态化项目储备,并由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对用于土地储备的专项债券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省级财政部门择优安排发行,并依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实施系统进行全流程监管;对“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土地储备项目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省级财政部门即可组织发行专项债券,项目清单同步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备案。

《通知》还要求,省级财政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土地储备项目实施情况及专项债券使用情况的监管、抽查,于每年第三季度,将上年度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的发行、使用、资金偿还、项目进展等情况,联合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对部分重点项目开展随机抽查。

今年,广东打响了春节后收储闲置土地“第一枪”。据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统计,截至2月22日,广东省内多个城市公示的首批拟用专项债券收购土地项目超220宗,拟收购价格合计超430亿元。本次广东省拟发行专项债券307亿元,占此前公示项目拟收购价格的七成。对此,业内专家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预计今年一季度,各地将陆续跟进“发债收地”模式。

“广东是全国首个全面落实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土地的省份,成为‘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政策的坚定执行者,具有行业风向标意义。”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收储闲置地块有助于改善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及相关企业的流动性。

编辑:张煜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对非“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各地要按照国办发52号文要求,做好常态化项目储备,并由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对用于土地储备的专项债券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省级财政部门择优安排发行,并依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实施系统进行全流程监管;对“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土地储备项目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省级财政部门即可组织发行专项债券,项目清单同步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备案。

新华财经上海3月12日电(记者 于祥明)为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土地收储政策进一步优化。

自然资源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近日正式公布,要求各地要优先将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中的地块纳入土地储备计划。

《通知》旨在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稳经济、促发展的积极作用,更好支持运用专项债券开展土地储备工作,有效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通知》要求,各地要优先将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中的地块纳入土地储备计划,确有需求的新增土地储备项目也应纳入土地储备计划。存量闲置土地包括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房地产用地,以及其他符合收回收购条件的土地。2024年11月7日之后供应的土地不列入存量闲置土地范围。用于土地储备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只能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使用,实行专款专用、封闭管理,专项用于土地储备工作。

《通知》要求,完善专项债券申报审核流程,以及做好资金和收益的综合平衡。其中,对非“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各地要按照国办发52号文要求,做好常态化项目储备,并由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对用于土地储备的专项债券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省级财政部门择优安排发行,并依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实施系统进行全流程监管;对“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土地储备项目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省级财政部门即可组织发行专项债券,项目清单同步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备案。

《通知》还要求,省级财政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土地储备项目实施情况及专项债券使用情况的监管、抽查,于每年第三季度,将上年度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的发行、使用、资金偿还、项目进展等情况,联合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对部分重点项目开展随机抽查。

今年,广东打响了春节后收储闲置土地“第一枪”。据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统计,截至2月22日,广东省内多个城市公示的首批拟用专项债券收购土地项目超220宗,拟收购价格合计超430亿元。本次广东省拟发行专项债券307亿元,占此前公示项目拟收购价格的七成。对此,业内专家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预计今年一季度,各地将陆续跟进“发债收地”模式。

“广东是全国首个全面落实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土地的省份,成为‘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政策的坚定执行者,具有行业风向标意义。”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收储闲置地块有助于改善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及相关企业的流动性。

编辑:张煜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展开
打开“财经头条”阅读更多精彩资讯
APP内打开